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即便他对四围的人们的憎恶甚于“畜生或魔鬼”,在他的心中也总有一份美好在。“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象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他此后批判一生,战斗一生,不是源于他的憎恶,确是出自他对心中的一份美好的维护,出自他的对世间可爱者最深沉的爱意。
但为何偏偏是他这样一个遍经苦难,倍受社会侵凌的人反而会生出这样最深沉的爱意?这个问题我很想了些时候,终于,在心理学中似乎发现了玄机。并且,根据我的这个发现,我甚至自以为找到了我跟鲁迅的几乎是唯一的、却又非常重要的相似的童年经历。呵呵,总算是攀上关系了。
在鲁迅的《朝花夕拾》中,第二篇是《阿长与<山海经>》。“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她不能识文断字,却知道许多事情、道理。诸如什么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正月初一,小孩子要给恭喜,吃福橘,然后一年到头,顺顺流流……饭粒落在地上,也必须拣起来;也不要从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钻过去;死了人,不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等等之类。但最让幼时的鲁迅佩服而且感激的,是她给鲁迅买来《山海经》。“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阿长自己没有读过书,见鲁迅念念不忘《山海经》,却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并且,她把鲁迅的愿心一直挂在心上,想方设法买来了《山海经》,这部书成了鲁迅“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文章的最后,鲁迅以这样的沉郁的笔调写道:“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鲁迅其实在幼年时便形成了一份很深的“安全依恋”,而这来自于他的保姆“长妈妈”。所谓依恋,就是使幼儿靠近养育者的强有力的生存动力。幼儿一般会逐渐对那些令人舒适、熟悉并且对自己的需求反应敏感的人形成依恋。养育者对其的敏感,细心,反应得当而及时,会使幼儿产生安全依恋。安全依恋的幼儿大抵以一种基本信任的心态面对生活-----一种生活可预期和可依赖的感觉。被敏感而充满爱的父母养大的小孩,会形成终生的信任感,对人,对社会。而我们早期安全依恋是形成我们成年关系的基础。
有了这样的“安全依恋”作底,鲁迅此后不论经遇了怎样的苦痛、悲哀、侵凌,总以一种最深沉的爱意面对世间的美好,维护一切可维护之人事。“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写照。
在我的童年,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我们村里很有几个鳏夫,大抵是死了妻子没有再娶,有一个却特异,似乎除他自己而外,并没有听到别人说他有过妻子。也不知是我陋闻,还是本来就没有。但我向来也没有要探究的心思。本来,像我等小孩子,可不像一些多嘴的妇人,总喜欢研究这等问题。
他跟我家并不是本房,所住的房屋也隔着许远,我是一直叫他哥哥。我向来这样叫他,也不知道这称谓哪里来的,虽则他比我父亲还老。我有时对这个称谓感到奇怪,但即便现在也一如既往的叫着。
年纪小的时候,心里并没有“穷”这个概念,即便他真的算是“穷困潦倒”了。只是他每次抖抖索索的给我几毛钱,我都万分喜欢,要知道,那时候的几毛钱,是很可以在同伴们中间引起欣羡眼光的。
不知年月的古屋子里,墙壁都斑驳了,窗很见其小,在屋中常年是暗黑的,他家又没有电灯,因为经常交不起电费。我每每在暗夜中,紧跟着他,偎在他身后,等他摸索着开开房门。点亮的蜡烛不多久就被熄掉了,因为即刻就睡。但太早,是总也睡不着,他于是讲故事,讲来讲去也还是那三个,但总能引得我发笑,而我总愿意听,也每每缠着他讲。
我一直到上初中,都跟着他睡,也跟着他吃,但几乎没有菜吃时,我也会回去吃饭。而后,他到我家来,等到九点模样,就又跟他一同回去,在百静的暗夜中,紧跟着他,偎在他身后,等他摸索着开开房门。惯闻的一股异味扑过来,但分明又有些温暖的感觉。
有时候,可能那三个故事实在听得太厌,竟至于不要听,他于是就来讲他的过往,讲他先前的阔气,打牌的豪爽,讲他那早经不知去向的老婆,讲我很小时候的重病,讲我那未曾谋面的亲大哥的死去。“你知道么,你是下午出世,你大哥晚上就去世了。”他往往是这样开头,我有时想,怎么会这样巧,有几次还引得我想去问母亲,但终于没有问。之后便是从我大哥的咽气,他的一旁守护。到我幼小时的重病,他的奔走求医。再就是骂他先前那个老婆的愚蠢,以及有些阿Q似的自夸自己先前的阔气与打牌的怎样豪爽。等等之类,其实也早为我所听够,然而,他似乎从来未曾厌讲。虽说有些是切己之事,但我自己并不知道真假,也无所谓真假,一如听他讲那三个常常引得我发笑的故事。就在这样的絮叨与纠缠中,一夜却安然的过去。但仿佛梦境中也还有他的那些故事在。
儿时的记忆,大多却是在夜中。而记得最深的,是夜的暗黑,真真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夜,那是偏僻里的山村才会有的暗夜,那也是真的暗夜。现在,我不见这样的暗夜已有许多年。在这样的城镇中间,每夜有长明灯,灯火光都能映到半天空去,使它变成不夜天。
白天呢,因为要上学,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就少,但还没有到上学,也就是四、五岁光景时,确是一天到的晚骑在他的脖颈上,被他戴着满村子走。我们那里叫那名目是什么“骑都都(du)”的,那“骑”的感觉现在是全然消忘掉了,只记得有一次,竟然把尿撒在他的脖颈上。
偏僻里的山村,要进一趟市镇很有些不易,路远而且难行不说,也少有去的理由与功夫。他领着我去到过一次,很买了些吃物,还买了一双鞋。回来后,隔天去上学,走着前天所过走的山路,竟有一种非常的感觉,当时是深沉、挚切,触景而生情,迫切的想要见到,有一股郁积的心气似乎要从心地里扑腾而出,蹿到喉咙口,同时又联络了些微的眼气。我现在知道,这是一个孩子的最深切的依恋情绪。
现在,每一年回去,见得他都是比先前更其老了些,而手抖也更其厉害了。有时候跟他在炭火旁对坐,看他浑浊的眼目中似乎都没有我的影像,我甚至疑心他不久将不能看见。但他只是催促我早些结婚,说是他想看到。有一回临出来时,他说我现在总在外面,而他又已经很老,怕到时我不在。但“我百年之后,你能到坟前磕两个头,我就知足了。”
“出来”的路,自然也是先前一起走过的,有一段还能让我忆起从前,但幼时的那种挚切的感情,是早就淡漠了,我想,这是我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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