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天论》篇的短评与提示
哲学上的革命是政治革命的先导。荀况的《天论篇》的出现,是战国时期奴隶制走向崩溃、新兴地主阶级崛起的结果。这是一篇杰出的批判唯心主义天命观的战斗檄文。
针对孔孟的“畏天命”、“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天命观,《天论》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是:“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接着,用事实,用当时人们已经掌握的农业、天文方面的知识,还了“天”以自然的、物质的本来面貌,提出了不要去探知那个非自然的、非物质的、根本不存在的神灵的“天命”的主张,认为人们对于自然的、物质的天是能够有所“知”的,是能“参”、能“制”的,因而进一步提出了“制天命面用之”的这个唯物主义的伟大命题,提出了“官(管)天地,役万物”的革命口号。
文中所谓“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是说人首先是自然的人,是先有肉体后有精神,人的感情离不开人的肉体。这就彻底否定了“天生德于予(我)”的那套唯心主义的“天赋道德论”,揭示了人的知识才能是后天有的、人的阔气(楚王出门,千车护行)也不是因为天生有本事的事物本质。
荀况认为,各种自然现象和人们一时不理解的灾异并不能预示社会的治与乱,它们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妖”,即“政险失民”,“政令不明”和“礼义不修”。于是,荀况提出了一条“隆礼尊贤”、“重法爱民”的法治路线。“隆礼”就是实行法治,因为在荀子笔下的礼指的是法的总纲,即他在《劝学篇》中所解释的:“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所谓“尊肾”就是让主张革新的、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代表上台。“重法”,就是要实行赏罚严明的法治;“爱民”则是指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相对于奴隶制社会来说,这也兼顾了普通人的利益。
荀况对天的认识,对天与人的关系的认识非常具有辩证性。他承认大自然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承认人受着自然规律的制约,要求人们“不与天争职”,在生存活动中不做违背自然规律的事,同时又认为天是可知的,鼓励人们利用自然规律去参与对天地万物的化育,在生存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他在批评慎到、老子、墨子、宋銒等人的一些偏颇理论时,典型地申述了自已的一些辩证思想。
荀况论“天”,绝不是搞抽象的哲学研究,而是针对当时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而发的,因此,《天论篇》全篇几乎处处涉及到了社会政治的实际问题,这就从世界观上进一步为新兴地主阶级提供了思想武器,在政治上为法家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对《劝学》篇的短评与提示
《劝学篇》是一篇较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荀况教育思想的文章。荀况曾在齐国的稷下讲学,并且培养出了像韩非、李斯这样的为秦朝的统一做出过重大贡献的新兴地主阶级的杰出的思想理论家和政治改革家,所以,他写的《劝学篇》是有着深厚的从事教育工作实践的基础的。
《劝学篇》中表现出来的先进教育思想,首先是否定了儒家宣扬的唯心主义的“天才论”,充分肯定了后天的环境和教育对人的认识的决定作用。全文运用了大量的事实和比喻,使人信服地证明了知识才能是从后天获得的,肯定了善于利用客观条件(“善假于物”),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上的重大作用。荀况特别强调学习要联系实际。他认为,学习如果不从能联系当前实际的礼入手,只在《诗》、《书》的文字间探求,就会像用手指去测量河水的深浅,用戈去舂米,用锥子代替筷子去吃饭,那是徒劳无功的。文章涉及到了学习的效用、意义、目的、态度、方法等有关教育上的一系列问题。
荀况笔下的“君子”“小人”等概念尽管已不同于儒家,却仍没有摆脱“学而优则士”的思想(“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但是,古今中外几千年的历史实践证明,如果是“不学而士”或“学而不优亦士”的话,那对人民利益的损害将会更大、更糟。还是“学而优则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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