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话可说
默默地呷了一口酒,想起王尔德的话来,爱上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其实,对于我来讲,也是终身痛苦的开始。我还记得孩提时候的我的样子。那时,我不大好动,总是喜欢坐在窗前,睁大着眼睛,忧郁而又幸福地看着窗外的世界。或许是从那时开始,我就注定一辈子要在孤独和忧郁中生活。其实,我一直很奇怪,何以我竟能活到现在?难道说我所经历的痛苦还不够多么?因为生活的磨难,我流的眼泪还不够多么?可见,世界上的事都有一定的定数。
窗外又在下雨了,雨点忽大忽小,雨声忽远忽近……燃上一根烟,看着夜色中朦胧的世界,竟又回想起年轻时候的梦来。是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还是外面的世界本就是朦胧的?我不知道。原来,我以为,我的青春就像燃在手中的纸烟。现在想想,觉得原来却是太悲观了。其实,我的一生也是像这样的,慢慢地,不知不觉之中就燃尽了。薄薄的凄凉又慢慢地浮上心头。我的朋友背叛了我,我爱过的女人背叛了我,甚至我自己也背叛了我自己……只有忧郁和凄凉始终不曾背叛过我,甚至不曾起过这样的念头。即使是现在,我身无长物,寄居在寒酸的小旅馆,静静等待着死亡的现在!
慢慢地,一个模糊的形象渐渐变得清晰起来,凌乱的头发,清瘦的脸庞,失神的眼睛,严重干裂的嘴唇,乱七八糟的胡须……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好像曾经见过他。是在某一次婚宴上?还是在漫无边际的沙漠中?或者是某一次我无声地呜咽的时候?我想不起来。我只觉得那张面容是丑陋的,可憎的。我突然想一剑刺死他,看着漂亮的血花在我的眼前飞舞。我一直想杀人。我歇斯底里地狂笑着,猛地拔出匕首来,向他的脖子划去。他的失神的眼里突然流下泪来。这一次,我看清楚了,是眼泪。那张死人一样的脸突然有了一点生气。我的笑立刻就僵住了,我被他的眼泪感动了。于是,我的眼里也流下泪来。哦,我想起来了,我曾经爱过他。那时的他还很年轻,英俊极了。我永远记得他的很有肉感的嘴唇,叫人忍不住想要亲吻。我忘记我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了。也许我从来就没有认识过他。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我没有吻过那两片嘴唇。我觉得遗憾。我忘记了他的名字,忘记了他爱过的那个女人的样子,不过,我记得他的眼泪,记得他的痛苦。我怎么能忘掉他那刻着痛苦的灵魂呢?
“哈哈哈哈……怎么?竟是你么?”我恶狠狠地笑着。
“哈哈哈哈……怎么?竟是你么?”他也恶狠狠地笑着。
他用鬼一般的目光直视着我,发疯一般地狂笑起来。我不禁在心底打了一个冷战。但是,很快,几乎是同时,我也狂笑起来。我闻到了死亡的味道。那样地神秘,那样地诱人……突然,电闪雷鸣,狂风大作。一道亮光闪过,他的阴森森的鬼一样的面孔使我不寒而栗。我想要逃,逃离这个世界,逃离我自己。我闭上了眼睛。
雨更加大了,狂风肆虐而过,一声巨响打破了夜的沉寂。紧接着我就听到了玻璃落地的声音。雨滴大滴大滴地落在我的头上,脸上,肩上……我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润湿了我干涸已久的心田。终于,我紧紧搂住他,大声地哭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我终于知道他是谁了。我心底不禁有点懊恼,但终于还是留恋地偎着他的肩。像一个失恋的少女再次见到她的情人,又哭又笑又恼。哈哈哈哈,你怎么也想不到,其实我也想不到,他就是我自己。唉!我怎么还没忘掉这个几十年来形影相依深夜拥背的自己?
怎么?这个远远地避开人群,离群索居的人,曾经幸福过么?他也曾痛饮过青春的欢乐?曾经高兴地跑着跳着将整个世界搂在怀中?我不大相信。那些曾经的幸福和激情,像一阵烟,像朦胧的雾,慢慢地,在真实的阳光的照耀下,在生活的风的吹拂下,飘啊飘,终于消散了,不见了,无影无形。甚至,连记忆中也不曾有过。
那么,你拿什么来证明你的存在?我问自己。是什么见证了你的青春?是什么见证了你的成长?又是什么见证了你的衰老?又是什么将会见证你的死亡?是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的片刻高兴?是第一次见到大海时的无声的笨拙的感叹?是在小树林里第一次牵手的温暖?是第一次亲吻的甜蜜?是在夕阳西下时看着无边的沙漠时感受到的苍凉?或者,是第一次远赴重洋,在机场不断地流着泪向朋友向故乡挥手的复杂的心情?是在大学的校园里将整个身心沉浸在哲学里的迷茫,痛苦,幸福?是新婚之后的第一个早晨的平静的幸福?是见惯了的死亡?还是?还是?还是?也许都是,也许都不是,也许我从来就不曾存在过。
在泪眼朦胧中,那曾经模糊的一切渐渐变得清晰起来。我像放电影似的回味着以前的一切。我唯一觉得模糊的便是我的父亲。这也难怪。因为,他死的时候我还小,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死亡。父亲死后母亲一直郁郁寡欢,终于在我上大学的时候死掉了。当时我没有落一滴眼泪。对于母亲,我似乎没有什么感情。终于,那饱含着痛苦和无奈的痛苦的微笑渐渐模糊了,终于消失,不见了。那张姣好的面容,那一度惊世骇俗的美,早已化作了泥尘。可见,一切美都是短暂的,易逝的。那双为我擦干眼泪的手,那两片无数次吻过我的红唇,恐怕也早已腐烂了吧!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记忆开始慢慢地删除。时间的浪潮抹掉了生命的印记,无论那些印记曾经是怎样地刻骨铭心。我忘掉了我的父亲,忘掉了我的母亲,忘掉了忧郁流泪的青春,忘掉了一直关心我的那个人,忘掉了那个曾经将头偎在我的胸口的女人……我甚至忘掉了我自己!当黑夜的气息包围着我,微风缓缓地拂过我的脸颊,我会燃起一根烟来,默默地走到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去。在火光的明灭之中,我不禁问我自己,你是谁?你要到哪里去?在你的生命中,曾经发生过什么?或许就是在那样的晚上,我忘掉了我的名字,忘掉了我曾经爱过的那些人的姓名,容貌。当然,我也忘掉了我喜欢的哲学,文学,还有音乐。我期盼,我以为这颗心早就死了,麻木了。不过,我不知道这究竟是可悲的还是可喜的——这颗心还是那样地活跃。不是说“存亡惯见浑无泪”么?我忘掉这个话是谁说的了。不过,我想,这个人一定不懂得生活的艺术。不过,兴许是更懂得生活的艺术也未可知。
我记得我在哥廷根念书的时候,曾经很狂妄地说,尼采算什么哲学家?他不过是一个连自己都拯救不了,却妄想拯救世界的疯子罢了!把那个和气的老头气了个半死。后来我懂了,对于尼采而言,疯癫是一种更好的更有诗意的状态。于是,我对这个疯子不禁肃然起敬了。原来,疯子是更加懂得生活的。谁不断地啃噬着自己的心,谁就是真正的生活艺术家!哈哈,真是这样么?真是这样的话,我是疯子还是生活艺术家?或者什么都不是?
怎么?还是这般地恋着红尘么?我得到过什么?我又失去了什么?当我的记忆还不是很模糊的时候,当外面的世界还在很清晰的时候,当我的视线没有被泪水模糊的时候,我曾经停下匆匆的脚步,回头看过。然而,我没有看到过去,却看到了我的未来,像碎片一样的未来。我把大把大把的光阴浪费在对于生活毫无用处的所谓的事业上。于是,我失掉了我的亲人,失掉了我的朋友,失掉了我的爱人,失掉了我的生活,最后终于连我自己也失掉了。我只剩下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我像一个幽灵一样到处飘荡,以此来摆脱潮水般的不厌其烦的厌烦和空虚。然而,我终于倦了,厌倦了人脸,厌倦了飞瀑流泉,厌倦了四季更替……终于,我明白了生活的目的,唯一的目的。不过,我不再欣喜,不再感动,不再流泪。我学会了平静地来面对死亡!
我年轻的时候很崇拜苏格拉底。我深信未经考虑过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我执著地追求着理性的生活。那时,我并没有意识到,执著本身就是很不理性的。哈哈,现实永远是这样地残忍和讽刺么?当生命的轨迹快走到终点的时候,我发现我回到了生命的起点。我对于生活的认识还是最初的那么个样子。我的心境也是一样的,不曾增一分幸福,也不曾减一丝忧郁。世界还是那么样的一个世界。
这么些年来,似乎明白的事情渐渐变得不明白,新朋友变成老朋友,老朋友变成陌路。我不认识别人,也不认识我自己。我唯一懂得的或许就是青春时代的歇斯底里的忧郁的原因。那是我在经历了很多事,看厌了人脸之后慢慢想明白的。还有什么可以替代忧郁来证明我的青春,我的存在呢?其实,所有哲学家之中,我最讨厌的就是萨特。可见,生活本身就是一种诅咒。世界的荒谬也就不言而喻了。
我想,人都有这么一种状态——无话可说!近来,我总觉得我已经把所有的话,想说的,不想说的,都说尽了。我已经找不到理由来恋着残生。青春过?恋爱过?生活过?存在过?这一切,已经不再重要。几年前的我怎么也想不到,会有那么一天,我不为任何人存在。我一辈子在做没有家室的流浪者,心潮纵是像波涛般澎湃,也终于倦了,终于像死水一般平静。现在,当我终于可以不再流浪,终于找到回家的路的时候,我却觉得遗憾了。我一辈子都不知道醉酒是什么滋味!我件件不如王尔德,只有喝酒他绝对不是我的对手。多讽刺啊!不过,跟慢慢地跟着夕阳的步伐,静静地走到沙漠里去比起来,这遗憾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不错,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加诗意和幸福的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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