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本是雅物。
我一直觉得雾里看花,似懂非懂。偶尔动笔尝试的,也不过是自娱自乐的打游诗,称不上作品,更入不了流派。
女诗人余秀华横空出世,引发诗坛地震。于是,乌鸡变凤凰,这位“无奈诗魔昏晓侵”、“苦吟十数年却又找不到世俗社会敲门砖”的诗者一夜成名,被誉为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推上钟祥市作协副主席宝座。
我更加困惑了,诚慌诚恐,不知该如何下笔写诗,是从上半身写到下半身?还是从下半身写到上半身?好诗来自灵感?还是来自性感?
那首风靡一时的情诗《我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我怎么读,也没读懂,反而臊出一身鸡皮疙瘩。听说她取这个题目,是缘自聊天时别人的一句玩笑话,但我不知道作者想主张什么?讴歌什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砖家、叫兽热捧?为什么会在网络上瞬间发热?谁脑瘫?谁失常?谁有病?谁变态?鱼龙混杂,难以分辩。
一个在生活苦难中抗争的农妇,不甘寂寞深入诗丛觅快活,写出一些带个性的诗,“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说明她的内心是强大的,是阳光的。不管她写些什么,写得如何,只要她写得开心,没有妨碍别人,没必要大惊小怪,也没必要说三道四,尽管我读不懂她的诗,我对她执着追求的精神还是敬佩的,支持的。
依我看,对于余秀华,不管是“棒杀”还是“捧杀”,都是残忍的。她不需要“打摆子”式的生活,让她回归朴实与自然,安安静静吟诗写作,摇摇晃晃地行走在乡村小道,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想写就写,想嚎就嚎,那多好。
面对那些诗歌屌丝们恶俗的眼光,邪性的思维,我要多说几句:难道我们这个时代,诗歌的唯美需要用性事来滋养?诗坛的兴旺需要用肉搏才够刺激?诗歌的主流需要猎奇的推手才能进步?网络流传的“性感诗”只不过是一种文字式的情趣表达、渲泻和慰藉,怎能称得上优秀的文艺作品?有必要追捧吗?有人说女诗人写“性感诗”是对男性的挑衅和宣战,是女权主义的领袖。我靠!这诗还能写出火药味引发两性战争不成?如果说“性感诗”的出现也算百花齐放,那一定是飘逸在诗坛里的罂粟花,引无数英雄尽折腰。
聊到这里,我问自己:还学不学写诗?从何处学起呢?
附:《我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余秀华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它的黄,仅仅是一种颜色?
此刻,我的叙述中断,在一院子的玉米中间走失
我是它们其中任何一个都矫情
我是它们中间任何一个都居心不良
它们横七竖八,漫不经心
好吧,这样的高傲前我愿意低头
我粗鲁地把它们想成男人的生殖器官
我把它们踢飞起来,或者把它们踩扁
没有谁阻挡我成为一个女王
我善良地时候,也会爆米花
让它们如花地观摩
——爱情或者,寂寞
其实今年雨水少,玉米长了虫,发了霉
我确定那些虫都是女性
所以我掐死它们毫无怜悯
被虫蛀过的玉米棒子被我扔在一边
——被恶俗偷过心的人
怎么配进我的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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