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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忘记的就应该记住

时间:2013/9/3 作者: 曲然 热度: 71516

不该忘记的就应该记住

 曲然

过去了的事情本该统统忘掉,然而,毕竟有一些忘不掉的事情,或许就是不该忘掉的。因为从小就有过挨饿那种痛苦而又不太“光彩”的经历,所以,我对吃饭这件事总是记得牢牢的,生怕误了时辰。尽管现在不会再挨饿了,但管吃的那根神经已经被磨炼得分外敏感,以致我总忘不了曾经吃过的那一餐中饭和那一餐早饭。

那一餐中饭我吃得特别香甜,但吃过之后,心里又感到格外的苦涩。那时候我大概只是四岁多罢,记不太清楚了,反正是不满五岁。因为我五岁就上学了,而那一餐中饭是我在未上学之前吃的,这一点我却记得很清楚。正因为我还没有上学,家中又无人看管,妈妈就只好背着我去出集体工。出集体工就意味着要社员们集体干活,偏偏我们那个山区人烟稀散,集中起来后离家就路途遥远了,必须再集中地吃一餐中饭。于是每天清晨妈妈总是将我连同一包掺满了干红薯丝的冷饭一起带去上工。那掺满了干红薯丝的冷饭尽管又在木甑里蒸过一遍,但吃起来仍然很难下咽。我在吃饭的时候总是心事重重,大部分时间用于观察别人的行动。心想,如果他们的喉咙不比我的更滑的话,到底是用什么妙法顺顺当当地往下咽呢?观察的结果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吃那难咽的薯丝饭。比如队长、会计、保管员吃的就是白米饭,而且在饭中放了一块腊猪油,把一种亘古诱人的香味弥散在空气中。我痴痴地看着他们手上端着的那钵白米饭,就象看见月亮突然从天上掉在他们的手中一样,感到不解、嫉妒而又羡慕……妈妈不知什么时候发现了我那副馋相,在我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然后又突然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含着泪问:“三儿,吃奶吗?!”我可早就不吃奶了,羞愧地跑得象一溜烟。

第二天中午,妈妈也为我蒸了一钵白米饭,只是没有放腊猪油,家里早就吃红锅菜呢。我格外高兴地从妈妈手里接过饭来,一头扎进钵子里,直到把最后一口饭扒进了嘴里才抬起头来。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的碗里除了干红薯丝,一粒米饭也没有。妈妈就象老牛嚼草一样在一口一口很艰难地吃着干红薯丝。已经被我扒进了嘴里的那口白米饭,我再也咽不下去了……直到今天,二十二年过去了,那一餐中饭仍在我心里泛起一阵阵苦涩来!

至于那一餐早饭,是我读一年级的时候吃的。如果不是因为我已经发蒙读书需要一支铅笔而家里又没有钱买的话,那一餐早饭就不至于成为我二十多年后还难以忘却的事情。自从我上学的第一天直到大学毕业,妈妈总是想方设法满足我有关读书的一切要求。为了给我买一支铅笔,她费尽了心思,想尽了办法,仍然没有着落。我们那个山区没有稻田,没有集市,因此农民也就没有母鸡没有鸡蛋可以换钱,要买个盐打个醋就得眼巴巴盼队上搞预分,可我家人多劳少,早已是超支户,即使队上一天搞一次预分,我家也决没有指望。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那天早上,妈妈听说代销店收购黄蜡(从蜜蜂的废巢房中炼出的一种蜡),便赶紧从爷爷的床顶上找出一块陈黄蜡来,想让我拿去换支铅笔。但因年代太久,黄蜡硬得象块石头,而且被烟火熏得如黑炭。妈妈怕代销店不肯要,便决定把它蒸化了重新凝结过。为了省时间,不耽误出工,就把陈黄蜡用碗装好放在饭锅里蒸。本以为饭熟了蜡也蒸好了,哪知道,蜡是蒸好了,而该死的蜡却从好好的碗里全漫到了锅里,平静地在饭上凝结成太阳一样的一个金色圆。妈妈脸上顿时绽开了笑容。但是,锅里的薯丝饭却无法吃了。本来薯丝掺得过多,再加上蜡中的杂质和残蜡渗进饭里,吃起来不仅是地地道道的“味同嚼蜡”,而且是苦如胆汁,让你吐都吐不赢。再煮过饭罢,米缸已象水洗了一样,颗粒不存。就这样,为了给我买一支铅笔,全家人高高兴兴地挨了一顿饿。那天,我用那个金色的圆到代销店换到了我平生拥有的第一支铅笔,用它写下了我人生的第一笔,也可以说写下了我整个清贫人生的基调。那一餐早饭叫我怎么忘得了?

今天,苦日子终于变成了好日子,或者说是较好的日子。其实,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的发展史上没有记载着勒紧裤腰艰苦创业的日子呢?可是今天,勤俭节约的传统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却被一些人嗤之以鼻,并且影响了下一代,其后果的确令人担忧。邻居反映,他的上中学的孩子对他小时候曾饿昏在上学路上的遭遇无动于衷,反而质问:“你怎么傻成那样?干吗不吃巧克力呢?”邻居以此断言下一代无法接受从前的事实,只有忘掉。我不想效法我的邻居,特将两件饿饭的往事用文字记录下来,好等儿子一懂事就给他看,告诉他:不该忘记的就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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