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篇《寻找贝娄的耶路撒冷》很是特别,作者写道:法狄曼是《The American Scholar》的总编辑,爱书爱得深情,说是42岁生日那天,她男人带她到一个叫Hast-ing-on-Hudson的山城去探访一家俯瞰赫德逊河的旧书店,书店叫RiverrunBookshop,一砖一瓦沾满风霜的老房子,连那块蓝色招牌都褪了色了。推门进去,光线昏黄,一排排的木头书架陈列着沧桑的老书。他们在书堆里度过了7个小时的书香生日,扛着19磅重的旧书回家,“Now you know why I married my husband.”她说,“那些书比一整磅的新鲜鱼子酱好吃19倍!”
没有想到,三年多以后,就真的读到这个幸福女人的文集,而且果然是书香似酒,醇若微醺了。文集名为《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
法迪曼乐观,开朗,甚至有时候显得马虎大意,她的文字处处都有昂扬的光照遍布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不管是和家人的亲密关系,还是和书本的毫无顾忌的厮守,都是那样的磊落,在捍卫(似乎不该用这样生硬的词语)自己对书的独特情感时,法迪曼甚至有点忿忿不平:“许多人写到书,就像谈论烤面包机一样,我觉得这很奇怪,所以才开始写这本《书趣》。”“我们多年和这些旧书生活在一起,熟悉它们的质地、色彩和气味,就像熟悉我们孩子的皮肤一样。”“书籍记载了我们生活的故事。由于它们堆积在我们的书架上(窗台上、沙发下面,冰箱顶上),这些书也成为我们生活的许多章节。难道不是这样么?”(《前言》)
读这样干脆利落的文字,毫不遮掩的个性让人想起《石头记》里醉卧花丛的史湘云,有男子的气魄。
说到男子的气魄,自然又让我联想到法迪曼的同胞,美国另一位大藏书家爱德华·纽顿。他的书斋随笔最新结集为《藏书之爱》,叫国内的诸多爱书人眼红心热不已。看他的高文大册,男性的文笔果然沉稳得多,即便有一些幽默都是不苟言笑干瘪瘪的,文章里全是如何得到稀有藏品的欣喜激动,满篇的摩洛哥小山羊皮封面、开本、书店目录一类的专业术语,虽然很有情趣,距离普通读者却终究远了一点。
法迪曼不同,她的幽默是活泼的,灵巧的,比如在《我的特别书架》里,在丈夫对自己认为独特的南北极书籍不感兴趣时,忍不住气急败坏地揶揄丈夫:“(乔治)是个热带雨林的迷恋者,喜欢梦想坐在一棵巨树下,肩上装饰着腐朽的藤萝和丰满的热带凤梨,500种色彩缤纷的蛞蝓掉在他的头顶。我觉得他理想中的风景太纷乱、太夸张过分了。他觉得我理想中的风景太寒冷单调,只有一种白色。冰柱和冰隙,加上远方的一只北极熊。”
再如《决不要那样对待书》这篇:“我认识的一位书评家在背包里放了一本《爱伦·坡诗歌小说全集》去尤卡坦(Yucatan)半岛旅行漫游。每当一只有趣的虫子停留在书页上,她就啪的一声把书合上,这样就把书变成鼓鼓囊囊的昆虫展览场。她怕爱伦·坡的灵魂生气,使这本书通不过国境海关检查。后来却通过了。”对这位同行的“庸俗”行径她大概是嗤之以鼻的。
读法迪曼的这本《书趣》,随时出现的段落,都是惊喜,天晓得这个女人是怎么样做到这样灵巧自如的,甚至每一篇文章里大量存在的引用,借喻都不再是望而生畏的大河中心的暗礁岛屿,经过她的妙手裁剪,一切都自然、伏贴,就像林荫小路两旁欹斜的花草。丝毫不会扰人前行,反而益增道路的优美宁静一般。
在这本小书里,作者法迪曼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极度幸福的女人,不知道读这本书的人有没有感受到这件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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