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繁的世界,我只爱用黑色包裹一切。
想强迫着自己喜欢白天,喜欢阳光,喜欢透明,喜欢洁白。可事与愿违,自己反而更讨厌那刺目的阳光,轻薄地照着她认为很尊敬她的这个世界,透明的光透着一股悲哀。
我是喜欢黑夜的,黑夜将黑色演绎得淋漓尽致,倚着漆黑,夜将自己打扮的亮丽光鲜,打扮得深邃迷人,像一颗红透了的樱桃,让人迫不及待。
物理老师说过,黑色的衣服最能吸收所有颜色的光,所以冬天穿黑色衣服的人最多,这何尝不是黑色具有包容性的体现呢?我的衣服颜色以暗色为主,黑色的居绝大多数。鞋子、袜子、裤子、裙子、褂子,全都是。我很懒,只有黑色的衣服好像穿不脏,至少脏了也不容易看出来。
我是如此钟爱黑色,甚至于喜欢电视上的葬礼场面:一水的黑色,肃穆、庄严,甚至悲壮。就连那鬓角或胸前的一朵白花,也好像是为了衬托黑色的黑。
我想黑色,可能就是人们对雪白的反抗。人们穿着各种各样的黑色,郑重其事地将不屈与不甘写在冬天的大地上。
黑夜中的人漆黑,漆黑得一律平等。巴金说过:“夜来了,人们躺在床上,摘下面具,估算着这一天的总账。”黑,将一切区分覆灭,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供给人们肆无忌惮的笑意。
烈日下的农民,我的爹妈,黝黑的面庞是他们几十年来皈依土地的印证。这黑,是田里的沙,是风中的尘,是眉毛上的汗水共同的杰作,这黑,黑得踏实,黑得健康,黑在子女的心头上,就令人心醉也令人心碎。
黑夜中闪烁的霓虹灯,像夜对黑暗绝望的呼唤,爱迪生发明了电灯,他结束了夜的生命,从此,人们活跃在各种人造光的躯体中,乐此不疲,却忘记了,夜该有的色。
爱迪生被人们称为发明大王,那夜的死该由谁来负责?黑就这样平白无故地被谋杀了吗?
我的夜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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