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幸福,我自己买单,我们的幸福,需要我们两个人共同买单。
——题记
外甥女开始处对象了,问我,如果和男朋友出去吃饭,应该谁来买单。我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是他”。可马上觉得不妥,因为我明显感觉到了姐姐不赞同的目光。一向被誉为“女强人”的姐姐,以她独立自主的个性肯定不这么认为,所以外甥女才会问起我的。我又连忙补充说:“当然AA制最公平,可中国不太适应,那就有来有往吧。不过,我认为第一次还是应该他来买。”
“嗯,我同意小姨的说法。”外甥女高兴了。是啊,让他买单,起码是给了他展示绅士风度的机会,一个男人如果连请女友吃饭都吝啬到不舍得花钱,那以后跟着他还有什么依靠。当然,吃饭的标准要以一般饭店为准,天天要求进五星级大酒店的,那是明星或大亨,不是咱普通老百姓奢望的主题。
这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闺中密友,她处对象的时候,整天让我去当“电灯泡”。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我和她跑前跑后,因为当时多半都是在外边小吃摊吃饭,店主忙不过来,有时需要亲自动手,丰衣足食。那个男友总是坐在那里像大爷一样不肯动窝,我第一眼看见他就不舒服,吃完了,掏钱也不那么积极。即便是关系好到了一定程度,也要顾忌自己的绅士风度吧,况且还有我一个外人呢。
女友不顾大家的反对,跟他结了婚,最后听说,他还真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自私自利,从不会照顾别人。有时我想,如果当初女友不是那么迁就,好好调教调教他,是不是会好一些呢?天知道啊。
记不清是哪位女作家说过“花最心爱男人的钱是最幸福的”。当时我想,花谁的钱不幸福?只要有人肯为你花钱,总不至于痛苦吧。后来,仔细想想,也是啊,除了最心爱的人有谁肯平白无故的为你花钱呢?凡事都要付出代价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付出,还是自己买单最踏实。
一日,与我的初恋不期而遇。十六年过去了,谁都不再是昔日的少年。可曾经的感情还是那么顽固的依稀可见。
他请我吃饭,未了,我抢着付钱,他说“请给我一次买单的机会”,我心里的泪顷刻间汹涌而奔。我知道他不欠我的,我也不欠他的,可我们同时亏欠的幸福,谁来为它买单?
生活中有多少事情需要我们独立面对,亲自经受,谁能是谁一生不变的依靠?谁能为谁一辈子买单?
亲爱的,请学会自己来买单。我们的幸福还要靠我们用自己的双手来奋斗,来争取,来获得,来买单啊!
于201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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