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生性自由散漫的女子。或者换个角度说,是一个自私的人。所谓自私的标准是:只按照本性生活。放纵自己不好的习惯:比如长时间睡觉,去附近的酒吧买醉。沉溺于香烟和对虚无的对抗。神情困顿,装束邋遢。常常席地而坐,咧着嘴巴放肆大笑。有时过分敏感,所以和许多关系格格不入。但对身边的人和事没有过多的计较。
不计较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在大部分时间里,我对这一切并无兴趣。我漠视除自己关注和重视之外的一切感觉和现象。不容易付出,有享受孤独的需要。
有时在某一个下午,突然有心情。坐公交出去观望城市的春天。坐最后一排空荡荡的位置,把脚搁到舒适的角度。当车子慢腾腾行进在因为修路而交通堵塞的公路上,就可以悠闲的欣赏窗外的春光和艳丽女子。平静的午后,陈旧的欧式洋楼。晒满衣服的院子。露台的一角开出粉红色的蔷薇。梧桐树的绿叶片闪烁着阳光。路边英俊的法国男人,在阳光下微微眯起眼睛,脸上有茫然而天真的神情。
我的快乐是微小的事情。就像以前曾经喜欢过的一个日本乐队的名字。它叫Every Little Thing。细节是组成幸福的理由。喜欢简单的生活。做喜欢的事情。住在喜欢的城市。最好还能遭遇到喜欢的天气,喜欢的男人和女人。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能够变的简单。不会有任何复杂的借口和理由。
安妮故事里的女子都是这样的形象。倔强傲慢,随性简单。
我把她们当作是她,我觉得她是一个神经病。但是我喜欢这个神经病。
这个神经病喜欢听爱尔兰音乐,喜欢王菲。喜欢舒琪演的电影,她说她的大嘴巴性感,充满了寂寞。
这个神经病在午夜的时候爱听盗版的CD,然后坐在床头抽烟,姿势是寂寞的。床头经常会放一本书,是圣经。睡觉的时候爱蜷缩起来,以婴儿住在子宫里的姿势入睡。经常半夜起床喝水,或者上街游荡。
这个神经病懒得很,就连约会也不打扮。总是素颜,皮肤干燥,脸色苍白,但是她喜欢涂抹大红色的唇彩,在黑夜里能放出光来。她渴望爱情,喜欢被拥抱和抚摸,却又不能为了爱情放下行走的脚步和漂泊的心。所以她一直都是一个人,然后遇到许多男人和女人。在这些人身上寻的片刻温存和停歇之后又坚决离开,在某一个黄昏或者午夜里独自流泪。
这个神经病经常在人群中感到无助,眼泪总是错不及防。看的我心生疼痛。
我忘记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但是她这样消极堕落的形象深的我的青睐,让我着迷,无法自拔。
我终于知道,原来我也是这样的一个女子。
她说,乔是一个单纯的女子,明亮的眼睛里单纯的没有眼泪。
在这个神经病的故事里我常常也是流泪的。许多情节都好像与我相关,我觉得她就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
我小小的闺房里摆设极其简单,不修边幅,没有香水和护肤品。书架上的书不多,但是安妮的书是全集。一段时间发了疯,白天看书,晚上躲在被窝流泪,没有理由。一段时间特别烦躁,拒绝说话,拒绝读书,拒绝安妮。
我对同事说,我对安妮入迷,尽管她低调的在网上很少公布照片。
那是因为她长的太难看了。
同事的一句话让我生气了,我与她理论许久,心中满满的都是不痛快。
这安妮的书都让你成了神经病了,赶紧治治。
安妮是个神经病,我也是。偶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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