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独立自由,欲望不多,轻轻闲闲的,想怎么过都行,难怪裴多菲的自由诗那么深入人心:生命诚宝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我其实潜意识里早就想书写我的独立宣言的,但在现实的身份认同中迷失了真正的自我:
我以为我应该捍卫完整的婚姻,无论它已经给彼此多么大的伤痛,虽然它只有形式上的完整,所以我将痛压在心中;
我以为那个共同经营的家非常的令人羡慕,其实它早已是千疮百孔,破敝不堪,我费力地将她修补;
我以为有了车、房,我就有了尊严地活着,不管我如何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只要有人说我不错。
我错误的认为没了这些我就不能活了,可是没了尊严,生命拿来干什么。我甚至掩耳盗铃地欺骗自己,我还拥有爱情。可实际上有吗?我跟在另一半的后边唯唯诺诺,亦步亦趋,不敢大声说话,不敢提出反对的意见,自己没有自己的主见。被别人牵着鼻子,以爱的名义栓住我,没有自己的空间与自由。这是爱情吗?爱情不是要平等与尊重吗?我捍卫的东西其实都是外在给别人看的,是一个虚假的身份认同,与我的真我背道而驰。
在这样的现状下我感受不到爱、喜悦和和平。说那是爱情,真是自欺欺人。既然不是爱情又没有自由,我为什么不书写我的独立宣言,高扛着枪去追求我的自由?
我的觉醒并不晚,哪怕自由只有那么一瞬,我也会赴汤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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