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生命的海岸,回首我那些未曾被遗失的过去,笑着,呆着,沉默着,欣慰着,怀念着。我知道,是音乐陪我一起长大的。
——题记
我从小就是个音痴,不会唱歌,一扯开嗓子,同龄人就得捂住耳朵,都说我五音不全。至于弹琴啊,打鼓啊,那就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没有音乐细胞。对此,我二姐一直都带着笑意说:“想不到你说话的声音蛮好听的,但歌声却是走调走到一去不复返啊……”我也这么想,但这样的我对音乐却有深深的爱恋。
童年时期,儿歌倒是让我迷恋了好久。才几岁的我经常从二姐房间里偷偷拿出她的“卓依婷儿歌”影碟,笨拙地放到VCD机里的影碟盘,按下播放键,音乐开始了。我欢快地随着那轻快而优美的旋律蹦跳起来,嘴巴一张一开的,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噪音,这是一个孩子的兴趣,一个爱音乐的孩子的兴趣。那时候,我把听儿歌叫做天伦之乐。
但是,上了五六年级后,那曾钟爱过儿歌的心马上成了流行音乐的俘虏。当时学校流行音乐泛滥成群,许多学生都爱听流行音乐,他们把流行音乐当成是学习生涯中的一种解放。走在学校的走廊上,经常会看到有男生在摇头晃脑地唱周杰伦的《双截棍》,嘴里嚷嚷着“哼哼哈嘿/快使用双截棍”,整首歌的曲调都很快速,还混着杂音,气势张扬,让唱者心情激动而兴奋。音乐课上,总会听到女生小声地哼着林俊杰的《小酒窝》,我也会随着大家的歌声哼起旋律。
当然,这种谈情说爱的流行歌老思想的老师是不会喜欢不认同的,他们禁止学生嘴里哼着样的歌,把这些歌视为不健康的歌。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好笑,现在几乎每个老师的手机铃声都是这种歌。而我,当时是因为流行歌悦耳,不拖长音,简洁而利落。一直到现在,我仍是这么想,我想我是爱它的,我觉得它很好,真的。
上初中时,我开始听钢琴曲和小提琴曲、大提琴曲。钢琴和小提琴都可以奏出欢快及忧伤的乐曲,但大提琴不可以,它一出声就是那种沙哑、低沉而又凄凉的声音,但照旧牵动了我的思绪。我总觉得挺这些乐器奏出的每一种声音就像是在听别人讲故事一样,这是一种享受。
初中的担子虽然有点沉重,但我还是很爱听流行歌,特别是许嵩的歌。许嵩的声音很低,但给人真实而又舒服的感觉。就像他的《别咬我》,《别咬我》批判了现实生活中那些爱慕虚荣、玷污音乐的小人,同时也表达了他纯粹对音乐的热爱。这是我喜欢他的音乐的原因。
往事重重,我走在有音乐的路程上,听着音乐,迈向未来。我想,即使我不是赋有制造音乐的天分,但我还是有享受音乐、评价音乐的权利。对我而言,在音乐存在的过去里,就算没有春天,一切仍都是生机勃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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