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轻时我趴在床上想把小说写出来,但是好小说不是想写出来就能写出来的,这正如别人说的:我想拥抱一个美丽的女人,而美丽的女人不是我想抱就能抱的。或者可以这样说:我拥抱了的女人一定不是美丽的女人,所以美丽的女人永远都不会被我拥抱,比如舒曼。由此可见我永远都写不出好小说来,所以我就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美丽的女人、没有什么好小说。有的只是关于小说的美好想象。这样以来我就坦然了很多,也为那些不写小说的人感到庆幸。
有时候我坦然得像一个年轻的老人:随随便便写就是了。但是这种关于小说的看法并不能使我得到长久的安慰,也就是说我那种老年的坦然并不能长久,我因此而愤怒,所以写着写着我心里就充满了仇恨,我在前一段说过(小时候)我对父亲充满了仇恨,难道我的仇恨悄悄地长大了?变种了?
仇恨是什么,究竟为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它是一种情绪,想用意志横切理智的顽固情绪,如果把产生它的原因遗忘,它就会变成一种近似本能的东西。正如我们不知道精子的产生原因就有性意识一样。通过语意转换,如果把仇恨硬塞进性的比喻中,它就会时常挺立去“杀戳”女人。由此可见仇恨最终摧毁的是弱者,在摧毁弱者的同时我们并不因此而强大,因为我们在弱者身上散失了精华,这就是我的故事。
我选择故事化解仇恨,让自己旺盛精力支持起的仇恨在莫名的虚设中消失殆尽,为了引出故事,我常写出这么一些片段:
走在湖边,群山的倒影将湖底变成蔚蓝。我在寻找故事,我无法知道我寻找的故事。但是我确信它是蓝色的。我抬起头,让群山的倒影留于湖底,随后我发现这些群山并不是蓝色的,所谓蓝色是那遥远而又永远严肃的天空,它让人捉摸不透。湖水像一面镜子把这个世界分为两部分,它温柔而冷淡地将现实和幻影切开,此时被这些群山倒插在湖底的天空使我的幻影也变成蔚蓝,我极力摆脱幻影的蓝色,就向湖中扔石子,波浪使我蓝色的身影扭曲变形,它像是在收缩又似乎在挣扎,但这两者都不能阻止它向天底的群山扩散。此时我想到柳鸣九译的《暗店街》:……飘飘何所似,我悠悠一身影。原来我本生就是一个故事,而却到天外去追寻。
这些片段出现在我的头脑中,它是各种视野的一个拼接,我把它记下来力图用到我的小说中去,最后发现:我总是先把结论拿出来,弄得别人如坠云雾。我想用一个办法让别人知道我想说什么,但越是这样越是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年轻时我一脸茫然,一脸忧郁。
我常在镜子中看到我的忧郁,它便以图面进入我的脑部存储器,这个忧郁的结论写在脸上,正如那些拼接片段的出现,总让人猜想:你究竟经历了什么?或者有什么图谋?这些想法简直可以把一个人毁掉!
我又一次隐隐约约地想起来我躺在床上写的那篇小说名字叫:叶掩红花。这个名字有着美丽而忧伤的含义,这种美是欲盖弥张的羞涩之美。好象有这么一件事和这个名字联系着:那天工厂停电,我象放风的犯人一样跑步出厂门,穿过期312国道就来到湖边,这个湖没有名字,它出现在我的小说中我就叫它——莫愁湖(实上它并不在南京)。我沿着湖边走,远处就是一些拔地而起的群山,这使我想起“莫愁湖边走……”那句唱词,我坐下来扒开湖边簇拥的绿叶丛,发现一朵桃红色的小花抱着黑而粗的枝干:它开得很有力,叶子的掩盖似乎并不影响它开放的信心;它开放得很有限,因为叶子终于还是掩盖了它。我发现它,是一种偶然。它的魅力在于:它的开放没有别人的期待只有自身的需求。遇到它是我的偶然也是我的幸运,所以我小说的名字就诞生了。
一个女人身上同时具有两种相对立的品质:忠贞和淫荡。它们就象白天和黑夜一样缠绕着她,自古人类只认可白天而忽略夜的存在,她的名字叫舒漫淋。也许你会认为这个名字是由舒曼衍生出来的,但事实不是这样,就象很多事实都不是书上说的那样。我说过舒曼是我的初恋,同时又是我现在的情人。但是我在着手写这篇小说(《叶掩红花》)时舒曼还没有进入我的视野,因为我给她的第一吻是2008年而小说始于2006。
毛福安是一个年轻的男人,这个年轻的男人为了写《叶掩红花》里这个年龄模糊的女人,他趴在印刷厂宿舍的床上,写着写着他感觉到他的小说世界和他的现实生活彻底地错乱起来,比如:他有时觉得他是这篇小说中的一个人物;有时他觉得他所工作的印刷厂及生活状态才是一篇乏味的小说,他的小说才是真实;他本来趴在床上但是写到后来他觉得自己正吃力地趴在舒漫淋身上,他在她胸口上吃力在写着圆珠笔字,一直写到她的乳房上,一直往下,迫不及待地让文字往下流,这只圆珠笔是市场上最便宜的那种,一元钱可买三支,虽然便宜但它仍然发出一股奇异的清香,所以舒漫淋身上就该是这个味道。这个味道使我走过梦幻的青年时代,走进小便失禁的老年时代。
每个年轻的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这个梦想围绕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叫舒漫淋,虽然她后来受到舒曼的影响,但她名字的来历和舒曼毫无关系:
那天我正淋浴,由于头皮屑太多我还抹了些“彩乐”,然后就仰起头想让喷头的水将晚班的疲惫和油污洗掉。细密的水线在我身上哗哗地往下流,我感到自己越来越自由,越来越干净,一下子我感到生活很美好,我闭上眼睛想:在这美好生活的沐浴下,我能做些有意义的事吗?谁都想沉浸在温暖而舒适的水流之下,慢慢地将肮脏流去;为保持文学的纯洁我们拒绝使用肮脏的字眼,因为我们怕猥亵,殊不知这些文字还不如流水,太过于注重自己的纯洁而无法将别人的肮脏包含并带到另一个地方,想起文字我就想起小说,很多时候我都在琢磨一件事:
写小说究竟有没有意义?这个问题我真还没想透。或许不该想这个问题,因为小说一直都存在。我喜欢小说家的序言,因为它最不让人瞌睡。而评论家呢,总像一个公正的裁判站在小说家和读者之间,小说家写不好,读者睡不好。
打开枕头上的《小说创作指南》,在第一页我就看到了编委名册,其中一个是这样署名的:李道石,男,42年生,多年从事小说研究,堪称小说界的杀手,著有理论专著二十余种,于九一年荣获“中南小说评论专家”称号。这时我想起编辑部那个老头子,原来他叫李道石啊?
“你要写别人感兴趣的东西,只有那样才有市场”当我买他的书后,他这样给我讲。于是我下决心写一个女人,我想这个男人都感兴趣,而且现在的市场又是男人的。首先我想她应该叫什么名字呢?想了半天我觉得什么都想不出来,只有水从身上毫不思索地往下流。我不由自主地自言自语起来:真舒服啊,水,你慢慢地淋我吧,可能舒漫淋这个名字就是从这儿开始的。我的小鸟变得不受大脑控制,说明它也喜欢舒服,不然它就不会那么兴奋。后来喷头出了一阵冷水它又缩了回去。看来一个充满幻想的人(自我膨胀长的人)也怕别人给它泼冷水。之前我写过很多短篇,还写过两篇别人看不懂了散文,阿超说:不是一般的烂。他说我在其他任何一个方向都比写小说更为出色。这一点我半信半疑。后来我光着身子,用脸盆遮住那个经年不见阳光但毛发浓密的地带走在“历史”的回廊上想:我是不是该封笔了。
舒漫淋是不存在的,所以我要写她。而且她的不存在成了我写她的充足理由。这象是一句疯话,又蕴藏着几分哲理,我个人认为哲理是一个很令人讨厌的东西,它就象一件文雅而高贵的外衣披在人身上,接下来我就可以象许多批评家那样说:当我们撕下哲理这层外衣就会发现我们原来有这般丑陋的身体和如此肮脏的灵魂,但我要说的是肮脏的灵魂附于丑陋的躯体披上哲理的外衣就会轻而易举地变成现代文明的使者。照此办理并不难,但我觉得没意思。作为一个卑微的人,我只有一些卑微的想法:凭自己的直觉去虚构一个自我,这就是小说,因为它小,容易抓住;又因为抓得住,所以很真实,这个真实可具体到抓住一个女人,而且必须是小女人。
在写《叶掩红花》时我这样想象:舒漫淋全身赤裸地站在我面前,我衣装严整地跪在莫愁湖边的沙土地上,双手捧着她的腰说:穿上!穿上!你这象什么样子!她仰着头,似乎天上有一个喷头,会将水洒在她的脖子上。至下而上我不能看到她迷醉的双眼,只瞅见向前挺立的乳房和向上翘起的下巴。她这样站立的姿势充分说明她想把自己奉献给我,她的身子向后弯曲呈弓形,所以她奉献给我的部分就是凸现在我面前的部分——它就在我嘴巴对面,一个女神拥有的“圣杯”,一只渴望充满琼浆玉液的圣杯,它装着一个男人的梦想和欲求,我们都希望第一个饮用它,但往往运气不佳。我求你把衣服穿上,当我再次说这样的话时,我的领带被她一手抓起来:都这时候了,你还给我装B?!她一提手,这根文明的领带就勒住我的咽喉,我感觉吊不上来气,两只手顿时从她腰间滑落……好容易我才捉住她的手站起来,我干咳两声,叹了口气: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我开始忌妒并猜疑那只圣杯被人用过),随后我摇头晃脑地在她的咒骂声中离开……
我把这个情节安排在夏天的傍晚,并认为舒漫淋当时二十多岁(其实她的年龄只有上帝才知道),这样安排是为了与“晚上她就变得淫荡,我就变得虚伪,虚伪得象哲学家”相吻合。而现实中的舒曼却打破了我这一精心设置。
现实会导致平庸,想象也会有着致命的漏洞。我常常用谎言来弥补这个漏洞。那天我和舒曼小姐在我们厂那条污水河边散步,开始是聊些无关紧要的事,见时机成熟(所谓成熟就是指双方都知道所谈之事平淡之极却充满了人为的无限热情)了,我就去抓她的手,她把我的手甩开,若无其事地说:你干什么呀?我早就想到了怎么回答她(在青春派二流小说中你能知道答案),“我想看一下你的手表!”要知道我和她都穿着半截袖的蓝布工衣,而且我明明戴着一块在路灯下都明晃晃的大手表,她的手腕上只有一只用三色布拧成的彩绳。因此她当时就白了我一眼,接着她把前臂伸到我面前,我不言自明地补充了一句:天黑我看不见你有没有戴表,我眼近视,这你也知道,所以我想……“想个屁!你明明在撒谎!还不承认?”我执意坚持我的谎言期望它成为真实:我真的只想看看时间,真的。她发现了,也许早就发现了我戴着表,接着她的眼神有了变化,我敏感获知,那是一个女人证据在握时的眼神。为了让她掉进我的圈套,我第三次相当诚恳地把我只是想看时间的话重复了一遍。如我所料,她说:你忘记你戴表了?!她终于安全地落入我的圈套。我(故意)犹豫了片刻,才小心地说:我的,噢?坏了,你看它根本就没走。我老老实实地把手伸到她面前。她看了一眼,确实没走。她想了想可能是觉得我的言行合符逻辑,就总结似地说明了句:你很诚实,但戴一只坏表干什么呢?是的,我常常将一只停了的表戴在手腕上,指针所指为:七点二十分零五秒,这又是一个故事,现在我们不说它。
当一个女人夸你诚实的时候,你就应当勇往直前。向她或者向敌人;向她是为了证明你的诚实,向敌人是为了证明你的勇敢,如果你的诚实和勇敢都被你心爱的人忽视的话,那将是一件很不幸的事。很幸运的是我在上小学一年级时就牢牢地记住了一个法则,这一法则起源于《小学生守则》中的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诚实勇敢,有错就改。这十六字方针我只在最后四个字上有不足之处,老是错了还要坚持,终于使谎言变成了真实。
在上河堤边的一个台阶时,舒曼终于把手伸给我,她并没有说什么,看来她是个老手!我应该毫不思索地把她的手抓住,顺势把她从台阶上拉上来,但是我没有。我故意盯着她的手腕很认真地说:我知道你没戴表。她没生气也没有假装生气,而是恰如其分地提醒我:来啊,快来,拉我上去。我生怕错失良机一把将她的手握住,当她从下阶上上来时,我都不曾松手,她的手被我的手包围着,因为我身高手长掌宽,我感到她细致的小手在我的掌心里挣扎,这种感觉让人兴奋。她说:你还握住我的手干什么呀?我不说话,仍然握住她的手,她——手凉如玉。很多年后,我拉着儿子的小手送他上学时就会想起这个叫舒曼的女人。很可能她觉得我宽厚的手掌不能使她产生爱情的感觉,反倒觉得我像她父亲。但当年我连女人都没碰过,当父亲的感觉也就没有理由涌上心头……
书上说女人的性感区域比较分散,而当时的毛福安就像一个女人,因为一个女孩的手在掌心里触动了他那像女人般分散的性感地带,于是他产生了想抱她的念头,这不是性的罪恶而是上帝的精心安排,所以我的手可称为上帝之手。从上而下我都有没有从《叶掩红花》的小说中摆脱出来,所以导致我说的和我做的(指抱她)不能彻底一致,当时我说:我放开了,万一以后没机会(抓她的手)了呢?这时轮到她不说话了……而我在写小说时我就会这样说——毛福安抓住舒曼的手,很专注很深情地望着她说:抓住你的手/我才不那么空虚/拥抱你我才拥有这个世界的一个生灵/与其空怀一个世界/不如在我手心留下你一个指纹。——你看写小说的人是多么虚伪。
“上帝为什么要使人拥有长长的手臂呢?是因为我们需要拥抱”。作为一个小说家,特别是年轻的小说家,应该懂得这么一个程序:男和女,先拉手,后拥抱,再做什么上帝会给我们提示的,看来毛福安也不愧为一个小说家,他连这个也知道。他们或者说我们踩着现代人精心构建的河堤,沿着肮脏的水流方向去寻找一处黑暗,去完成那纯洁的拥抱……
我和她走向黑暗,我感受到了幸福,因为幸福就在我身边,我触手可及——我将要拥抱她,让她属于我。但是那天她生气了,而且开始骂我,我以为她假装生气就继续,而她继续生气接着就骂我爸、骂我妈(这是小说家的不幸而非女人的不明智)。骂我爸,我无所谓;当骂到我妈时我开始愤怒,但我还是没把愤怒表现出来,而是处以君子之态:用沉默来表达我的愤怒。后来我转身就走了,可以说:那天我的自尊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现在想来不过如此嘛),我决定从此以后不再理她,谁知她也是那样想的。
幸福说去就去了,所以我又回到我的小说中去;当我和舒曼恋爱(如果这也算的话)时,我觉得我写的东西毫无意义,我在想她想累了时,才从枕头旁的鞋盒里抽几页《叶掩红花》,看不到两页,就睡去了,因为爱情大于小说,现实大于虚幻。而舒曼不理我的时候,这些全反过来了,什么爱情啊,扯淡!现实残酷如饿鬼,幻觉可以愉悦身心。为了艺术,我们……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我的床头有一盏小台灯,当整个宿舍都睡了时我便扭开旋钮,铺开那白底红杠的稿纸开始我的夜生活,那些均匀的红杠杠将我若蚂蚁般的字迹规划得整整齐齐。在一张无格纸上我几乎不能写什么,因为我很注意整句话的含义,精雕细琢地写完一句时,整行字就扭曲了,这些扭曲的字有时向上拱起:象征希望的彩虹;有时向下弯曲:如失落的抛物线。这样很费纸。当一行字被写在稿子纸上时,我立刻就否定了它们,我觉得这些鬼东西不是我要写的,那么我要写的究竟是什么?于是我陷入了长久的思考……衣柜上的钟哒哒地响,像一个个被时间辗碎的文字;有拇指大的老鼠在抽屉里轻捷地跑来跑去,它们一年十二窝,出来分组分队象城管一样。它们顺着墙角跑,顺着电线爬,说明它们在黑暗中找线索,我也是。有人开始说梦话,还有磨牙齿的声音,打呼噜的声音,失眠翻身叹息的声音,还有我偶尔翻开一页纸的声音,当我累了,我就将稿纸顺手一扔,从胸下拉出枕头,摊开被子,睡去。
我常做梦在考试,我总是匆匆忙忙地答题,但我答得越快,试卷上的空白就越多,当考试铃声响了后,我还没做完一半,不久后,我才伸手关掉柜子上的闹钟。这是十六年学校生活留给我最深的记忆,我常因为考试而紧张,醒来一身汗。当我三十五岁时做梦老看见机器,皮带,杠杆,商标。一张张标签从机器里探出头来让我的眼睛应接不暇,还有人说:快点快点没时间了,没材料了,没机油了,红领鬼来了,老杂毛来了。四十多岁时我梦见和老婆吵架,五十多想做梦就就难了,睡眠少了,很早就起床,开门都轻轻地怕吵醒邻居,在2035年时我再也没做梦,似乎以前把梦都做完了。我常想,六十岁是不是不用睡觉了。此时,我晚上睡眠少,白天不小心就打瞌睡,于是我怀着欣喜匆匆忙忙爬到床上安安稳稳地躺倒可又睡不着!这和我的小便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当有尿意时我就去厕所,而是跑步去,站在里面又尿不出几滴,从厕所里出来屁大一会儿又有尿意,由此我的瞌睡和尿都不集中,而且它们都具有哲学意味,它们像道学家一样周而复始把你搞得没有脾气,直到生命完结为止。我在五十五岁时就小有名气了,但出了这个市就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所以我常呆在这个小城市享受我的名气。毛家岩我也不爱去了,可喜的是我的母亲还健在,她已经八十多岁了,她头不晕眼不花,记忆也好,多年的事她都能记起来。但她从来记不起我的小说,我有点失望,因为这样我就没法在我小说的扉页上写上什么谨以此书献给母亲的废话了,所以只是有一点儿失望。我告诉毛家岩的朋友我写了几个长篇小说,他们打着呵欠就走了,有的还说趁没死做点正经事吧。我不再生气了,因为年轻气盛的时代已过去多年了,我反而觉得一切都这么正常而平淡……
市日报社的记者终于来采访了我,五十岁了这是头一次,年轻时我一有空就专研《演讲与口才》因为我怕自己一下子出名了,别人采访我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与我精心计划怎么花还没中的五百万一样有趣。似乎这五十年都是为等这个记者来访似的,这个胖而儒雅的年轻人带着慰问老年的口吻对我说:毛伯伯,你好吗?最近忙什么呢?我很认真地回答了他最后一个问题:天天忙着撒尿!这是私人采访,但有很多朋友都来了,他们都想来看看这位其貌不扬的作家,有年轻一点的(是我熟悉的邻居)在远处把我指给别人说:就是他!就是他!你看艺术把背都给他压驼了。不知为什么,我明明耳背,但别人讲我坏话我老远就能听到,一辈子都这样。我问过好多人,问他们有没有这毛病,他们都冲我直摇头,并哆嗦一句:说啥嘞,不懂!当我回答我忙于小便时,有几个年轻的小姐忙用手把脸捂起来,妇女们则大声说:老东西,不是东西,当众耍流氓。我向她们投去我练了很多年的微笑,但是她们已经开始谈论小白菜涨价的问题了……扛摄影机的人像扛枪打飞机的人一样,向上吃力地瞄准我,他很迈力地做这个动作,似乎认为这样可以将我驼背拉直,因为他脸上有着顽固的表情。谁知我说的话比驼背还令他失望,当我说完那句话时,他闪电般地递给胖记者一个轻蔑的眼神,胖记者毫不在意,好像早有预料地要和我作进一步谈话,他说:……你对我市的环境有什么看法?毛伯伯,在这方面你虽然算不上专家,但也不是外行,我们想听一下你的深刻见解。我毫无准备地说:我完全是个外行,我知道——(我故意在这个地方作了很长的停顿赢得思考下一句的时间)年轻时上厕所要缴费,我常常在街角小便,这虽不利于环境也不卫生,现在我改了,我挂了个玻璃袋,但是这玻璃袋很昂贵,所以环境的问题终归是一个钱的问题。
“不,不!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我认为我们问你的是关于生态环境的问题,至于你讲的街头问题的症结在于政府应该多建几个公共厕所嘛”,胖记者胸有成竹而又相当委婉地向我反驳。
“可是年轻时我缺钱上公厕才在街头尿尿的,我还是认为是钱的问题。”我执意不入题,考考他的应变能力。知道他想采访的内容后,我就把这个当成一个玩笑了。
“好的,好的,我们该谈谈生态环境这个老大难问题了”,他作了明显的让步。
“这个老大难问题让一个老头来谈?”我在反问时作了进一步的思考,我知道具体的我不懂,只想笼统地搪塞过去。
“我们认为年轻人虽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怀有满腔热情,但缺乏具体实施方案,而你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人(他认为我服过役)我们想听你的真知酌见?他的措辞有待训练,他的态度让人无法回避。
“通常人们喜欢什么就去追逐什么,被追逐的成为主要的,次要的就被人们遗忘。年轻时向大自然索取,极度雕凿自然之石,掘尽自然之矿藏来表现自己的活力,呈现自己的美丽,老时将一把缺钙的骨头还给大自然留下一些空洞的永垂不朽。”我象读课文一样说道。
“我们想听一些具体的东西,一些书上没有的策略性的见解。”他很挑剔,这让我高兴,但我又茫然,因为我仅仅属于一个空洞的小说家。
“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主观意识的问题,说穿了是观念的问题,年轻我走过,我们不惜健康追逐金钱,这不是一个可以原谅与不可原谅的问题,这是事实。我们想富有就要不停地占有,占有钱会上瘾……”
“福安先生你还是没讲到环境这个问题上来”他有些焦虑。我有些心虚。
“我一开始就说环境的问题是钱的问题,人们占有钱去构造一个自以为是的环境,破坏了生态系,我们不但没有能力端正自己对钱的意识,反而把‘环境保护’作为借口去获取方便,使之成为自己活动自由的保护伞。我觉得政府应当以制度的方式,让每个人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小学生教育的唐宋诗词可以提高人的素养。正因为如此,人人都成完善自我的自私自利者。要我说的话,环境教育应当成为学生们的必修课程,应将它语文,数学,置于同等地位,而我在80年代上学时,跟本不用上《动物》、《自然》之类的课程……”
“象你这么说来环境问题是人的问题?”
“这是一句空话。”
“那你的意思是?”
“制度和政策的问题。”我毫无把握地说
“但是它还是由人制定要人遵守由人执行的呀?”
“制度定好后我们所有的人都要从制度上走下来!”我寻到一点契机。
“人从制度上走下来?”他不明白。
“不能任何人凌驾于制度之上的意思。”
“福安先生,好像没有这回事,不过我们尊重你的看法,谢谢。”
我想借环境问题提提我的小说,我希望他问关于小说的问题,那样我可以给他说上几天几夜,我保证抗摄影机的人受不了,但是在我说话的时候,总找不到一个岔口让此次谈话顺理成章地通向小说这条路,我在内心里反复琢摸一对词语,环境—小说—环境—小说,当我刚刚有些眉目时,他却向我道谢,告辞。摄像的男人将记者的话筒放在手提箱里,他的手提箱很漂亮我注意到了,他收拾完东西后觉得我在注意他,此时记者再次向我道别,祝我健康长寿后上了车,他仰起头向我一笑,他像是以笑向我道别,此时记者也将车门外的一只脚放到车上,他向我笑时正弯腰提起手提箱。我不是要从他的笑里找什么讽刺的含义,必竟他们都尊重老年人。而我总觉得他这一笑使我想起了什么,主要是因为他有一个圆而胖的下巴,笑起来嘴唇就敞开,但总看不到他的牙齿,是的,不见牙齿的空洞的笑。
他没有使我想到舒曼的笑容,也没法同父亲那冷淡的笑联系起来,因为我根本没看过父亲出走时那最能表现他本质的笑。
他是有牙齿的,但他向我笑时,很明显的放开嘴却不见牙齿,这并不使我产生奇怪的感觉,只是觉得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类型的笑容,他像是一个无齿动物,终于想起来了:我那早以入土地外公。
我外公常用他那没牙齿的嘴说话,笑呵呵地张嘴时他的舌头就卧在没牙齿的牙床之内,嘴唇包围着牙床,牙床绕着舌头,三层光滑的肉有机的靠在一起,总给食物一种安全的感觉,因为它不能再主宰它们,所以这张圆润而中庸的嘴给幼年的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现在想起来那都是一幅美丽的画,它由时间创造,它包含一个真理的空间。外公年老时常重复一句话:千金难买幼年时。对于一个五十多岁的人来说,我认为:我虚度了我的年轻时代—一事无成。
小时候,别人问我外公是谁,我想都不想就告诉他,他就是我妈的爹,我在快上初二时我的外公就去世了。之前,我常到外婆家去打听外公年轻时是干什么的,他们的邻居都不告诉我,说明我外婆把邻居关系处理得很好,即便如此还是有人偷偷地告诉我说,你外公是国民党当官的。若有和我等大的小孩,他们就会抢先一步,脱口而出:我知道!我知道!他外公是个强奸犯,劳改犯。既然我外公的口头禅是:千金难买幼年时。想必他老人家在回忆他的军官生涯或犯强奸的日子,军官令人羡慕,强奸当然更刺激,当时我就这么想。有一年,应该是八十年代的事,我和大哥福平看完露天电影回到外婆家,看到我外公正在床上半卧着鼾睡,我就端起木头枪,眯着眼睛瞄准他的太阳穴,吸了一口气,大吼一声:吴正法—老实交待,你有没有强奸过女人?外公气得不行,大哥一个扫膛腿,把我打翻在地,拽住我的领口就往屋子外边拖,外婆皱起眉头,说了一句:谁教你的?
那次回家还挨妈一顿打,爸只格格地冷笑,随后还带着几分得意地骂了句:狗日的,专拣坏的学!小时候我一身正气想管祖辈的事,外公外婆去世了;我就想管我的父亲,我想让我们这个家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至少父母不常吵架……小时候我觉得父母吵架使我产生愤怒,就象父亲当着亲戚的面羞辱我一样。上大学后我发现我最该管的人是我自己,如今我连自己也管不了啦!一个人在年轻的时总会干些蠢的事,而时光却不会在蠢事面前作过多的停留,青年时代之所以短暂是上帝不想在蠢事上浪费时间,它的目的似乎只有一个:扎进我们的记忆。所以在《2035》这篇小说里我总爱说:在我年轻的时候……
关于舒曼的记忆是永恒的,所以和她的恋爱永远都谈不完。
那晚我想拥抱舒曼完全是无需推导的过程。但是写小说就不是那样,在现实中只有一种可能,在想象中就有无穷多种可能,这些可能多么让人欣喜,同时在这些可能中我们稍不留神就选择了最为庸俗的那种。根据肥皂剧上的经验,舒曼不但应该转过身子张开双臂让我抱还应当说:
来吧,亲爱的。
我的台词是:
我来了,宝贝!或者说:亲爱的,肚脐以上的,是你的。其它的,还得看你今后表现的。
我和舒曼肩并肩走向黑暗,偶尔有一丝灯光穿过河边的树丛,投射到河里。这些灯光恰到好处地点缀黑暗,消除周围的恐惧,两个人走,使人感觉温馨。我松开她的手,将手绕过她的后背搭在她的肩上,她微微地低着头。我像一位琴师将手搭在爱情的键盘上,轻轻地抚住她的肩,历史性地抬起中指和食指,然后又将两指放回原处。我完成了爱情的第一指弹奏,她没反应,这说明我有希望。我的手开始靠近她的衣领,这时我有两种选择1。用手勾住她的脖子拉到我的嘴唇上。2。顺着衣领住下摸索,让那两个奇妙的半球分别卧于我手心。但不知怎么搞的我根本没按自己的想法去做,而是一把把她拉过来——我们面对面,我不大看得清她的表情,但能听到她的呼吸,感觉到她的胸起伏不平。我双手不知为什么已经抓紧她的肩膀,就在我正要将她抱起来时,她神经质地推开我说:讨厌!我从抓住她的手一步一步直到即将抓住她整个人这一过程是多么不容易,但她如此轻易地摆脱了我,我不失望,直觉告诉我——她在假装生气。我二话不说又上前去抓她,她对我又推又踢又骂。我还说:别闹了,抱一下嘛,有什么嘛,只抱一下。她说:滚开!你给我滚开,你去抱你爹吧!后来我生气离开时都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她的前后为什么那么不一致?
我说过舒曼打碎了我对舒漫淋的描写,我觉得舒曼不仅伤害了我而且伤害了我小说中的人物。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我在《叶掩红花》中犯了错误,所以我开始认真对待我的小说了,正因为这样它伤害了我一辈子,舒曼只伤害了我一阵子。那时我听说过写小说是一辈子的事,但并不真正懂得它的含义。结婚后我发现伤害我一阵子的舒曼使我终生受益;而伤害了我一辈子的小说是否使我死后获得重生?这个要我死了才知道,现在我没死,所以我不知道。
是的,写小说是一辈子的事,并不仅仅是拿青春赌明天的行为;是牺牲自己的行为,如果我懂得这一点,我会放弃写小说这一勾当,专心谈恋爱,人生一世,青春不会来临第二次,若恋爱都不谈实在太弱智。但是舒曼让我失望,所以我只有慢慢地追逐我的舒漫淋。渐渐地,舒曼在我心目中显得苍白贫乏,我只好让舒漫淋来填充。
我陷入的第一个矛盾是:若《叶掩红花》中的我是我本人的话,我永远也摆脱不了舒曼这一角色,这样写起来就包含很多主观看法,关键是做不到自然、流畅、客观这三点。若换为第三人称的话,相当于我站在旁边看别人和我心爱的人谈情说爱,我不高兴!嫉妒!可想而知带着这样的情绪会把小说写成什么样子。更为具体的是:这部近二十万字的小说中所有的“我”都要改为“他”,有的地方改了称谓,上下段落和情节就涵接不起来,这些段落就要依次重写,全部用手写,写过小说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不小的工程,一个让人恐惧的作业。
我有将《叶掩红花》付之一炬的想法,但又迟迟下不了决心,这说明我还是对自己抱有希望,自信心还没有完全泯灭,同时也说明了我不够纯粹。
将写在纸上的东西烧掉,使我明白一个道理:要使文字消灭就需要对它存在的背景加温,要使一个人垮掉,就要给他所生存的环境加压。
对环境加压有很多种方式,举其一例:一个人站在平面会获得一种感觉,把一个人囚禁在一房间内会获得另一种感觉,把这个房间内壁染成红色会给人第三者种感觉,这种感觉与前两种有着本质的差别。书上说第三种感觉会使人精神烦躁而死,我不是心理学家,但我深信不疑。我们的世界是蓝色的,那是充满希望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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