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成为闺蜜的女人,往往需要有一些共同的兴趣点。六岁的我和住我家楼下一个七岁的小姐姐,就是因为都喜欢吃泡泡糖好上的,我俩是全楼小孩里泡泡吹得最大、保持泡泡不破时间最长的双料并列冠军。那时我俩常在几个三岁小孩面前,你前我后地吹着无敌大泡泡,直到把他们看傻眼才满意地扬长而去。后来,我花一天时间学会了吹双层泡泡,而小姐姐学了一星期没学会,一气之下宣布和我絕交,我当时既委屈又迷惑:你不会吹双层泡泡有我什么错呢?
长大后明白了,女生的心思和头发丝一般细密,现在是闺蜜,不代表一辈子做闺蜜,女性的精神特质决定了闺蜜的交往法则,通常是用隐晦私密的干货去兑换肝胆相照的友谊。闺蜜反目后能爆出惊人的黑料,也是因为闺蜜互相掌握的海量个人信息绝不止于戴几号文胸,抹哪个牌子口红,有没有香港脚那么简单,女生的霸道逻辑是,既是好闺蜜,就要敢于在对方面前把自己抽丝剥茧,赤裸相见,如果藏着掖着只能说明不够诚,不够铁。
七月与安生,曾经不也是一只碗里吃饭一个鼻孔出气,因为两人太志同道合,所以连喜欢的人都是同一个。只可惜什么都能分享,唯独爱情分享不来。类似的事,张爱玲也经历过。她早年和闺蜜炎樱要好到同睡一张床榻,穿什么衣服,和胡兰成如何交往,炎樱都要指手画脚。频繁晒友情的张爱玲曾写道:“有一位小姐说:‘我是这样的脾气。我喜欢孤独的。’梦(炎樱别名)低声加了一句:‘孤独地同一个男人住一起。’”可惜时移世易,两人境遇反转,张爱玲在异国生活困窘,炎樱却在炫耀“凭着自己的蹩脚日文而做过几billions的生意”,张爱玲受了打击,遂与炎樱冷淡疏离,最后连炎樱的信也懒得回复了。
自古文人相轻,“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两个同样优秀同样骄傲的女人,如果无缘成为闺蜜,如冰心和林徽因,较起劲来自然可以不加掩饰;如果有缘成为闺蜜,关系里也容易藏着一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微妙。
当然,很多年不联系,并不代表彻底忘记。即使张爱玲和炎樱这一段只能共青春的友谊,依然深深地种在了张爱玲的心尖上,否则她在最后一部《小团圆》里也用不着再提那个蘸了唾沫搓土布的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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