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弥渡花灯的价值
弥渡花灯源于唐代,历经千年、世代相传。弥渡花灯是具有地域特点的独特的文化艺术结晶,是地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传承的平台和载体;弥渡花灯体现了人类古老的自然崇拜及后期各民族间对道教、佛教等宗教思想意识及儒家思想的崇拜,传承着悠久的社祭文化,蕴含着众多的历史信息和记忆;弥渡花灯是弥渡地区民间一项重大的艺术展演、巡游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娱自乐的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载体。其内容形式的群众性和多样性,为弥渡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以成为弥渡各民族精神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弥渡民歌《小河淌水》被誉为“东方小夜曲”,如今被改编成了花灯剧,再加上《十大姐》、《绣荷包》、《弥渡山歌》等名曲,使弥渡不仅享誉全国,还走进了世界名曲诞生地的殿堂。由于弥渡花灯所具有的历史文化的厚重性,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内容的丰富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弥渡花灯成为云南省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
二、正确认识弥渡花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一)做好保护与传承弥渡花灯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既要注重经济指标,又要注重社会指标和人文指标;既要注重经济发展,又要注重文化繁荣;既要注重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又要看人民文化生活的丰富;既要注重当前的快速增长,又要注重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弥渡的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表现在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但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因此,我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和重视对弥渡花灯的保护和传承,要立足县情、乡情,因地制宜,加速花灯文化资源向经济优势转化,使资源变财源,以文化力推动经济力,促进弥渡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城镇与农村的协调发展。由此可见,做好弥渡花灯的保护与传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行动,是实现弥渡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全省中等县的迫切需要。
(二)做好保护与传承弥渡花灯工作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需要
弥渡花灯是弥渡各民族智慧的结晶,是弥渡各民族人民世世代代的创造和积累,积淀着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因子。弥渡花灯的群众性、广泛性使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血脉相通,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自下而上的状态,必将为农村文化建设增强吸引力和感召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三)做好保护与传承弥渡花灯工作是振奋民族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文化哺育和传承民族精神,滋养民族的生命力,激发民族的创造力,铸造民族的凝聚力。做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弥渡花灯的保护和传承,对增强民族自豪感、自尊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激励弥渡各民族人民奋发图强,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充分发挥弥渡花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一)要充分发挥弥渡花灯的社会功能作用
从弥渡花灯的社会功能看,弥渡花灯是一种复合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传承人类文明的媒介,它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经济建设以及个人的思想、劳动生活等都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弥渡花灯的社会功能是多方面的,它具有娱乐、审美、宣传教育、文化传承、生活实用等功能。具有沟通人际关系,宣泄情绪、调剂精神、平衡心态的作用。从某种角度讲,一出好的花灯戏,可以起到几次报告会所起不到的作用,反之,一些不健康的作品,也可以抵消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方面面。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繁荣和发展群众文化,广泛开展以农民为主体的自娱自乐的群众花灯文化活动,可以架起沟通人们心灵的桥梁,施行人文关怀和感情抚慰,更能舒缓压力,娱乐身心,化解矛盾,增进融洽,充实农民精神世界,增强农民的幸福感。
(二)加强文化馆、站建设,为弥渡花灯发挥作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县乡文化馆、站肩负着弘扬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历史责任和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光荣使命。因此,可以说,文化馆、站是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群众文化工作的参谋部、前沿宣传阵地,是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指挥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文化的信息中心,是搞好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龙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对文化馆、站的建设,要坚持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构建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和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让农民共享文化繁荣的成果,让所有人都在“唱响《小河淌水》,跳红弥渡花灯”中快乐起来。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
事实证明,要搞好社会主义农村文化活动建设,要坚持“三贴近”和业余自愿、便捷长效、健康有益的原则,要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按照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兴办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把以弥渡花灯、《小河淌水》为特色的广场文化活动办成人民群众沟通、交流、娱乐、健身的重要平台。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着力营造良好的农村文化环境,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开展花灯文化活动为载体,传播科学、文明健康知识,营造知荣明耻的文明乡风,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中坚骨干作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四)鼓励开展民间传统节庆活动,繁荣和发展弥渡花灯文化
弥渡花灯是通过花灯艺人口传身授传承下来的,随着掌握花灯传统技艺的花灯老艺人的不断减少,新的艺人得不到培养,弥渡花灯面临着承继乏人的困境。而民间的传统节庆活动,则是传承花灯文化艺术的最好契机。我们要继承和发展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民间传统节庆精华,发挥好如密祉元宵灯会、铁柱庙会、爱尼山歌会等民族节庆的作用。利用节日开展诸如花灯大赛、灯展、花灯服饰展演、花灯演出等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传承、繁荣和发展弥渡花灯文化艺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载于2007年滇西北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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