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公路上飞驰着,我头贴在车窗上看着路边那一排排被寒风撕扯的只剩下光秃秃树干迅速后退的白杨树胡思乱想着。
我想,我是矛盾了。
仅仅在城市里生活了半年的我,现在对回家竟然没有了丝毫的热切。曾经每次回家心里所产生的那种强烈的欲望,已灰飞烟灭。回家,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或许只是一段枯燥乏味的车程。
我不得不怀疑其自己,时我忘本,还是已经习惯了城市生活?或者说我已经依赖上了城市生活?甚至说我已经厌恶了故乡,厌恶了那一片片苍凉贫瘠的黄土地?
天气寒冷,街道里变得冷清凄凉,像是一条早已废弃的古街。再也见不到那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拉家常和打麻将的人儿了。圣诞前夕,天公作美,洒下了一场并不算大但却讨人喜欢的雪花。最近,虽然天气晴好,但正处于消雪期间,还是干冷干冷的,从口中呼出的热气遇到空气就会立刻变成一团“白烟”。家的前院朝北,处于背阳处。因此,一层落满黄土,烂叶看上去有些肮脏的雪花仍然没有被融化掉,铺在庭院里。踩上去会发出“咯吱”的响声,看来它们已经发生了物理上的变化,从柔软的雪花变成了坚硬的“雪冰”。
放下书包,躺在床上。在坐车的时候已经非常困倦,但是,现在却怎么也无法入睡。一群麻雀叽叽喳喳的在窗外叫着,叫声隔着玻璃传进来依然是那么的清脆。我听得心烦。我试着努力让自己睡着,但是,过了好久,麻雀烦人的叫声依然在我的耳膜中震动。无奈,我穿上了臃肿的羽绒服,换了双暖和的棉鞋出了家门。站在家门口,我朝着街道的尽头望去,是一片被冻得泛着黄绿的麦田,一团团还未消融“冰雪”点缀在其中。我的脚步变得不由自主,朝那里迈去。
走在麦田间的一条羊肠小径上,这是我十几年来一贯的习惯。在还未离开这片黄土地去城市读书之前,我总是喜欢在这条羊肠小径上散步,无论喜怒哀乐。我早已习惯了这里的一切;泥土,小草,树木,小麦,玉米所散发出来的味道。这里的味道没有城市里散发出来的浓艳,但城市太过刻意,会让人昏眩。这里的味道闻上去很清爽,自然,醇厚。我记得我曾在《别了,我敬爱的苍老的黄土地》一文中这样写到:啊,别了,我敬爱的苍老的黄土地。儿子是在泥土中爬滚大了的,儿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您那浓重的泥土味。那淳朴的味道,儿子怎能忘却?它弥漫在儿子的肌肤;它渗透了儿子的血肉;它,似一颗钉子,已经根深蒂固在儿子的骨头缝里!是啊,我怎能忘却?我无法忘却,那是我的根,是我心魂的归宿。我不能忘却。我不能忘却。我朝着这片辽阔的黄土地撕心裂肺的呐喊,可是,我的声音却像是沉入了泥潭,我连自己的回音都无法得到。而她,依然是那么深沉,终究是那么的深沉。她永远都不会像城市那样喧嚣,那样骄躁,那样华丽却又浮浅。如果说城市是浅溪,那么她永远是静流。溪浅声喧,静水流深。而我,作为一个被黄土地哺育了整整十九年的儿子,我想,城市固然有她的可疼可爱之处。但是,城市对于我来说,终究是一处驿站,累了,可以在此休息。可是,休息足了就要离开。她与她有着完全不同的本质,她永远都无法学会她的沉稳与厚重,她终究是浓妆艳抹时尚的女子,她终究是朴素稳重慈祥的母亲。
或许,在多少年以后我也将在城市里安居定所,我的孩子自一出生也将在城市里生活。或许,有一天孩子会叫嚷着对我说,爸爸,我讨厌农村,我讨厌农民。我想,那时候我一定会摸着他的头说,孩子,爸爸就是农民,爸爸自一出生就是在那一片片尽管辽阔但却贫瘠的黄土地上生活的。不要厌恶农村,要知道,那一片片黄土地才是你的根,才是你心魂的归宿。也许,孩子并不能明白我的意思,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他,告诉他,他的父亲的心魂就深埋在那丑陋却厚重的黄土下面。
我想,我是矛盾了。
仅仅在城市里生活了半年的我,现在对回家竟然没有了丝毫的热切。曾经每次回家心里所产生的那种强烈的欲望,已灰飞烟灭。回家,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或许只是一段枯燥乏味的车程。
我不得不怀疑其自己,时我忘本,还是已经习惯了城市生活?或者说我已经依赖上了城市生活?甚至说我已经厌恶了故乡,厌恶了那一片片苍凉贫瘠的黄土地?
天气寒冷,街道里变得冷清凄凉,像是一条早已废弃的古街。再也见不到那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拉家常和打麻将的人儿了。圣诞前夕,天公作美,洒下了一场并不算大但却讨人喜欢的雪花。最近,虽然天气晴好,但正处于消雪期间,还是干冷干冷的,从口中呼出的热气遇到空气就会立刻变成一团“白烟”。家的前院朝北,处于背阳处。因此,一层落满黄土,烂叶看上去有些肮脏的雪花仍然没有被融化掉,铺在庭院里。踩上去会发出“咯吱”的响声,看来它们已经发生了物理上的变化,从柔软的雪花变成了坚硬的“雪冰”。
放下书包,躺在床上。在坐车的时候已经非常困倦,但是,现在却怎么也无法入睡。一群麻雀叽叽喳喳的在窗外叫着,叫声隔着玻璃传进来依然是那么的清脆。我听得心烦。我试着努力让自己睡着,但是,过了好久,麻雀烦人的叫声依然在我的耳膜中震动。无奈,我穿上了臃肿的羽绒服,换了双暖和的棉鞋出了家门。站在家门口,我朝着街道的尽头望去,是一片被冻得泛着黄绿的麦田,一团团还未消融“冰雪”点缀在其中。我的脚步变得不由自主,朝那里迈去。
走在麦田间的一条羊肠小径上,这是我十几年来一贯的习惯。在还未离开这片黄土地去城市读书之前,我总是喜欢在这条羊肠小径上散步,无论喜怒哀乐。我早已习惯了这里的一切;泥土,小草,树木,小麦,玉米所散发出来的味道。这里的味道没有城市里散发出来的浓艳,但城市太过刻意,会让人昏眩。这里的味道闻上去很清爽,自然,醇厚。我记得我曾在《别了,我敬爱的苍老的黄土地》一文中这样写到:啊,别了,我敬爱的苍老的黄土地。儿子是在泥土中爬滚大了的,儿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您那浓重的泥土味。那淳朴的味道,儿子怎能忘却?它弥漫在儿子的肌肤;它渗透了儿子的血肉;它,似一颗钉子,已经根深蒂固在儿子的骨头缝里!是啊,我怎能忘却?我无法忘却,那是我的根,是我心魂的归宿。我不能忘却。我不能忘却。我朝着这片辽阔的黄土地撕心裂肺的呐喊,可是,我的声音却像是沉入了泥潭,我连自己的回音都无法得到。而她,依然是那么深沉,终究是那么的深沉。她永远都不会像城市那样喧嚣,那样骄躁,那样华丽却又浮浅。如果说城市是浅溪,那么她永远是静流。溪浅声喧,静水流深。而我,作为一个被黄土地哺育了整整十九年的儿子,我想,城市固然有她的可疼可爱之处。但是,城市对于我来说,终究是一处驿站,累了,可以在此休息。可是,休息足了就要离开。她与她有着完全不同的本质,她永远都无法学会她的沉稳与厚重,她终究是浓妆艳抹时尚的女子,她终究是朴素稳重慈祥的母亲。
或许,在多少年以后我也将在城市里安居定所,我的孩子自一出生也将在城市里生活。或许,有一天孩子会叫嚷着对我说,爸爸,我讨厌农村,我讨厌农民。我想,那时候我一定会摸着他的头说,孩子,爸爸就是农民,爸爸自一出生就是在那一片片尽管辽阔但却贫瘠的黄土地上生活的。不要厌恶农村,要知道,那一片片黄土地才是你的根,才是你心魂的归宿。也许,孩子并不能明白我的意思,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他,告诉他,他的父亲的心魂就深埋在那丑陋却厚重的黄土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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