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有部分地区还没有解放,市场还处于通货膨胀状态,币值很不稳定,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颁布《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指出“为了支援人民解放战争,迅速统一全国,以利安定民生,走上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轨道,决定于1950年度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债券发行是为了保证中国革命的最终胜利,因而称之为“胜利”公债;公债募集及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所以叫“胜利折实公债”。
随后,政务院颁布《关于发行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指示》,财政部发布《一九五○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和《委托人民银行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通告》,规定公债单位定名为“分”;每分按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之大米(天津为小米)6市斤、面粉1.5市斤,白细布4市尺、煤炭16市斤的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公债票面额为一分、十分、一百分、五百分4种。从1951年起分5年作5次偿还。推销对象主要是大中小城市的工商业者、城市殷实富户和富有的退职文武官吏。人民解放军、城市工人、职员、学生、公教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在自愿原则下,欢迎购买,不分配固定数额。同时也欢迎国外华侨踊跃承购。
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共发行1亿分。华东区分配的份额是4500万分,上海作为全国金融中心,承担了3000万分的销售任务,占华东区份额的三分之二,全国总额的近三分之一。
推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成为当年上海的头等大事之一,人民群众表现出了极大的爱国热情。1950年1月,上海市成立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委员会,又成立14个各界分会,分会下再设立支会,支会又设立推销小组,深入到各行各业乃至各个街道里弄宣传促销,建立起一个巨大的推销网络。
1950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委员会工商界分会金融业支会成立,确定了支会的组织机构,分工负责推销任务,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的进行公债推销。明确了推销对象为企业单位董监及其股东、未参加职工会之职员以及曾经营本业之热心人士。他们以国家困难为主,自身困难为次,踊跃认购公债。在大会成立之日就宣布160家行庄公司认购公债数额达205万多分,超过了预期目标的200万分,成为上海市推销公债工作的模范,在工商界起到了带头作用。
上海推销折实公债任务之所以能够超额完成,与注重宣传分不开。当时的报刊、书籍中出现了许多宣传画、漫画,告诉人们发行公债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能够防止物价上涨,使社会游资有归宿,保证战争更快结束,鼓励人民踊跃购买公债。很多著名画家参与了折实公债推销宣传画的创作。如上海著名漫画家张乐平创作《三毛买公债》宣传画,广为印发。此外,还制作颁发了纪念章和奖章。
上海市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委员会职工界进出口业支会特制作公债推销纪念章,铜质,直径2.9厘米,图案采用著名画家潘絜兹创作的《请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宣传画,构图生动,富有激情,背面镌有“职工界进出口业支会赠”铭文,赠发给认购折实公债的行业民众。
《进步青年》1950年2月号封面采用了潘絜兹《请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宣传画,该杂志中还附有一则“本刊欢迎作者以稿费购买公债”的广告。《公债快报》也使用了这幅宣传画。上海邮政局还根据这幅画设计制作了宣传戳和邮政贴花盖(贴)在信件上。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奖章,铜质镀金,直径2.2厘米,上方镌有光芒闪烁的红色五角星,下面刻有“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大红字“奖章”,背面有两位数字编号。这是颁发给认购折实公债数量较多的民众的奖章。
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仅用3个月的时间就超额完成任务,达到了原定两期发行总额的70.4%。这次公债发行数量虽然不大,但对弥补财政赤字,回笼货币,调节现金,稳定金融物价等都起了很好的作用。新中国通过折实公债的发行,不到半年时间,国家财政收支已接近平衡,有效抑制了国民党统治时期长达12年之久的通货膨胀,使物价得到了有效控制,畅通了新中国的经济血脉。由于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好转,第二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停止发行。到1956年11月底,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本息全部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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