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着风旅行,有种摆脱时间的快感。
然而也许不经意间迷失,因为方向并不刻意。
不刻意的旅行,难免迷失。
我在一个不受欢迎的季节来到小城。起初看见它,只感到一片荒凉肃杀。整个城的静谧带有难以言说的庄严神圣。仿佛着眼望去小城里有生命的、无生命的零零散散的存在,都朝着一处隐秘而威凛的神祇跪拜。枯木、石头、涸渠、街道、午睡的狗,灰瓦房,和灰瓦房里的人。
年轻的神在微微打着旋儿的风里,莞尔迷离地笑。他的黑色披风,挑逗着小城里珍稀的晴日——来自虔诚信仰者的供奉。
与生俱来的膜拜,带着无法抗拒的力量,是小城难逃的劫数与宿命。
慵懒的行人过客于此无心理会,我只听到了风的乐音。在这里它如此纯粹,像卓玛的歌声,火凤涅槃时泣血的天籁,拈花而笑,所到处,万籁同寂。
一切于刹那中消匿。恍若无初见,恍若不相识。
人疲惫的时候,风是最好的安抚。我和陪伴我旅行的满满一身灰尘,在风穿过的小城停伫。不知是风在流淌凊刷着城的记忆,还是小城已然随风飘动,沉浮于世间,抛却记忆,抛却方向,抛却始终。我在风中痴迷幻想,于是尘埃落定。
上一刻,是行人,是旅者。
这一刻,依偎的陌途,痴妄坦然和温暖。
卸下我的脚步,交换认同,我有了解读风之城的资格。
二
如果是夏天,溪流会温柔而肆意地纵横缠绕小城葱郁的皮肤。那时候会有紫羽白尾的莺鸟,更多的晴天和热闹的影子。现在,我只能看见潮湿的,覆有薄冰积雪或者淤泥的渠道。那些东西应该在神的披风里头冬眠。
小城的房舍排列在仿佛榨干了的街道两旁,错落有秩。苍白的墙壁上开有镂刻竹兰纹样的阁窗,让那四方的墙壁不至于呆板了无生气。灰青瓦顶宛如合掌,取意安详、平和。瓦顶的四角平平展下来,不是骑凤仙人喜欢的那种飞檐。它像极了在江南见过的最质朴简洁的民房,衬以雨帘和着伞的旗袍少女。
只不过江南多雨,而这里多风。
呆硬灰黑的枯柳是门神,黄狗睡在它的旁边,打着小鼾。
街道的景象仿佛可以复制连绵到天边。回首仰望,两头无尽。灰淡的天色如灰淡的街道,千篇一律的瓦房好像一条不知疲倦的时空长廊。茫然立于中间或随意地段,四个方位都在迷失。偶尔看到远处飘飘乎晃动的人影,一丝诧异、怖惧,一丝漠然、呆滞。
风从任意的空间席卷而来,摩擦着你的肌肤,四散飘零的发丝遮挡住了视线。
风中带着原始的狂野味道,它匆匆掠过,仿佛浩然江水不屑底床的卵石。激烈而任性的爱抚。似乎在玩弄它的宠物。
眼睛干涩,没有泪水来滋润。它们全部妥协于风的傲慢,默然蒸发,不留痕迹。
颈上松松缠绕的浅色丝巾一个跳跃冲了出去,它在穹空中翻滚,撕扯,扭曲着,倏腾倏落。
最后被风弥盖了双眼,自然失去了它的音讯。
许久,听到轻浅的召唤。遥远的黑影正晃动一条白色柔软的带子,它们一起哈哈哈大笑。
我的宽袖风衣在意犹未尽的风中生硬摇摆。
风停,一切于刹那消匿。恍若无初见,恍若不相识。
三
之所以说风是最好的安抚,在它爽直、赠予和与你的心有灵犀。你笑,它陪你笑,不问缘由;你哭,它陪着你哀恸,亦不问缘由。依恋始于信任,止于默契。
午后,我骑上借来的单车,独自跌跌撞撞的被直觉引向小城的郊外。其实无所谓郊外,一个没有喧嚣和聒扰的小城,不会与它的郊野完全隔绝。它们相溶于一片静谧,无言归属。
并非为了到达,只是为骑行而骑行。在或急或慢、起起伏伏的前进里,身边的所有沉默都似乎被注入与我相同的灵魂,叛逆而坚韧。小径两旁,坚挺纤细的树,尘埃薄霜落满,枝丫灰白,荒颓的田野、干枝枯草、废垣、绵亘的土路。兀然闯入眼帘的茅草小屋,只有茅草而没有了屋的含义。它们与我的旅行相处得如此融洽、温馨。
地平线模模糊糊如一条雾痕。就这样骑着,好像马上会冲进它的怀抱,开始下一场未预约的旅行。
想起霍贝玛的《密得哈尼斯的村道》。起初看这幅画的时候,感觉里面的神秘空间在指引召唤我,仿佛一抬脚就可以踏上透视过的乡野小道。魔幻而真实,简朴而妖娆。忽而一阵风,携青草拦腰折断时渗发的醉人芳香,翻流出画面。村道两旁的树,象征性摇摆了两下。
我的旅行和他的画,有异曲同工的地平线和不谋而合的青草风——即使小城的郊外根本没有绿色。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飘来追寻我的。
风把我身上一切柔软的物体向后轻拂,它们以波浪的姿态妩媚地飞扬。我散乱的头发、丝巾、宽袖和单车手把上银色的长带。飘带两端各系一枚精致细巧的风铃,铃铛上刻有和小城民房镂窗相同的花纹。它是我整个冬天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从此注入记忆,时常怀念我的故事。
风擅长渲透而深入,潜移默化改变你的温度,它是最神秘绮丽的自然。
四
我推着单车走过无垠田野中经脉交错的阡陌径道。仿佛凋萎的海洋。风声祭奠,呼啸不止。
傍晚时候,再没有勇气无所谓的向前,因为已经记不得来时的路;还有,我厌恶这个时刻。厌恶即明即暗、混混沌沌的东西,厌恶迷茫杂乱的思绪情感中独自无助的嘶嚎,厌恶此时苟延残喘的风。太过依赖晴日和深夜,放纵于极端,极度炽热猛烈而疯狂或极度静谧、冷漠、无所事事。
一半冰,一半火,梦中那个人的眸色。
或许我已不在小城所属。我发现了一座很哥特的教堂式建筑。血红的暮色即将合拢,它仿佛一颗闪耀的黑珍珠坠入狼吻。而我知道,小城不会欢迎如此魔魅的客人。
轻悄将车子停放在大门旁。
房子里是诡异并且更深沉的黑色熔炉。向窗口望去,外面的夜色竟像拂晓般温暖明澈。钢琴的音符从另一个世纪循循飘荡,此时此地,它有一种不可名之的幻力,要让你跪下来接受天堂或者地狱的审讯。它是无形无色的夜舞精灵,它是浸染灵魂的奇妙幻象。只可惜了最爱的风和月光一样被拦在门外,不然它们可以协奏一曲,恐怕黑披风的神也会为之堕落迷失。
静静站立着聆听一会儿,眼睛逐渐适应了浓黑,我终于找到楼梯模糊的轮廓。
我感到自己并不是一步步走上阶梯,而是被一个熟悉的力量细腻地拖浮着向上,愈向上,愈清晰地看到琴声主人的背影。
那样高贵优雅的气质姿态,本不适合花季年龄的少女。
她的长发乖顺地垂着,和她端坐的身体一样曼妙而直挺,她隐隐流光溢彩的黑色礼服,仿佛一身华丽的墨羽,散发诱人味道。面前的,隐在乐音里的小怪物的身影,被窗口倾泻的月光扯出一个小角。它静伏主人身旁,在主人指尖撒娇。她们合作的声音,对于这黑色,过于妖媚而蛊惑。
我倚着门,贪婪沉醉地痴忘。月光透过她们的身体,映在我脸上,空寂的长廊上有我拉长的影子。
影子和我都忘记了,还有时间这多余的存在。
五
醒来的时候,我背靠着单车,坐在寄宿的那户人家门前的石阶上。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反正我自己不记得路。
我在乏味单调的回忆中度过小城的冬天,并于初春决定离开这里。
再次坐上来时的火车,而来的时候,没有打算要那张返程票。
最终还是没能看到紫羽白尾的莺鸟,还有小城的葱郁。
阿摩司·奥兹说,这不是一座城市,只是一个幻影。
小城不是城市,也不是幻影,只是一种静滞的流动。
火车是旅行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它总是在美景环绕中疾驶而过,在尴尬贫涩的境地踽踽不前。比如刚才,我看到了一抹灿烂的金黄,镶嵌在天地一片淡青色里,像颗金色发卡。我知道,那正是小城特有的油菜花田,我仿佛看见每一朵娇嫩的花在微风中摇摆惜别。
就在我起身挥手的一瞬间,它们全部远我而去。彼此来不及告别。
唯有风,不去,随我到远方,旅行。
一切于刹那中消匿。恍若无初见,恍若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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