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黑,怕夜的黑,因为给人太多的遐想!
在黑夜中不敢睁眼,虽然,闭上眼睛也是漆黑!想要去获得什么,伸出双手,却发现双手已经融入了黑夜,于是迅速撤回,发现,手还在,黑夜也还在......
与其说是黑夜可怕,不如说黑夜中的微弱灯光更可怕,就是那一点点,不能给人光芒,却可以让人更恐怖;就是那一点点,说是光芒,却又似隐似现,被黑夜吞没再出现,出现了,再被吞没!有的偶尔闪亮一下,照亮一下双眼,然后永久的吞没。就是这样,有时候,乌云密布,明明是白天,却真切的感觉到夜,感觉到夜的黑暗,如此...如此真实的存在。乌云总会散的,可是,总还要有乌云,这是不可阻挡的,白白的云彩聚集起来,越积越厚,越厚越积,也就变黑了!然而,一个乌云密布的黑夜就没什么了,黑夜,已经足可以笼罩一切。于是,有人开始用蜡烛,这远比那微弱的渺茫的一点点光亮大许多,可是,时间还是太短暂,蜡烛燃尽之时,亮光也就消失;那么,在亮光消失前呢,在烛光后面的,是因烛光而有的阴影,容于黑色,更加的可怕!于是又有了电灯,手电筒,那些足可以安慰自己的光亮,开始使人们觉得可以对抗黑夜!
黑夜还在,包围着那点点的光亮,再强的灯也有它照不到的地方,但是黑夜可以,在夜,它,笼罩着一切!电用完了,电池没电了,蜡烛燃尽了,黑夜似乎转了个圈又回来了,不,其实它没有走,它就躲在光亮的背后,人们总是期望着光亮,可是在黑夜,他们想尽办法仍然......
夜,很黑,给人很多遐想,可以想到自己的痛,自己的错,自己的悔,自己的怨等等等等。可是,人们仍然期待着光亮,那所谓的希望!
终于,太阳出来了!这一切都改变了,终于摆脱了夜,摆脱了黑暗,摆脱了蜡烛,手电,灯泡都改变不了的黑暗,它被太阳征服了!人们尽情的享受着阳光,享受着阳光,可以想着喜悦,欢快,美好等等等等!仿佛黑夜就从没出现过,一切都那么美好!可是......地球的另一面呢.....
宇宙呢......在宇宙中,地球那一半的光亮,也不过是那一点点的微弱光亮!太阳在宇宙中就是那一点点,说是光芒,却又似隐似现,被黑夜吞没再出现,出现了,再被吞没!太阳呢?它的光芒又何尝不是笼罩在宇宙的黑暗当中......
说了这些仿佛已再没有希望,其实我要说的是,其实,宇宙本来就是夜,照此推理,我们便是生活在黑夜里,而不是生活在阳光里!所以我们要做的也不是怕黑,而是习惯黑暗,习惯夜,适应夜!还有,就是......珍惜,珍惜在光亮下的每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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