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本是个失传的命题,其原本是一大学问,一大天才;得此学问者多半不具此天才,具有此天才者更鲜有得此学问的。
我以为《简·爱》还是好。一是情操崇高,二是适合年轻人读,是爱情好的教科书。年轻时不爱看此书,当时感情上不懂《简·爱》,是个大老粗。
如今提倡诸位读读《少年维特之烦恼》《简·爱》《茶花女》《冰岛渔夫》这几部爱情小说,如果看不懂,不爱看,那便是爱情的门外汉。
在爱情里,我信任一见钟情,一见而不钟,天天见也不会钟。
唯有一见钟情,慌张失措的爱,才慑人,才醉人,才幸乐得时刻情愿以死赴之,以死明之,行行重行行,自身自心的规律演变,世事世风的劫数运转,不知不觉、全知全覺地怨了恨了,怨之镂心恨之刻骨了。
所以,爱和死的本色是最接近的,最幸福与最不幸的爱,都与死接近。不三不四的爱,倒是和死不相干。
“爱”与“死”近,是因为没有静止的爱,爱的强烈的动态使它迂回曲折地奔涌极致,但生命并无极致,于是爱的极致只能是死,一定是死。
然而从鬼使神差地进入商业社会后,那些贪生怕死的人最善于谈爱,谈来谈去无非要别人的好看的脸,自己的脸是不要的。
天堂的门是窄门,向来认为只有单身才能挤进去。现在我才明白,这道门一个人挤不进去,两个人倒挤进去了。一个人进不了,两人挤进去的,就是天堂之门。
又如但丁,生于1265年,九岁遇到贝雅特丽齐,从此爱情主宰了他的灵魂。未通音讯,又九年,但丁再遇到她,仍无语。后来贝雅特丽齐出嫁,二十五岁死时,一直不知道但丁爱她。《新生》就是写这段爱——每个人都经历过一段无望的爱情,“爱在心里,死在心里”。
凡永恒伟大的爱,都要绝望一次,消失一次,一度死,才会重获爱,重新知道生命的价值。
我曾爱一人,没有机会表白,后来决计绝念。再后来,消息时有所闻,偶尔也见面……幸亏那时未曾说出口,幸亏究竟不能算真的爱上。爱了另一个人,表白的机会不少,想想,懒下来,懒成朋友,至今还是朋友……光阴荏苒,在电话里有说有笑,心中兀自庆幸,还好……否则苦了。
路遇畴昔之恋人,路的景色变了一变。
圣洁的心,任何回忆都显得是纵欲。
我没有得到什么。她没有失去什么。她没有得到什么,我没有失去什么,最恰当的比喻是:梦中捡了一只指环,梦中丢了一只指环。
爱情来了也不好,去了也不好,不来不去也不好,爱情是麻烦的。
爱情多半就一次,后来的爱情,都是第一次心动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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