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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坚强的百分之七十女孩

时间:2010/5/10 作者: 焰粒 热度: 26496
  认识她应该算是偶然中的必然吧。那时候初三,我留很长的刘海盖住眼睛并且对很多事情都漠不关心。新来的班主任把刚从外班过来的她调来做我的同桌。她给我的第一感觉是“精明能干的女人”。一般初中生都喜欢称与自己同龄的女生叫“女孩”,好像只有这样自己才会受到同等待遇。可是,那天她偏偏戴了双略显成熟的耳环,皮肤白皙的脸衬着精神抖擞的短发。当她十分快速地把功课表抄好之后,并且主动把功课表借给我的那一刻,她露出一个比太阳还大的笑脸。
  
  忘了说了,她叫萍,大家管她叫PP。
  
  PP身上有时候有婴儿强生粉清爽的味道,有时候有玫瑰花略为熏人的味道,即使大冬天的,她也会把袖子挽得老高,好像随时准备揍人似的。虽然PP外表强悍,但其实她也有细心可爱的一面。这可是我观察了一学期才得出的结论。其原因是她每天都很细心地带着面巾纸,每天都比我早到并且很细心地帮我把桌子上的灰尘擦得干干净净的……
  
  一开始我跟PP是没有交集的,她跟我交流的时候,我总是低着头,让长发把脸完全盖住。我觉得我跟她之间僵硬的拉着一条线,线上分明地写着:道不同不相为谋。渐渐的,这条线上的字迹不动声色地改成了:君子之交淡如水。再后来,随着日天的改变以及我抗拒心理的减少,我们之间的这条线变成了弹簧,她弹过来的信息我必回过去,就在这频繁的一来一往中我们熟络了起来。
  
  十七岁那年夏天,在主题班会的活动现场,我和PP同唱过一首歌,是FIR的《FIYAWAY》,那首歌我们唱的并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是很糟,可是在排练的过程中我却读到了PP的孝顺。实话说,在当今社会,孝字很容易做到,顺字却很难。只要是崇尚个性的年轻一代,谁愿意顺着她的父母亲过着50年代的人的生活方式呢。可是PP却做到了,她顺从母亲的意思把家里的事儿都安排妥当之后才来进行我们的排演。有时候我又为她这种孝心感到难过:她处处考虑别人的意思,什么时候能够尊重一下自己的意愿呢?中国人民都翻身做主人好几十年了,可是孝顺的中国人民,啥时能够当家作主呢?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那次的《FIYAWAY》唱得并不成功,却为后来的演唱奠定了基础。高二的时候,在我主持的一场名为“超人气班会”上,PP演唱了一首张惠妹的《真实》获得了如雷的掌声。而我,也因为请的几个嘉宾都很有分量,竟把整个班会主持得像模像样的。
  
  PP虽然长得不是很水灵,手长得也不水灵,可是她却十分喜欢洗手。后来竟发展为,课间10分钟,去洗手成为我们永恒的主题。无论天气多么寒冷,我们都不会放过每一个可以去洗手的机会。这对PP来说,可能是一种习惯,对我来说,却更多的是依赖。在匆忙的生活中,拥有这样的10分钟,可以自由地在操场边走动,随便聊些轻松的话题,末了,再顺便洗下手,做做幼儿园老师口中爱卫生的好宝宝。不过这些举动都已经成为过去式了,在水资源奇缺的今天,要是我俩还老这么一天到晚跑去洗手,估计得被老百姓群殴。
  
  这个高中我都和PP在同一个班,但却没有机会再成为同桌。偶尔我俩会聚在一起,翻翻色彩犀利的杂志,然后看到PP熠熠生辉的脸在我面前无限扩大。PP很能说会道,从马克思到毛主席,什么上天入地的,她的用词都很精辟。有一段时间,PP没有每天都来找我,我们之间有了相当一段黄金距离后,她在我心中的轮廓反倒清晰起来。
  
  她敢作敢为,和男生称兄道弟;
  
  她见贤思齐,不拘小节;
  
  最能体现个性的是她的座右铭“能让火箭上天的是人才,能解决马桶漏水的也是人才”……
  
  没有百分之百的女孩媚到极致的庸俗,没有甜到发腻的声音,也不懂矫揉造作和投机取巧,坚持自己的原则,拥有自己的风格,保持豁达的心态,眼神柔和,但说话语气坚定,没有傲气,却有傲骨,这是我心目中最欣赏的百分之七十女孩,她坚强而独立。
  
  高一的时候,我有个一次超失败的演讲经历。那天刮着冷冽的西北风,每呼进一口气都觉得这些冷空气在胸口结成一块块的冰,让人的胸口闷闷地难受又带着微微的疼痛。演讲结束,PP提议去美音技校旁边的小店吃冰。我琢磨不明白她为什么偏选去那里,是因为那里离学校远,我们不常去;还是因为那里店面大敞,冷气够足呢?不管怎样,反正最终我们几个就是顺利地到达那里,顺利地成为那里惟一的顾客。因为天气真的很冷,我们便把桌上的成条状的面巾纸抽出来缠在手上,缠成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纸手套。吃完去结账的时候,我的心情已经豁然开朗了。面对那些被糟蹋掉的面巾纸,老板却没有对我们加以指责或投以蔑视的眼光。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多美好,多包容啊。多年后我常想起,在一个极坏的天气里,这样一条行人稀疏的街,一杯停放多时的冰,竟能给我温暖的感觉。谢谢你们,陪在我身边。
  
  高二的时候,我后桌的男生姓蔡,他讲话很温柔。PP到我那里去串座的时候竟管人家叫“MissCai”。受到性别歧视的男生当然不服并加以反驳回击。反驳无效,但回击却应验在我身上。PP每一次在我那里疯完就回她自己的座位快活去了。只剩下我单枪匹马面对虽然说话温柔但实则比我强悍很多的MISS蔡。拆招拆到最后,就是我很无辜地被叫了一年多的“MrYang”。
  
  PP学习成绩不算坏,所以她经常理直气壮地逃课去打羽毛球。那是PP不穿高跟鞋,逃课的时候她身手敏捷,像猫跳墙一样快速地窜出教室而又不会发出很大的声响。羽毛球一开打常常一下午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她的体力令我怀疑自己的眼睛:眼前这个大汗淋漓的人,还是个女的吗?
  
  另一个面,我又不得不把自己的想法给推翻了。有一次我和PP一起逃课买了冰激凌在帅哥云集的篮球场前吃。结果,PP看篮球看到把整个眼球都扔在球场上了。很搞笑的是,我把整个冰激凌吃掉的时候,她的冰激凌还剩大半,并且跟主人PP一样,正对着帅哥流着乳白色的口水。
  
  我们最后一次逃课是在高三,是在莺飞草长的阳春三月。那天是我生日,我们去大台北吃刨冰,逛书店,然后披着满肩的阳光回教室。我们的生活太忙碌,日子一股脑儿的向前奔驰,我们只有极少的时间去偷闲,从这闲隙的时光里去掏出有点乐趣。其实那天早上我根本没有吃早餐,却还是吃下了一大盘的刨冰。并不是我不要命,而是因为我太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了。那是我已了解到,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各奔东西。而我所想要坚持的,仅仅只是属于现在共同的一份好心情。
  
  后来,我们毕业了,就真的,分开了。我偶尔会想起我们穿过偌大的操场去看开得满树灿烂的木棉花,锲而不舍地等待着它飘下雪白的棉絮,拥有一整季火红的心情。
  
  在后来,那种简单无害的日子彻底离我们远去了。PP工作之后学会了喝酒、抽烟,当然,也学会了一个人品尝寂寞。我们不常通电话,因为跟她一讲电话就心酸,一聊生活就压抑。我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她喜欢三毛的文字;不知她是否还记得,曾经的她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不知她是否还留着,我们飞鸽传书的小纸条。与其说一个人怎样的生活能整出一部什么样的戏,不如说是这如戏的生活整出一个怎样的人。
  
  PP要离开揭阳去广州的那天晚上,我、PP、YP三个人睡在一张床上,我们聊了很多很多,包括有趣的过去和未知的将来。聊着聊着我们唱起了我们最喜爱的歌。那些伴随着青春一起成长的歌,在离别的冲击下,味道十足。直到凌晨三点我才迷迷糊糊地睡去。在梦里,我看见满地的桃花瓣被这歌声缠绕着,一片片又鲜活起来了……
  
  2010年春节我们高中那一班举行聚会——去KTV里唱K。那时候PP还在广州,赶不回来。我面对着满桌子的杯盘狼藉和一大群感觉陌生的同学,突然心血来潮地跑去给班长敬酒,然后在一大片哄闹声中把那透明的液体一饮而尽。大家一定不明白一向乖巧的我为什么会有这种举动,一向理性的我为什么突然间这么莫名其妙。我也不想做多余的解释:我只是想PP了,想我那亲如手足的姐妹和意气风发的兄弟了。
  
  前段日子,我感冒了,咳嗽咳都厉害。傍晚的时候,一个人走在朝阳广场,看着路灯张着疲乏的老眼。我给PP发短信,PP回我的短信第一句就是“我的娃啊,我能理解你的感受……”一种熟悉的感觉如电流般贯穿全书,一个激动我又猛烈地咳了起来,差点咳出眼泪了来。这是属于百分之七十的女孩的风格,温柔的时刻不多,带给人温暖的时刻却很多。虽然PP现在也化淡妆,也穿高跟鞋,也许还会摇曳生姿地走在商品琳琅满目的大街中,可是我还是觉得她跟那些动不动就发嗲的百分百女孩有着本质的差别。她的热心肠、她对这世界最初的认识还有对朋友的义气,又哪是那些百分之百女孩所拥有的呢?
  
  突然想起PP的爱情。PP的感情生活几经挫折,可是无名指至今空空如也。高考后PP开始学做针线活。一个粗犷的人去做细密的针线活,这应该算是一种比较大的挑战吧。有时候,我在想,这是不是爱情幸福来临之前的预兆呢?当她心里有了玫瑰的馨香,她就会学着把别人装在心里并试着去改变。就像初春中的一朵沾着露水的花蕾学着去探春,去绽放属于自己的美丽。我想,这也是每个人生命中偶然中的必然吧。
  
  后记:以上写的这些都是逝去了的,属于我们真实的故事。那时候年少,幼稚,懵懂,可是小日子却过得津津有味,也把我们这群人整的闪闪发光。这世界比任何一个花心的男生都善变,我们除了叹息追忆,再也无能为力。今天,我如数家珍地把这些事情一一记起,是想让自己再感受一下,这些有生命的诗行散发出的,芬芳的味道。
  
  PP,对不起,那篇书写你最初的爱情的文章我找不到了,所以今时今地的我用崭新的笔写下了这篇文章表达我的歉意。希望,从今以后,我们都不要再去再去揭开你蒙着忧伤的布,让时光带着我们远走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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