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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

时间:2015/2/28 作者: 沐沐周 热度: 78192

七夕将近,几个朋友相约到山里找一位和尚喝茶,不由的谈到牛郎织女,大家议论纷纷。和尚说:“我禅房隔壁有一间空房子,我愿意打扫干净,把它送给牛郎织女,让他们天天在此相会。”众人哄然大笑:看不出,你个花和尚挺会捣糨糊,是不是想躲在墙角听房?和尚不笑,等大家笑够了,慢慢说道:“他们相会一次,就会少一分执着,相会一次,少一分执着。不用多久,他们就会放下了。”众皆哑然。

每次看这个故事,都觉一股凉气从脚趾头直窜头盖骨,大概很多所谓爱情故事,都经不起这样的假设和拷问吧?霓裳羽衣的大氅愈是华美,内里掩盖的真相往往愈是千疮百孔。我不知道那和尚要青灯古卷修为多久,才能够有这么慈悲而沉痛的了悟!

一曲《凤求凰》,卓文君当即奔向司马相如的怀抱,好日子没过几天,相如的老毛病就犯了,幸亏卓文君出身富贵,受过教育,是才女,一篇《白头吟》换回了浪子心。普通劳动妇女,哪有那水平?还是《诗经-氓》的描写更有代表性:当年花一样的姑娘,结婚后即成了不要钱的女佣,“靡室劳矣”,夙兴夜寐当牛做马几年后,男人变了心,自己只能回娘家自我哀悼,还要忍受娘家亲兄弟的嘲笑,连个同情都没有。

 

前两年,网络上惊现私奔事件,而且很高调,立刻吸引了众多围观者,血脉贲张,荷尔蒙上升,跟帖如潮。谁曾想,短短42天,该成功男回家了!一出爱情大片,惊世骇俗的开头,吊足了围观者的胃口,却以如此庸俗的结局草草收场,虎头蛇尾的过分。堂皇正大的爱情片演成了让人笑掉大牙的闹剧,当初打着爱情的旗号支持他们的网友,都跟着颜面扫地羞愤交加。

因着好奇心,百度了一下当事人的图片,说实话,很失望:五官平淡,双目无神,只是鼻子的颜色较有个性而已。“爱情使人盲目”的说法果然不虚!脸庞中心地带如此醒目的位置,赫然盘踞着一个颜色异于常人的鼻子,居然可以视而不见,草莓酸酸甜甜很讨喜,但是迁徙并定居脸庞中央,可就难以亲近了。就冲这枚草莓鼻子,我敢大胆预言:私奔,不是最好的选择,也不会是最后的结局。打破常规留下的烂摊子,最终还是自己收拾。到那时候,苦果自尝,无人同情。

相比之下,织女私奔承受的压力更大,可是坚持的时间更长久,好歹也生了俩娃儿。只是,如果王母娘娘没有及时出手棒打鸳鸯,她和牛郎能够甜甜蜜蜜多久呢?不敢想象,恐怕,结局十之八九被那和尚说中。

写到这里,自己都有些心寒。那么多看似美满的婚姻,究竟靠什么支撑?

 

 

 

Love suffers long and is kind”(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如果不是这个“心字头上一把刀”,多少家庭都要破碎。那个私奔男,就是一时没忍得住,前半生的功业尽毁,落下个笑柄。

我常想,《红楼梦》里的赵姨娘,究竟该怎样看待?年轻的时候非常讨厌她,书里面写了那么多才女,吟诗作对,风花雪月,多浪漫,多高雅。怎么突然横插一竿子,搞了这么个怪物,一出场就撒泼哭闹,败兴的很。而且,曹雪芹似乎蛮重视这个人,花了大量笔墨一再写她,真是搞不懂!

后来,年岁渐长,饱尝人世况味,才琢磨出这个人物的可贵:她是一道重口味的麻辣川菜,长江中下游习惯清淡的娇弱肠胃消受不起,故贾府大多数人不欢喜她,但是,她真实,她有烟火气,她比那帮才女更接近生活世俗的本质,所以,更能代表大多数。

按遗传学的原理,女儿探春才貌双全,那么,母亲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否则,清高古板的贾政,如何肯纳她为妾?甚至一次次矛盾冲突中,贾政依然在她房里留宿多。

娘家寒酸卑微,儿子不讨贾府当权派的欢喜,女儿根本不拿她当母亲看,连声“娘”也不肯喊,口口声声“姨娘省省吧”。放不下的东西太多,希望却一点一点被生活击碎,在长久的幻灭和侮蔑里,渐渐无法忍(suffers long确实难啊),渐渐变成了这个样子。

清高如林妹妹,娴雅如宝姐姐,若干年磨折下来,谁能保证就不会成为第二个赵姨娘?

所以,我佩服曹雪芹对这个人物的处理,笔锋似鲁迅般冷峻,剖析人性深刻入骨,而且更多一层洞察世事、悲天悯人的情怀,颇似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和尚。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哭

  无缘无故在世上哭

  在哭我

  此刻有谁在夜间某处笑

  无缘无故在夜间笑

  在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走

  无缘无故在世上走

  走向我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死

  无缘无故在世上死

望着我”  

多年前看过的这首诗,像一记重锤,一下一下把钉子砸入铁檀花梨木细致坚硬的纹理,再也拔不出来。年近不惑,难免世事波折,有时,感觉像掉入枯井,黑暗无边无际,不可知的危险躲在角落偷笑,没有攀爬的梯子和绳索。没有丝毫逃脱的可能。除了坐以待毙。想上天为什么要这样待我?心里异常难过,觉得自己似乎再也爬不过那道坎儿了。

这时就会想到这首《沉重的时刻》,像是特意为我从遥远的奥地利写来的情诗,苦涩的安慰,虚无缥缈的支撑,相依为命,从井底一点一点升到了井口,重见光明。

后来,生活安稳静好,却无法把这首诗忘记,看见它,就像看见曾经患难的兄弟,看见胼手砥足的糟糠之妻。

 

 

 

初秋的一天,被同事传染上了流感,早上还好好的,下午已经咳嗽的不行。病毒凶猛啊!为防传染家人,晚上到小书房打地铺。

夜里剧烈的咳嗽,几乎把自己震成了碎片,散落一地,好容易东一片西一片拾掇起来重新拼成完整的人形,摸索着墙坐起来喘,皱巴巴的被单战场一样混乱,眼泪鼻涕的,满头满身的黏糊糊的汗,手脚冰凉,控制不了局面,无力、虚弱、挫败,这种感觉太让人沮丧了!

第一次咳醒,暗夜无边,天地阔大,四下悄然,自己病弱孤独如沧海一粟。第二次咳醒,发现狗狗头顶头趴着,隔着蚊帐舔我头发。第三次咳醒,狗狗脸对着脸,站着,对我喷气,鼻息温热,大眼睛幽幽闪光,欲说还休。忍不住伸手摸摸它脖颈上的软毛,心里异常的感动。

窗外,一两点银色的星,闪烁着,渐渐淡入天光,一线粉红渐渐从远处深蓝天幕升起,云白如凝脂,时而团聚,时而丝丝缕缕飘散。风从垂柳浓荫处拂过,鸟儿轻捷的腾跃,啾啾唧唧的声音,渐渐热闹起来。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你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亮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什么是永久?什么是短暂?那星光闪烁、流云变幻的瞬间,入我眼,动我心,于是,那短暂的一刻,就是永久了。

所以,有些东西——比如七夕传说的美好,比如俗世间的挣扎与沉浮,比如“Love suffers long and is kind”,比如里克尔的那首诗,比如狗狗的无言陪伴和小小温暖——终究,是放不下的。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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