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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民法典·以案说法》

时间:2023/11/9 作者: 全国新书目 热度: 16583
光明日报社编写组 编著/法律出版社

  2021.12/42.00元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民事权利的法律宝典。“小”案例连着“大”民生。为让《民法典》更好地走到读者身边、走进读者心里,《光明日报》开设《问答民法典·以案说法》专栏,通过生动的典型案例和深入淺出的专家解读,把《民法典》这一鸿篇巨制“掰开揉碎”,将法理人情娓娓道来,让公平公正更加可触可感。本书是在该专栏基础上精选、提炼并加以充实而完成的,解读了老百姓关心的民法问题。

  孩子的压岁钱,家长不能随意处分

  ◆文/虞浔

  从法律角度来看,压岁钱就是亲朋长辈对孩子的一种财产性赠与。根据《民法典》中民事赠与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之后,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即归受赠人所有。基于此,在孩子或者父母接受压岁钱之后,就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无论存于谁的名下,究其本质仍属于孩子受赠的个人财产,应属孩子所有,不能视为家长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鉴于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于情于理都可以替孩子保管压岁钱。不过,其享有的权利仅是代为管理,并不能擅自使用、随意处置孩子的压岁钱。

  监护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民事制度,《民法典》确立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具体而言,孩子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父母虽然作为监护人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但这种代理并非取代未成年人的独立法律地位,实体的权利、义务仍由未成年人自己享有或承担;因此类似于受赠压岁钱之类纯获利益的行为,其产生的利益依法归孩子所有。

  同时,《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尽管生活实践中往往是家长对孩子的压岁钱进行处分,但前提必须是为维护孩子的利益,如为其购置生活、学习用品,支付课外辅导等费用。如果家长将孩子的压岁钱用于满足个人私欲乃至挥霍,实际上就是使孩子的财产遭受了损失,既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立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宗旨。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家长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高低以及家庭消费观念等因素,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引导他们合理管理和使用压岁钱。

  每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维护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如果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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