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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杂想

时间:2010/4/27 作者: 太初 热度: 76798
  1家务
  
  女人在休息日,无非是做家务。
  
  今天疯狂的洗了一天衣服,床单、被罩、冬日的棉服……
  
  我想,其实每个女人都是不喜欢做家务的,但是它似乎命中注定就是女性的天职。它繁琐,重复,且挑战体能——试想,偌大的床单、被罩要由一双纤纤素手竭尽全力的湿漉漉的拎起,再咬牙切齿的拧干——这需要多大的力道、决心、以及恒心?
  
  男人们张着报纸,腿隔在茶几上;或者叼着烟,两眼目不斜视的盯着电视。其实他们心里不是不忐忑的,眼看着自己的女人无比烦躁的猫着腰身前身后的忙碌打扫——但是也只有视而不见,调整心态,努力让自己处之泰然,甚至在女人擦地擦到脚下时,一面抬脚一面还要摆出一副很烦的样子。
  
  不然怎么办?让女人陷在沙发里看报纸,自己猫下腰来擦地洗衣服吗?他们不是不懂得习惯成自然这个道理,自己若屈尊擦一次地,那么以后擦地的工作就是自己的了。不干?会闹家庭纠纷的。
  
  其实上天创造出男人女人,就注定了要让他们各司其职。男人主外,女人主内。男人要撑起一个家,要宏观的照顾好一家大小的衣食住行,甚至生老病死,这是男人该做的;女人则要微观的照顾好一家人的衣食起居,及至每一个细腻的环节,这是女人该做的。
  
  有能力的男人,会为自己的女人构建起舒适的生存环境,甚至给予其一定的社会地位,满足其虚荣;没能力的男人,在家里的煤气没有了时,也会猫下腰去扛煤气;在子女上不了好学校的时候,也会东奔西走四处求人;在自己的女人受到侮辱时,也会挺身而出,为她出头。
  
  有本事的女人,在职场上叱咤风云,一呼百诺,但是焉知道在她的内心里,不存着一份想做个小女人的渴望——小鸟依人的猫在家里,猫在老公坚实的臂膀下——为心爱的人做饭洗衣,在每日老公出门时,献上一吻,再亲手帮他系上领带?
  
  由此可见,从某种角度来看,能为心爱的人做饭洗衣,说不定也算一种福气,尽管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的劳作会令这幸福感渐渐磨灭于柴米油盐,取而代之的是双手的粗糙、脸上的细纹和一颗忧劳的心。
  
  男人每天能吃到心爱的人做的饭菜又焉知不是种福气呢?不过日复一日的同一种口味难免令人味觉麻木,眼前晃动的散发着油烟味的黄脸婆也着实令口中的菜肴没有饭店小服务生端来的口感好。但是你的老婆脱下围裙换上时装,握着酒杯坐在咖啡厅里,也许同样妩媚性感,同样会让别的男人浮想联翩。她现在没穿时装却穿着围裙,是因为她要为你做饭。
  
  要知道,每个菜肴,无论是美味也好,难以下咽也好,都包含了一个女人内心无比的厌倦与责任心;每件被洗涮过无数次的衣服,都包含了一个女人对家人无言的爱和辛劳。
  
  男人们,也请偶尔放下心中的“大我”,在女人体力不支时伸一把你强壮有力的手吧,毕竟,家是你的家,老婆是你的老婆,把她累坏了今后谁来给你做饭?把她累得发如雪鬓如霜了又岂是你所愿?要知道一把扫帚很轻,可是落到老婆心底的欣慰和感激也许很重。
  
  女人们,如果你承认自己的娇躯之上总有一只大鸟的隐形翅膀在似有似无的无比粗糙的为你遮风挡雨,那么就任劳任怨的拿起刷子适时的为它刷刷风尘,给它填点食吧,它会更加精神抖擞的极尽其责的。因为毕竟你们同在一个屋檐下赖以生存,休戚相关,且荣辱与共。
  
  2衣柜
  
  春天来了。今天大张旗鼓的收拾了衣柜,一些失踪了很久的衣服都奇迹般的出现了。其实无非是淘汰掉旧衣服,放上新衣服。那些决心扔掉的旧衣服被放在了一个诺大的黑色带子袋子里,望着它,我想——又一年,它装载了悠长又短暂的又一年……这里面装载了多少旧日的美丽啊?随着岁月的流逝,就都要被丢掉了。
  
  每年换季时,都会机械性的去购置新衣服。上街时原本是打算找到从前适合自己的款式与颜色的,但是新的一年,新的流行,新的出现,我却遇到了新鲜的款式与颜色,同样的适合自己,同样的好看。原来随着时间的更替,我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完全不同的事物吗?只要我肯多走走多看看?
  
  那么这算不算是一种预示?其他事情是否也如此?爱情是否也一样?
  
  如果世事是如此的瞬息万变,不断更新——我们的心绪也在随之不断的更新——那么还有没有东西,是毕生属于我们的,可以长留心间?
  
  面对生命中的一块让我们动容之风景,我们是该执着还是放弃?驻守还是前行?
  
  3酒和跑步
  
  本打算今天早晨跑个痛快的,但可恨的是,又睡过头了。更令我懊恼的是,起床上网居然看到一位跑友给我的跑记留言说——“跑步的感觉真好”,是啊是啊,跑步的感觉真好——我多么想念!
  
  跑步的感觉真好,写字的感觉真好,爱的感觉真好。它们能让人忘记自己。那么我们心中向往的感觉就是忘我吗?
  
  有位跑友从前曾喝酒喝到每天手抖。但是现在他节制了饮酒,每年参加马拉松,并取得了傲人的成绩,与另外两位痴迷跑步的跑友合称“三剑侠”。但是在他的日志中,常常会看到一个昔日的“酒虫”对杯中物至死不渝的留恋和怀念。
  
  曾有朋友劝他不要喝了,他说,不喝酒伤心啊(楚留香的死党蝴蝶花也是这么说的)。
  
  酒,能让人忘记一切,正如跑步,写作,和爱情——那种梦境般的忘我的投入——给生命快感,愉悦,生动。
  
  酒有酒瘾,跑步亦有“跑步瘾”,这是每个常年跑步的人都知道的。
  
  区别只是在于,酒,越喝越使人萎靡;跑步,越跑越使人健康。正如虫子,吃庄稼的被定义为害虫;吃蚊子的被定义为益虫。其实虫子只是虫子,它们吃什么不过是凭着天性,它们的好与坏,被扑杀还是被放任,一切但凭人类喜好。
  
  酒和跑步也一样。
  
  人生苦短,苦多乐少。偶尔醉意人生,也非大错。酒造就了很多酒鬼,但也成就了古今很多把酒论豪情的佳话,更成就了诗仙李白的“无酒不成诗”。人沉迷于一件事,只要不过于沉陷其中,都可入佳境。
  
  酒我是不喝的,不过决定今天干完家务后,出去跑个痛快。
  
  4Anythingispossible
  
  星期天凌晨4点多,我如愿以偿的枕在半明半昧的初晨之风景线上跑步。
  
  深灰色的晨霭中,朝阳就像从天际洒落下来的一片玫瑰花瓣,黏黏的腻在均匀的深灰里。世界无童话吗?我跑1万米要用1个多小时,跑友3个多小时就能跑完马拉松全程;50岁的文友还在轰轰烈烈的恋爱中……我想借用一下每天都能看到的跑鞋盒子上的一句话:Anythingispossble。
  
  生命是如此的明媚而沉重。既然我们没有放弃生命,就让我们来享受它,创造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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