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郭敬明的文章应该是几年前了,《幻城》结束了,就在《萌芽》上看《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连载。看完后,伸个懒腰,对同桌的女孩说了句经典的话:“要不是我没文采,我一定比他写的好。”因为四大名著那时都是“禁书”,所以只能躲过老师的搜查,偷偷看,可以说是“冒着枪林弹雨”。再有空闲还得帮我的“狐朋狗友”写那些我自己看了都肉麻的情诗。因为我的字漂亮,而且写那些东西也有“天赋”,所以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经“拜读”过我的诗,也不知道多少女孩被他们的道貌岸然所迷惑。我上大学后就不再染指这样的事:一方面我很愧疚;另一方面,现在的人对钱和貌的取向已经占很大比例了,那些东西已经是现在男女不屑的东西,他们对“品”的取向已经不在乎了。
依稀记得那时侯,我们班长用那张迷倒过无数男同胞的脸也迷倒了我,让我心甘情愿的放弃看武侠的宝贵时间看完了那本《梦里花落知多少》,一宿没睡,写出了一篇“惊天地,泣鬼神”的诗歌篇论文----《独自怎生的黑》(能记得的就只有"欲蘸云水润诗笔,风吹我心透如洗,我扣不开的那扇门却因为你而沉入谷底"等寥寥几句),“相信连郭敬明听了也会瞠目,有人能把评论写的比书还好”,这就是后来班长给我的评论加的评论,我的文章就被收藏了,好歹我还健康活着(被收藏就完了,我还没发育好)。同桌女孩对我说:“听起来跟个大人似的,看起来怎么还是个孩子啊?”也就是后来,这个老奚落我的女孩成了我温柔体贴的女朋友,真是“造化”弄人,也可能是那个懵懂的年代我的诗波及范围比较广吧。
郭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中大篇幅的还是现代社会的友情、亲情、爱情。直到现在我知道这个人是个小男人后才对他稍有敬意。一开始是很讨厌这种所谓的上层社会的文章,直到看完这个刻画细腻的文章才发现有好多可取处,也就是我不能成为作家的原因。总之,看完电视剧《以朋友的名义》后就发现这些人都是对生活、人生很有感悟的,于是就写了这些不成熟的文字,一方面是读后感,另一方面是一些我的痛苦和甜美的回忆。
顾小北:单纯、真诚、热心但很自毕的人,也就是一个不爱表现自己的人,他单纯的几乎没有瑕疵,但他不幸福。
林岚、 闻婧:从某些方面她们是一类人,富贵却不华丽,张扬也略显内敛。但闻婧比林岚的优点也就是她更有血性。
白松:算是条重情意的汉子,果断离开林岚,跪求林岚放过茉莉。也正是他的这些特点导致了他悲剧似的人生,让这个原本就被别人光芒掩盖的人再次蒙上一层尘雾。我喜欢这个人,因为他敢爱敢恨。
陆叙:全书中最完美的绅士,到死都是那么绅士。这种人就是现在许多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可是他还是死了。
看完这本书,想起以前穿一条裤子的兄弟,一起补课,一起吃包子,一起偷偷喝啤酒,一块儿练肌肉,一起追女孩子------可是他们现在大气的N90手机里不知还有没有我号码。这个社会不让单纯的人生活,所以我就是父母眼中最不放心的孩子,特别是来到南京。远离了父母,我的单纯也让我吃了比别人更多的苦,也渐渐明白“别人是靠不住的”的真谛。从学员,到班长,到指导员,到辞职。每一步的辛酸让我在短短一年中变了。黝黑的皮肤、健壮的肌肉、奸邪的目光-----让我在暑假的聚会上吸引了众人的目光。是军人的气质还是痞子的气质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我是贫苦大众的一员,于是只喝了几杯就想走了,因为我很难融入资产阶级行列,不愿看那些拿父母的钱装阔的人。只有原来一个宿舍的兄弟过来一块喝扬起脖子一饮而尽,终于有了朋友的感觉。记得大我许多的师兄要到边疆时我们俩一块在小餐馆喝了一晚。他那坚定的信念让我懂得了男人活着的意义------保护需要保护的人。第二天,我因为彻夜未归被关禁闭,也没有送他,但我们是好兄弟。同是一片蓝天下,那个教了我三年的班主任看到我就想用放大镜找他当年打我的疤痕,好像我曾经送的脑白金是假的一样。他是想不到那个气得他吐血的人又站在他面前了,却还是当年那般人模人样。
我本来不喜欢看这种书,总感觉很乱。可是因为有人要看我的读后感,于是3个小时读完,1个小时写了这些东西。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这本书,读后感也写的很糟,我不是以前的我了------那双写过上百篇情诗的手现在每天握单杠、哑铃;那双写的一手漂亮字的手现在就会敲键盘、握手枪。很难再找回那时的情怀了。不再喜欢那些悲求伤春、你亲我卿的文章,看的也是《菊与刀》、《剑与盾》一类的书了。每天写的是总结和报告。我喜欢书法,写毛笔字。可是,那年我参加市里青少年书法大赛,大败而归,我很失望。从此,我刻苦练习书法,可是我没有再参加比赛。一方面,我不愿再受打击,因为现实存在许多不公平的成分;另一方面,高中了,不是每日在天堂与地狱间“行尸走肉”就是躺在床上、趴在桌上睡大觉;再一方面,我不再喜欢把我的东西给我不喜欢的人看......上了大学,也只是在不觉间就把时间荒废了,根本无暇参加什么比赛,倒是经常写些“请随手关门”一类的贴在宿舍门上,同学门也习惯了,就像看见有人开宝马车在大街上打扫卫生一样。再就是帮大四的师兄们写些“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一类的条幅,现在也只能如此了。于是想起崔护因为一首诗而出名,可能我也会有那么一天。看了两次《梦里花落知多少》,写了两次读后感,都是为了女人,可能也像小说里那样,我会死在女人手上吧。
《以朋友的名义》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我的那些朋友,心中的苦水能药死一头牛。我也从来不羡慕别人有真挚的友情,也相信不会有完全纯真的友谊(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因为我也有那种想象中的友谊,可那已经是过去。心中的苦闷也不会跟谁去倾诉,只有把它发泄在足球场上。新学期,我们球队换了球衣,也换了号。我着14号从后卫成了中场,虽然我是优秀的后卫,但是那各位置对我来讲太没激情。大致回八一后用14号,说明他改过自新,大概我也是这样想的。队友说:“小贝才7号,你看你,小贝和舍瓦加起来才赶上你。”也许我们就是需要一个崭新的自己了。每日一双黑皮鞋、一身军装,只有换上球衣、球鞋才体会到人应该有的轻松,只有不打领带才会发现会呼吸更多新鲜空气。
同校的女孩拿奖学金了,请我吃饭,不好推辞,只好去了。她是一个优秀的、善良的女孩,我相信从我的眼神中别人就能读出我的不真诚,吃完饭我说了我没有一个真诚的朋友,我没有一个真诚的朋友......然后我发现我错了,我不该对那么真诚的人说这些话,就像林岚不该对顾小北说分手一样,我错了,我却希望我错下去,现在的我不能再让善良的人成为我的朋友了。我已经不是我了。
看完书了,对那个同桌女孩说“知道了吗,找男人就的找我这样的,看着舒坦,放着塌实。”一句话让她笑得肚子疼。这也是后来成为我女朋友,我问她为什么看上我后她给我的理由。
依稀记得那时侯,我们班长用那张迷倒过无数男同胞的脸也迷倒了我,让我心甘情愿的放弃看武侠的宝贵时间看完了那本《梦里花落知多少》,一宿没睡,写出了一篇“惊天地,泣鬼神”的诗歌篇论文----《独自怎生的黑》(能记得的就只有"欲蘸云水润诗笔,风吹我心透如洗,我扣不开的那扇门却因为你而沉入谷底"等寥寥几句),“相信连郭敬明听了也会瞠目,有人能把评论写的比书还好”,这就是后来班长给我的评论加的评论,我的文章就被收藏了,好歹我还健康活着(被收藏就完了,我还没发育好)。同桌女孩对我说:“听起来跟个大人似的,看起来怎么还是个孩子啊?”也就是后来,这个老奚落我的女孩成了我温柔体贴的女朋友,真是“造化”弄人,也可能是那个懵懂的年代我的诗波及范围比较广吧。
郭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中大篇幅的还是现代社会的友情、亲情、爱情。直到现在我知道这个人是个小男人后才对他稍有敬意。一开始是很讨厌这种所谓的上层社会的文章,直到看完这个刻画细腻的文章才发现有好多可取处,也就是我不能成为作家的原因。总之,看完电视剧《以朋友的名义》后就发现这些人都是对生活、人生很有感悟的,于是就写了这些不成熟的文字,一方面是读后感,另一方面是一些我的痛苦和甜美的回忆。
顾小北:单纯、真诚、热心但很自毕的人,也就是一个不爱表现自己的人,他单纯的几乎没有瑕疵,但他不幸福。
林岚、 闻婧:从某些方面她们是一类人,富贵却不华丽,张扬也略显内敛。但闻婧比林岚的优点也就是她更有血性。
白松:算是条重情意的汉子,果断离开林岚,跪求林岚放过茉莉。也正是他的这些特点导致了他悲剧似的人生,让这个原本就被别人光芒掩盖的人再次蒙上一层尘雾。我喜欢这个人,因为他敢爱敢恨。
陆叙:全书中最完美的绅士,到死都是那么绅士。这种人就是现在许多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可是他还是死了。
看完这本书,想起以前穿一条裤子的兄弟,一起补课,一起吃包子,一起偷偷喝啤酒,一块儿练肌肉,一起追女孩子------可是他们现在大气的N90手机里不知还有没有我号码。这个社会不让单纯的人生活,所以我就是父母眼中最不放心的孩子,特别是来到南京。远离了父母,我的单纯也让我吃了比别人更多的苦,也渐渐明白“别人是靠不住的”的真谛。从学员,到班长,到指导员,到辞职。每一步的辛酸让我在短短一年中变了。黝黑的皮肤、健壮的肌肉、奸邪的目光-----让我在暑假的聚会上吸引了众人的目光。是军人的气质还是痞子的气质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我是贫苦大众的一员,于是只喝了几杯就想走了,因为我很难融入资产阶级行列,不愿看那些拿父母的钱装阔的人。只有原来一个宿舍的兄弟过来一块喝扬起脖子一饮而尽,终于有了朋友的感觉。记得大我许多的师兄要到边疆时我们俩一块在小餐馆喝了一晚。他那坚定的信念让我懂得了男人活着的意义------保护需要保护的人。第二天,我因为彻夜未归被关禁闭,也没有送他,但我们是好兄弟。同是一片蓝天下,那个教了我三年的班主任看到我就想用放大镜找他当年打我的疤痕,好像我曾经送的脑白金是假的一样。他是想不到那个气得他吐血的人又站在他面前了,却还是当年那般人模人样。
我本来不喜欢看这种书,总感觉很乱。可是因为有人要看我的读后感,于是3个小时读完,1个小时写了这些东西。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这本书,读后感也写的很糟,我不是以前的我了------那双写过上百篇情诗的手现在每天握单杠、哑铃;那双写的一手漂亮字的手现在就会敲键盘、握手枪。很难再找回那时的情怀了。不再喜欢那些悲求伤春、你亲我卿的文章,看的也是《菊与刀》、《剑与盾》一类的书了。每天写的是总结和报告。我喜欢书法,写毛笔字。可是,那年我参加市里青少年书法大赛,大败而归,我很失望。从此,我刻苦练习书法,可是我没有再参加比赛。一方面,我不愿再受打击,因为现实存在许多不公平的成分;另一方面,高中了,不是每日在天堂与地狱间“行尸走肉”就是躺在床上、趴在桌上睡大觉;再一方面,我不再喜欢把我的东西给我不喜欢的人看......上了大学,也只是在不觉间就把时间荒废了,根本无暇参加什么比赛,倒是经常写些“请随手关门”一类的贴在宿舍门上,同学门也习惯了,就像看见有人开宝马车在大街上打扫卫生一样。再就是帮大四的师兄们写些“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一类的条幅,现在也只能如此了。于是想起崔护因为一首诗而出名,可能我也会有那么一天。看了两次《梦里花落知多少》,写了两次读后感,都是为了女人,可能也像小说里那样,我会死在女人手上吧。
《以朋友的名义》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我的那些朋友,心中的苦水能药死一头牛。我也从来不羡慕别人有真挚的友情,也相信不会有完全纯真的友谊(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因为我也有那种想象中的友谊,可那已经是过去。心中的苦闷也不会跟谁去倾诉,只有把它发泄在足球场上。新学期,我们球队换了球衣,也换了号。我着14号从后卫成了中场,虽然我是优秀的后卫,但是那各位置对我来讲太没激情。大致回八一后用14号,说明他改过自新,大概我也是这样想的。队友说:“小贝才7号,你看你,小贝和舍瓦加起来才赶上你。”也许我们就是需要一个崭新的自己了。每日一双黑皮鞋、一身军装,只有换上球衣、球鞋才体会到人应该有的轻松,只有不打领带才会发现会呼吸更多新鲜空气。
同校的女孩拿奖学金了,请我吃饭,不好推辞,只好去了。她是一个优秀的、善良的女孩,我相信从我的眼神中别人就能读出我的不真诚,吃完饭我说了我没有一个真诚的朋友,我没有一个真诚的朋友......然后我发现我错了,我不该对那么真诚的人说这些话,就像林岚不该对顾小北说分手一样,我错了,我却希望我错下去,现在的我不能再让善良的人成为我的朋友了。我已经不是我了。
看完书了,对那个同桌女孩说“知道了吗,找男人就的找我这样的,看着舒坦,放着塌实。”一句话让她笑得肚子疼。这也是后来成为我女朋友,我问她为什么看上我后她给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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