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起杜牧的《秋夕》,仿佛轻吻一瓣柔软的海棠。诗人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一副秋夜流萤图:清白的月光织作轻纱,浸在朦胧夜色里,水雾氤氲;流萤若星子,是绣在执扇女子襟裙上的点点娇黄。
我素来爱诗。
读了多年,我无法数明读诗之益,只知道读诗是一种绝妙的享受。
它是昏黄烛火下的“闲敲棋子落灯花”,它是幽幽寒夜的“江枫渔火对愁眠”,它亦是拂槛玉露的“云想衣裳花想容”……诗歌曾惊艳了我大半个往生,连带着生活也染了几分诗意:清明采素艾,纤指绕丝雨;倚栏闲赏莲,雨打芭蕉,点滴到天明;秋来懒系衫,醒也阑珊,梦也阑珊;冬至醅新酒,红泥小火炉。耳畔听得是蝉鸣窸窣,想的是炸了线的诗三百;眼前看得是残荷败叶,想的是“留得残荷听雨声”;鼻尖闻得是梅香幽幽,想的是疏影横斜、黄昏近月。
你我固戏子,所见皆伶人。相会太白,饮一壶他的浊酒将醉;晤言子美,抚平他眉心的沟壑徒劳;遇见乐天,学一曲琵琶奏长恨。我目送昭君赴往大漠黄沙,撷一抹后主肩头的白月光,走过马嵬坡的寞寞青冢,余泪两行;我将秦皇的长城哭倒,忆起周郎的羽扇纶巾,只叹旧岁难溯。
如同邂逅一树盛大的海棠,柔软如绸的花瓣漫天飞扬,拂开千百年蒙尘的绢帛时光,簌簌而落。每一瓣花都印着历史,纹理明晰,清浅的红色似赤丹入水,从此便化作心上的一颗朱砂痣,翻来覆去是它,日思夜想还是它。
我将岁月穿针引线,绣入我襟前的海棠。
亦读散文。
文字是有魔力的,看似毫无美感的字词,经过文学家的重组,读来便美到不忍触碰。
“甜白的器物多半都脆薄而婉腻,甜白的颜色微灰泛紫加上几分透明,像雾峰一带的好芋头,熟煮了,在热气中乍剥了皮,含粉含光,令人甜从心起。”这是张晓风的《色识》,读时正值晚秋,凉意阵阵,薄衫不胜寒,唯独指尖一点温热。
书卷气不是读几本书就能读出来的,而是经过日积月累、由骨子里透出来的芬芳。好的散文,不仅可以陶冶情操,在欣赏美的同时,且能涵养“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独特气质。
读散文,似是棠梨煎雪,酿作明年的梨花白,温不过火,初尝只觉心间乍暖,然后余味是雨水丰盈的花香,缠绵若甘,微涩。偶然一瞥,兀自将这素雅的美丽纳入胸怀,所见都柔软。无论是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还是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抑或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都是一枚浅浅的印记,但一旦印上了,便是刻入骨髓。
我将岁月研磨成色,描作我袖口的梨花。
更读小说。
年少时读过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才明白,惊艳是一种古老的感觉,如同经年丝帛,沉淀出生命的郁色。人物的怒笑嗔痴,是织入其中的丝,触感细腻。读一本小说,实际上是在读一个灵魂,读他的平生,读他的价值观。小说是要反反复复读的,像是泡茶低泡四道,品茶分三口,方能唇齿留香。
仿佛捧起一朵悄然而放的莲花,花瓣层层叠叠,精致到安静。它安安静静的样子,盛开时规避了喧嚣,宁心静气才能读到其中韵味,第一遍是囫囵吞枣,第二遍是浅尝辄止,第三遍是初识其味,第四遍是细品其美。此中奥妙,不一一列举。
多年所览,赏过的花不多,闲暇而谈,终归泛泛。落笔时,拾起书卷再读,有人世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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