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9-26 9:48:09 发表评论
男人也有绅士和流氓之别,建议一妻多夫制剥夺他们的尊严来使他们向善而弃恶,说不定会把作者自己改造好哦!呵呵
——作者既然敢调戏所有女性,所以被某个女性调戏了,就忍忍吧!
作者2008-10-1 20:10:43 发表评论
晕……
我2008-11-19 20:43:10 发表评论
人格必须是要用行动来说明的!
如果有这么个人经常把些高尚的话放在嘴边,实际上却净做些龌龊的事儿——就象陈水扁一样——没有切实正面的行动,却有一次一次的不道德交易。凭那妓女们怎么舌灿莲花也是不过是修饰了一只只“马桶”样的人格而已!
结论是,想从妓女中找一个灵魂高贵的人,正类似与从产妇中找一个处女一样荒唐!
作者想说的无非是让女人不要那么骄傲,要低下头来顺从一点而已!但我把这种思路反过来用在男人身上,作者就“晕”了——他一定想,这怎么能用在男人身上呢?但说起来男人中也有绅士歧视“鸭”的情形,所以逻辑完全能够成立啊!
但作者一定不会喜欢,因为他一定感觉到思路没有顺着他的思路来走,而是奔向了另一个似乎也成立却让作者从感情上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方向。作者到底明白不明白自己说的是什么呢?最可能是不明白的。或者这么说吧,作者一直以为自己说的是阶级歧视和女人的斗争,但其实他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已经很明确却不能宣之与口——那就是男尊女卑的思想!
作者2008-11-21 12:53:38 发表评论
不会吧!·
我2008-11-24 19:16:15 发表评论
怎么不会?
叔本华视女人为工具,认为不应该给予尊严……你显然是追随他的。但尼采也是哲学家,他老人家经常觉得自己是太阳,那你一定经常觉得自己能发光发热,生长万物呢!
如果你觉得自己的逻辑是对的,而同时也承认男女平等,那么将所有男人变成“鸭”变成男妾的充分必要条件就同时具备了——怜君甘做男妾和男妓呀!
我觉得将淑女改造成妓女的想法太过荒唐!如果你觉得这个逻辑不对,那我倒要问问——你经常称呼自己的母亲为妓女吗?
——我可真刻薄啊!呵呵
作者2008-11-24 20:05:36 发表评论
无稽之谈
我2008-11-25 18:00:38 发表评论
那咱们回到原点——既然是从两个前提开始的,那就缺一不可。现在由你来解释解释,到底是叔本华错了还是男女平等错了?
作者2008-11-25 19:38:56 发表评论
呵呵,很抱歉,我不喜欢随便评论别人,或许我愿意表态,但我没有权利对谁一刀封杀!不管发表者是个人或集体,对的我听取,错的我忘记,其中那条界线,在自己心中明了即可!
我2008-11-26 12:38:40 发表评论
这就哑口无言了!哎,没意思啊!难道你的知识和思考竟这么浅薄,经不起这么些许的考问就败下阵来了!
——没人和我吵架,多不好玩!
作者2008-11-26 21:32:27 发表评论
的确!我一直都认为自己很浅薄,在网络里也是胡乱涂鸦,只希望有识之士为我指点迷津,引导我走入正途!
纪染墨 在 2008-11-27 23:47:34 发表评论
文章不错。大家评论的感觉好象再说下去有点吵架的意思,虽然这个时候来插一脚可能会被骂,但是还是想说。
有位女士评论的第一句话是“人格必须是要用行动来说明的”,但是接着又说“想从妓女中找一个灵魂高贵的人,正类似与(应该是“于”吧,原谅错别字)从产妇中找一个处女一样荒唐”。疑惑,女士要说的到底是什么呢,你又不是妓女,你又没广泛的接触过这类人群,你怎么知道知道她们的灵魂高贵与否。我想没有人愿意在生活优越的条件下出卖肉体,请记住,她们出卖肉体的对象不会是什么年轻帅哥,多半会是让你看了想吐的中老年男性。生活的压迫是现实而严酷的,姑且不论叔本华的思想,也不讨论作者对其了解,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发表评论的也是女士,所以无时无刻不想体现男女平等的思想。
并且女士其中一句话“我觉得将淑女改造成妓女的想法太过荒唐!如果你觉得这个逻辑不对,那我倒要问问——你经常称呼自己的母亲为妓女吗”让我实在无法理解,这算是反对作者言论的极端表现吗?祸不及父母,女士您打比方一定要举这么恶俗的例子吗?作者说的是实话,很多国家已经给妓女一个职业名称,但是却被女士您说成是“马桶”,不知道为何你对这种人如此厌恶。如果女士你自认是一位淑女,并且是一位厌恶这种社会现象的提倡男女平等的有道德有正义的淑女的话,那么不要说这么多谴责的话,请你用和你一样高尚的金钱财力去拯救那些正要步入你所谓的“马桶”这个职业的女性的吧。也许作者再写一篇《男妓·男绅》才会让这位所谓的女权主义者平息怒气吧!
——本来是要不玩的,谁知柳暗花明又有人被我耍啊!呵呵,好象有点变态啊!说我是淑女?!嘿嘿,你见过这么刻薄好斗的淑女?!我咋没见过呢?!
作者2008-11-28 22:39:29 发表评论
呵呵,老兄你很公正!但是,每个人有不同的思想,氛围,立场。不管一个人有怎样的经历或想法,他会为自己的行为或语言找到开脱的理由!一个人是不是好人,是源于一个人的心灵是否善良,再说了,好与坏没有刻定的界限!我无法评论!
——老王卖瓜,你自卖自夸!
我在 2008-11-29 17:47:31 发表评论
"你又没广泛的接触过这类人群",看来纪染墨先生对这些有手有脚、四肢俱全却热爱不劳而获的“高尚”人群有过广泛而深入的接触啊!——有多深入?俺们大家都想知道……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你对这些出卖尊严的社会毒瘤抱有如此之“深刻”的同情,却又觉得“祸不及父母”,而且对周星驰在济公传里说过的对妓女的“马桶”比喻有这么大的反应!这是个什么同情?费解呀!
其实我说的是什么也很明白——我说的是,逻辑。
我偏偏理解你对我的不理解,毕竟中国人是不喜欢讲逻辑的,中国人太习惯于情大与法的混乱了,以至于糜乱而造成各种社会毒瘤……
而人应该是不能背离自己的信仰的(反正我不会!),那作者也就不可能写出你所谓的《男妓·男绅》
对于作者的“一个人是不是好人,是源于一个人的心灵是否善良”——你看那陈水扁陈老先生,满嘴的仁义道德,干的却全是见不的光的事情!恰恰和你说的妓女们一样,话说的好听,干的却是专门出卖尊严的活儿。不但干了,还要“既当婊子又立牌坊”!
我可不打算“深入广泛”的去了解什么妓女,咱也没这“能力”!而我听说原来租住过的那个小区有个妓女被拿不到工资过年的民工抢劫并杀害在自己买的房子里了——上海的房价那么高,那妓女就买的起;而为了她们的“职业生涯”,大部分妓女都花高价隆过胸……看看,很值得“同情”的族类啊!但她们比你有钱。
依我所见,她们恐怕也不觉得自己需要你这样的什么拯救——她们恐怕大部分觉得你才可怜呢!
——事实如此,夫复何言!
作者2008-11-29 22:42:05 发表评论
呵呵,确实不会!
并不是同情所有人,我是人而不是神!再说了,你也说了是“大多数”,那就说明不是全部。中国十多亿人口,世界的更多,女子从事卖淫的也很多,即使只有一个人的思想是高尚的,我也不会把所有卖淫的人封杀了,我也没那资格。
我对他们没有什么了解,23岁的我,对于情色方面,人性或心理方面的甚至是知之甚少。我工作很忙,忙得连谈一场恋爱的时间都没有!现实里我没那样的朋友,也没接触过那样的人。或许因为太天真的的缘故,我相信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好人应该用心!世界上做什么工作的人都有,从事什么行业的人都有,无论怎么,我相信总是有很多好人。
纪染墨 在 2008-11-30 2:12:48 发表评论
首先说明,我是女士不是先生。
然后发现一个特点,那位老爱提“逻辑”的女士不见得就懂逻辑。我说你没有广泛了解过这些人群,但是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我对这个职业了解的深浅度,并且你的那句“有多深入?俺们大家都想知道……”好像还有别的什么意思吧。
你对我的“祸不及父母”有什么意见吗,我说这句话根本就与我对“马桶”的反应没有什么联系。并且,人类的信仰与作者是否写《男妓·男绅》也没什么内在联系,我很不理解讲究逻辑的你是如何将这些扯在一起的。
你所举的例子中的陈水扁以及上海的那个妓女都是个别案例,你难道不知道这些例子在逻辑学里属于集合概念,是不能用来代表整体的吗?
关于陈水扁,一个人的心灵是否善良不是以满口仁义道德为标准的,所以我们一直在批判陈水扁。我们也批判那些完全为了欲望和金钱而生活的妓女,但是她们并不是作者要表达的主题,正如我前面说的逻辑学里的集合概念一样。既然你不打算深入了解妓女,那么也请你不要在这里肆意地胡乱批判,中国还没有达到共产主义的要求,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家人的生命和家庭的负担不得不走上这条道路,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社会治安得不到保障而被迫成为妓女,你以为每个人都和我们一样有选择生活的权利的吗。你可以坐在这里看周星驰的电影,可以高谈阔论,但是请记住,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如此优越的生活。
我想你应该是杭州人而在上海生活吧,在这两个城市,难道你就没见过社会底层的人吗?你在杭州街头,在解百天桥和延安路上就没有见过乞丐吗?你以为他们为什么在哪里?这跟有些(请注意是“有些”,你别又拿你知道的个别案例来反驳)妓女被迫成为妓女一样,因为贫穷。
你是不是没受到过生活的创痛,所以可以在这里以如此蔑视的口气来批判她们,那么你也没资格发表你“独到”的见解,倒是觉得你和作者笔下的“淑女”很像。
我看出来了,你的话里没有尊重过那些女性,也没尊重过本文作者,那么女士,请记得,也不要奢求别人的理解和尊重。请回到你的“上流社会”,这里的讨论不是你该参加的。回去再看看《茶花女》和《羊脂球》吧,说不定还能在里面找到你自己的影子。
另,对作者说,很欣赏你,请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继续对这个社会的好人加以关注,那些在我看来就是传奇,无法颠覆。再八卦一下,23岁的从业男士啊,有空交个女朋友吧,调节一下生活啊,再忙也要谈恋爱啊!
——哈哈,这人虽然瞧着有点儿无聊无耻,为斗而斗,但——她马上就进要入我的圈套了!兴奋ING。
作者2008-11-30 21:23:34 发表评论
谢谢笔友对本人的关心!我还是那句话,不想针对谁而发表评论,我只是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在走我的路,过我的生活!或许有一天我会懂你们说的那些逻辑,但我相信会在我生活吃的主体之外!呵呵,,谢谢你们来看我!
我2008-11-30 22:35:40 发表评论
——“有多深入?”说说看嘛!
呵呵,你“既”然已经“染墨”了,又何必闪躲!
1、那年很巧,在不同地区发生了不止一起类似案件。
为什么民工会选择妓女作为作案对象,因为妓女有钱是出了名的,而那钱不是好来的即使被抢了也不能报案,所以……
2、“祸不及父母”其实就是不打算充分求证的意思!
不管你们是怎样理解的,反正我认为“母亲”必须是有尊严的,也就必须是来源于有尊严的“淑女”。反过来说,如果文中观点成立,那么母亲也就被剥夺了尊严,这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即使不是作者,难道真有人会称呼自己母亲为妓女吗!纪小姐,你会吗?
我2008-11-30 22:56:47 发表评论
“人,必须自尊才配得到他人的尊重”——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妓女们已经将尊严卖钱了,还要求尊重她们,真是笑话!
正如纪小姐没有胡子,所以不需要刮胡刀。同样的,妓女没有尊严——因为尊严已经卖了——所以不需要被尊重!
纪小姐,人笨不是罪,笨出来给别人看就是你不对了!——还要我看什么《茶花女》、《羊脂球》……我中文版的已经看过十多年了,法文原版的——还真没看过!
——俺这是流氓行为俺知道!但这人的这样素养实在没必要和她玩更高尚的东西,还是将就现成的吧!真是的,玩文化也得有文化啊……
纪染墨 在 2008-12-1 17:06:05 发表评论
望天,笑……女士,你看懂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了吗?你一再将“母亲”这个名词扯进来是想污染作者的原来思想吗?你觉得自己很懂逻辑,但是你的思路却总是把人带向文章的反面意思;你以为自己很高尚,但你的语言却总是从字面意思来歪曲人性,我的名字“纪染墨”绝不是你以为的那样。况且闪躲的是你不是我吧,女士!
还是那句话,不要以个别案例来反驳,这是违背逻辑学的理论。你既然这么喜欢举例子,那我们就说说吧。前不久有几名来浙江打工的少女被人以介绍好工作,却是要被骗到江苏做“小姐”。很多这样的人因为被控制而不得不出卖肉体。女士,你还不至于没看过这类报道吧。如果没有看过而来这里争论,那你未免太肤浅了。
要你看《羊脂球》不是想让你来炫耀你看过几遍,也不是让你来显示你的高尚情操,只是想以隐晦的方式告诉你,你就像是《羊脂球》里那些最后鄙视唾弃“羊脂球”的上流淑女一样,你不会没看出来吧。
作者在 2008-12-1 22:03:21 发表评论
晕。如此理论,我无语!就因为我的只言片语,你们用的着这样吗?我有点自责了!
我2008-12-1 23:48:25 发表评论
to纪小姐:
1、你对妓女了解的太清楚了点,引人遐思,这不怨我!
2、你的反应太大,完全超过所谓路人甲的本分了!人贵守分。你的言论早已经越过了本分,过分的多余,让人认为你根本不是局外人!这也是常情推断。——越是声嘶力竭地否认的,越可能是事实……
3、你自己看看自己的言论,你都分不清究竟说妓女是不幸、是贫穷、是犯罪受害还是社会不公或者打工少女的无知更合适了!但即使你说的都对,这些原因和道德也不相干,何谈高尚?但凡受害者就都是好人吗?不见得。
4、我是不是所谓上流社会的淑女,凭你的智商也做不出正确的判断!只请你放尊重些!当然,前提是——如果你配的话。(老实说,我很怀疑!)
5、我没说过的话就不要借我的名义来说——就看了这么点儿书就急吼吼地卖弄了,也不好好照照镜子,你也未免太瞧不起咱们网站了!
我对你的评价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俺真的没有别的意思,就只是想气死你!嘿嘿
纪染墨 在 2008-12-2 19:12:24 发表评论
1.如果你仔细看我的评论,就会知道,我并不是对她们太了解,只是尊重事实和舆论报道,我没说我如何了解,只是平时在看报纸的时候积累了一些新闻。大概因为你本身思想道德不是很正,所以你会把别人也往那方面想。
2.不是我的反应太大,而是你的太过了吧。看了你的评论才觉得这样被你批评的作者和作品很不值。你说“人贵守分”,那么请回头看看你自己在我之前的评论吧,你的语言已经辱骂了作者甚至连带作者的母亲也骂上了。请你守着你的本分吧。而你说的“局外人”我真的很想笑啊,大概你曾经做过自己的“托”吧,所以会以为我也是。难道你就这么没自觉啊,从一开始你就对本文“声嘶力竭”啊。你也不要按你的常理推断了,你根本不懂逻辑,估计推断出来的东西没什么准确率。
3.不是我分不清妓女到底是不幸、是贫穷、是犯罪受害还是社会不公或者打工少女,而是这个群体的人员太复杂了,有你说的为了金钱出卖肉体的,也有你所否认的因为生活被迫沦为妓女的。根本无法分清,这个一个庞大的社会,连社会学家都无法完全将之区分开来,难道女士你就有这么大的能耐硬说她们就是自我沉沦颓废吗?“但即使你说的都对,这些原因和道德也不相干,何谈高尚”(这是你的原话),既然有被迫的,那当然就存在着道德的问题。我们能简单的因为她们的职业就完全否定她们的人品吗?“但凡受害者就都是好人吗?不见得。”这也是你的原话,那么但凡受害者就必须从心里改变自己的品行而要完全成为一个出卖肉体的妓女吗?但凡妓女就都是没有道德的吗?也不见得吧。
4.你的第四条完全是人身攻击,也请你放尊重点,我对我的智商完全有把握,就凭我的逻辑课成绩优异。我已经尽量委婉的说出我的意思了,但是无奈你完全没点自觉,根本看不懂,我有什么办法啊。看来事实已经证明,我对你的智商抱点希望,希望你能看懂是完全错误的。也请你在理论上输给别人的时候不要口不择言,你既然那么高尚,那么你有本事骂人不带脏字啊。
5.“我没说过的话就不要借我的名义来说——就看了这么点儿书就急吼吼地卖弄了,也不好好照照镜子,你也未免太瞧不起咱们网站了!”我想说,一直来以别人的名义来说别人没说过的人是你吧。你从一开始就将自己的错误思想强加到作者身上,我来评论,你也是这样。我们在这里所说的话根本跟是否看得起这个网站没关系好吗?女士你已经有点语无伦次口不择言了,你如果要继续在这里进行人身攻击,我是没关系的,随时奉陪。关于看书,看过就是看过,懂就是懂,我又不是你,不懂逻辑硬要装懂……说这些话的女士你才应该被看做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吧。
另,对作者说,开始来评论就知道碰到这种输不起,错不起的人一定会吵起来的,但是没想到对方以为我跟你认识,以为我是你的“托”,关于这点我很抱歉也很无奈啊。你不用自责,反而是我给你惹麻烦了吧。
——帮什么人说话还如此忙不迭的把自己从什么人中摘出来,划清界限,这人品的确不如妓女!真让人鄙视……没意思。
2008-12-3 0:16:07 发表评论
纪小姐一发言,作者就多一页评论——“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匿名来宾 在 2008-12-3 21:29:19 发表评论
作者所写的都是实在的,而人只要与自己的丑的一面被人批露就不舒服的,不是吗?
——“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这“匿名来宾”肯定不干净(没准儿我得罪过他。谁叫我把人家当玩具呢!活该自作自受。),而匿名的“暗箭伤人”和不匿名的“出尔反尔没文化”同样让人瞧不起……
作者 在 2008-12-3 22:05:25 发表评论
我们都是茫茫人海中的偶遇,你未免也“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吧!”
——是说我呢!呵呵,我说过作者你不好玩了,俺也不想和你玩了!
纪染墨 在 2008-12-3 22:52:11 发表评论
我的一页多只是从多方面对你的话进行正常的反驳而已,至于字数的问题则完全是因为女士的话中漏洞太大了。你不能因为我的这些言论而认为我就是本文的“托儿”吧,看来女士常做这种事。那位没有登陆的人说的好,“作者所写的都是实在的,而人只要与自己的丑的一面被人批露就不舒服的,不是吗”。只是希望能注册登陆,不然大概又被那位女士误会成是“托儿”了吧。
——“托儿”!!!一定是好脾气的作者去和她瞎“和泥”搞出的怪谈。不过,纪“小姐”如此热爱对号入座!君子岂能不成人之美?反正又不是我干的坏事儿!
作者在 2008-12-4 20:43:13 发表评论
小妹妹,不用那么多心吧 !
——有你在,能不多心吗?!要么是蠢人,要么是龌龊人,没意思透了!
璇子 在 2008-12-12 23:12:58 发表评论
想了解的更多,看 《孽缘》我写的——揭秘坐台小姐
——就知道作者你人在河边走,你没法儿不湿鞋!行了,“拉皮条”都上来了!我腻了,你们蛇鼠一窝去吧……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