求美是人的共性。什么是美呢?美就是人们心灵深处所感受到的一种愉悦。这种愉悦包括直接感受和间接感受两个层次(阶段)。所谓直接感受的愉悦,是指人的感觉器官,如视觉、听觉、胃觉、嗅觉、触觉直接感觉到的愉悦。如象眼睛(视觉)看到的人和物(比如小孩和鲜花);耳朵(听觉)听到的声音(比如鸟语和音乐);鼻子(嗅觉)和舌头(胃觉)嗅到或尝到的气味(比如陈醋和香水);以及各个感觉器官和四肢(触觉)等部位触摸到的物体(比如人体、气体、液体,等等)。所谓间接感受到的愉悦,是指各个感觉器官,在长期、复杂的感受之中,在人的脑海里逐渐形成的一种思想意识(观念),如象理想、信仰,以及对某一事物,某个团体、某一个人的信任、崇拜、敬佩、敬仰和爱慕等等。
直接感受的愉悦,是感性阶段的认识,含有盲目和非自觉的成分,是较低层次(低级阶段)的愉悦;间接感受的愉悦,由于经过了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是理性阶段的认识,摒弃了盲目和非自觉的成份。因此它是更高层次的愉悦。也就是更高层次的美的感受。革命烈士,《刑场上的婚礼》的主人公周文雍和陈铁军,之所以坚真不屈、视死如归,是因为他(她)心里有一个美好的理想,他(她)坚信,随着他俩肉体和生命的消失,必然换来理想的更快实现,这就是他(她)们最大的满足和快乐;俄罗斯大文豪普希金,敢以生命为睹柱,与自已的情敌格斗,是因为他把爱情看的比生命还宝贵,当二者不可得兼的时候,毅然决然地舍去生命,是痛苦而又甜蜜的唯一选择。在这里,理想也好,追求也好,集中到一点,就是一个“美”。为了追求心中蕴藏的那个“美”甘愿付出一切,直至宝贵的生命,这就是美的力量之所在。
总之,美是每一个正常人追求的目标,也是每个追求者矢志追求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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