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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西安某大学学生小雨的父母来西安看望她,11月27日,他们乘坐地铁前往西安北站准备返回青海老家。因小雨的母亲患有尿毒症,小雨患有类风湿,均不宜久站。因此,小雨的父亲拍了一下女乘客甘某的腿沟通让座事宜,引发争执。其间,小雨的母亲身体出现不适,下车后因高血压被送往医院急救。不幸的是,11月28日,小雨的母親因高钾血症死亡。两个多月后,小雨将甘某起诉到未央区法院,理由是因甘某的原因致使其母亲透析不及时而病故,请求判令甘某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2018年10月13日,该案达成调解,法庭审理认为甘某在本次事件中并无过错,但甘某考虑到小雨刚刚成年且还在上学,主动表示愿意向小雨救济1000元生活费。W 网友歪评
@一介布衣123:让座与否本就是道德范畴,让与不让都是个人权利,不应该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家属痛失亲人的心情可以理解,法院的最终判决也是融情于理,带有关怀和包容色彩。可是因个人悲痛就推卸责任,甚至有“道德绑架”之嫌,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值得提倡的。
@赤金册:毕竟原告失去的是自己的至亲,这种感觉恐怕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而两家人因为座位问题起争执的时候,任何一方是否有过分的辱骂,羞辱等,我们不得而知。我注意到原告的诉讼请求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不是死亡赔偿金,所以可以做出推断:原告提起诉讼的着眼点并不在于取得赔偿,而是出一口气,或者得到公正的裁判,为家人讨回公道。
@青青草:这本是一场愉快的相聚,结果却以悲剧结尾,对这家人而言,遗憾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总结的。人的生命高于一切。
【考场仿真试题】请根据以上材料,写一则150字左右的微评论。
【范文示例】当我们从“道德绑架”甚至是“欺凌女性”的舆论喧嚣中抽身出来,会发现这实际上是一个生命逝去的悲伤故事,遭遇至亲一夕离世的打击,小雨父女的行为其实并不难理解。这个事件留给我们的,不应是不问是非的肆意揣测和批驳,而是应该思考在弱势生命面前,是否应主动献出一份爱心,毕竟,在我们遇到困难时,满心期待的永远都是笑脸而非拒绝。
意林·作文素材 2018年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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