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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天

时间:2016/2/22 作者: 周辉 热度: 81117

这天真是冷得不近人情,难道因我是异乡的缘故?我向来喜欢冬天,从来如此,一有机会就把自己裹成粽子,仿佛也有冬眠的习性,一到冷天就在座位上呼呼大睡,我觉得冬天睡觉比夏天好了太多,夏天睡醒,全身都是油腻腻的,仿佛自己成了大块猪肉。虽然我怕冷,尤其不喜欢冬天洗澡的那几十分钟,可是我爱冬天的一件事,其他的缺点也因为爱屋及乌变得能够忍受了。

  我喜欢冬天里呼出的白气,恐怕你听了会觉得幼稚,可是我真是因为这个理由喜欢冬天的。冬天外出的人,每次哈气都是白色的,没有人例外,这一团白气将人变得可爱了。人们裹着厚厚的外套,每个人都是肥嘟嘟的,进教室的老师和同学会哈气温暖双手,那些在窗户玻璃上用手指写写画画的同学又会哈一口气把写得东西模糊掉。其他季节里不重要不明显的东西一下子凸显出来了,每个人都拥有它,不会因为贫穷就失去,不会因为自卑而无法得到。

  当然我也喜欢雪,喜欢南国的雪,温柔而飘扬,家乡的雪不是坚硬的雪粒,而是一片片飞舞的雪花,落在脸上,很快消失,偶尔落在眼中,让人觉得冰凉了一下,并不难受。有时候在雪里走路,到了目的地,你抖擞衣服,摇摇头发,以为会落下很多雪花,可是完全没有,头发也没有湿润,只是冷了一点。有时候在屋檐下看外面的雪,落下的雪花仿佛鹅毛,洒落又多情,通常这样美丽的雪只是持续几十分钟,田野中也只是微微白发。最好的时刻通常是第二日醒来,水缸水面结出了冰层,要用很大的力才能敲破,通常水管结成一团,开关也拧不动,要用开水泡一会才能用。而地面上,不远处的山上都落满了雪,从高到低雪越来越薄,到我们这里只有薄薄一层,再往下走几十米就完全没有雪迹了。融雪的时候也是从低到高一圈圈融化,有时候觉得像反方向的冰淇凌。

  可是我不喜欢这里的冬天,风一刮过来感觉像是刀子划过似的,鞋子也不能御寒,水泥地上特别的冷,我仿佛赤脚踏在上面,一点也没有浪漫的想象,特别的冷,手也是,手套根本挡不住,从一块钢板换到另一块钢板,我手上的热量也跟着跑掉了,好像一根根冰棍,能把人冻僵,我讨厌没有生命的死物。

  我讨厌这里的冬天,更讨厌在冬天里工作,好像使我联系到了酷刑。我不想用太多的笔墨写我的抱怨,因为上文的雪景使我觉得很美,我不想破坏它,我继续聊我的家乡,它让我觉得温暖而明媚,好像照在我身上的冬日的阳光。我需要用它暖和一下冰冷坚硬的心。

  农村人侍奉庄稼,因而懂得一些人生的道理,我觉得这不值得大惊小怪的,因为庄稼本身就是不会撒谎的生命,从这里学到诚实对待人生,是很正常的事。庄稼人更懂得保护身体,早上早起除草,种豆,九点钟回家吃饭,两三点再上坡,恰好避开了夏天里最热的时间。六点太阳下山了回家,洗脸,吃饭,看电视。雨天就歇在家里,六月特别热的时候给水稻放水也是片刻的事,还会戴上草帽。一整个冬天都在忙活过年的事,杀猪,置办年货,守夜团圆拜年,又是忙碌,又是喜庆。我们一直对那里抱有轻视,厌恶,以及种种的感情。因为城市里有很多便利,米,调料,油盐,自来水,零食,甚至许多我也说不上的东西。可是我们忘了,我们祖先在那里生活了五千年,一辈又一辈。城市,是的,让我们生活更好。可是我们的根在那里。

  莫西要要带领他的族人离开城市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是草原的主人啊,我们在城市丽是别人的奴隶。他的族人们希望生活在城市里的原因是什么,在草原上太幸苦了,城市里有自来水,有种种娱乐……。

  我讨厌城市,因为城市不以人为中心,城市以钱,机器……为中心。我们屈服于机器,屈服于钱币。而不是它服务我们,换言之,我们是金钱的奴隶。如果,所谓的发展,现代化不是让人们追求大众幸福更轻松的话,那么是大众的幸福标准太高了?还是这个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是让这个世界上有了更多种类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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