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8日,天津某高校的一份《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责任书》引发网络热议。该责任书第四条规定:“我本人以及我的合法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测试组织者对我本人在本次测试期间造成或导致伤残、人身损失或死亡赔偿的权利。”责任书最后还写道:“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据悉,不签署责任书的学生将不能进行体测,对此有学生认为,学校急于“免责”的行为,有些“不负责任”。事后校方解释说,近来大学生跑步猝死的新闻让大学体育老师的心理负担逐渐加重,签署免责书只是给学生一个提示,以后会完善。
【精妙时评】学生不签署“责任书”就不能参加体育测试,这种强迫下的学生“自愿”,是学校和教师消极履行自己对学生的安全保护义务的体现,与教育法保护学生的初衷相违背,侵犯的是学生的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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