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话题】民意 选择权管理
Facebook“泄密门”过后,扎克伯格公开道歉:“公司有责任保护用户的隐私,如果做不到,就不配为用户服务。”然而李彦宏不这么想,在他眼里,中国人只要能方便点,隐私什么的不会很在意。李彦宏这番话乍一听很刺耳,不过仔细一想却是“大实话”。不得不承认,正是庞大的数据,支撑起了中国互联网的一片欣欣向荣。而且在隐私保护意识方面,不少中国人的确有所欠缺,往往能够用一点小甜头就获取其个人数据,比如许多一分钱团购又不发货,最后你花了一分钱,他们还获得你的地址和电话。有的人在占小便宜的诱惑面前,基本不在乎自己的隐私问题。更不用提朋友圈内层出不穷的“小测试”,背后无一不是搜集数据在作祟。但天上不会掉馅饼,免费的往往才是最贵的。
中国人的隐私就这么“贱”吗?然而一项调查显示,81%的网友不同意用隐私换方便。网友@墨之铭认为,“中国用户在个人隐私方面更加开放和不那么敏感”或许是事实,“但这并不代表不经人容许就可获得他人的隐私信息,更不意味着未经他人同意就可以默认拿他人的隐私交易”。
事实上,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在用户数据保护方面做得都不够完善。不仅百度,不少企业都是带着“原罪”起家的。不久前,今日头条、蚂蚁金服、百度三家公司被工信部约谈,起因也是私自收集个人信息。还有一些互联网产品,看似尊重用户的隐私权,比如会提示调用权限,其实却是赤裸裸的“霸权主义”,不授予权限便禁用全部或部分功能。表面上给了你选择,而这种选择权却加剧了用户和企业之间的不对等。看上去国人似乎对隐私泄露无所谓,但这很大程度上是隐私已经“被开放”、人为信息刀俎,我为数据鱼肉的现实塑造的。在互联网巨头精心布局下,用户的同意权经不起考验。
之所以李彦宏一番话能引起这么大的负面舆情,和百度以往的“黑历史”以及中国互联网企业不注重用户“隐私体验”等因素息息相关。那么做得好的企业是怎样的?Google账号专门有一个“隐私权”选项。它会告诉你,你的隐私数据被拿去做了些什么,比如具体会搜集什么信息、具体通过什么技术手段搜集。它还会告知你,你的隐私数据是否会被共享给其他公司或组织,以何种原因、何种方式被共享,并且告知分享敏感信息的时候会征求你的同意。如果你不喜欢它收集你的隐私数据的话,就算关闭了也依然可以正常使用服务。你甚至可以选择性删除一些不想被记录的信息。即使是如此“教科书式”的Google,仍然时常被媒体曝光侵犯用户隐私信息。这也反映出仅靠企业自律是不可能保護好用户隐私的。
乔治城大学战略洞察研究兼职教授艾米·扎尔曼说:“因为科技公司就是利用用户的数据来推送广告,这就是他们的商业模式。因此他们是没有内在动力去改革的,最终还是需要通过立法机构或者民意压力来影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缪因知也认为,法律需要做的,不是保护互联网巨头们接受散沙般的用户们的“自愿同意”,而应该为它们的数据获取行为划定强制边界。
意林·作文素材 2018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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