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指谈余秀华的几句话,引发各种喷,有点看不下去了。尤其不懂诗的路人甲乙丙丁,也挥舞着大棒,劈头盖脸抡向老诗人。食指批评余秀华的用词,带有集体抒情时代的历史痕迹。这应该是老诗人食指引发大面积踩踏事件的原因。
但食指对余秀华的批评,并非他们诟病的那样不值一提。当代诗的写作,有不对人类的命运,对国家未来这类大词不屑一顾的自由。但如果写作者是贴上了某个明确标签的符号性诗人,还得具体而论。余秀华当年得以走红的标签是农妇诗人、残疾诗人,群众是从她“摇摇晃晃”的现实命运,在诗歌里折射出的悲怆底色,给这个麻木的时代带来生命的痛感,而被打动圈粉的。现在她转过身来不认那个标签,去撕毁那个标签,当然就会带来问题。在回复老食指的批评时,余秀华给出的理由是“从来不觉得农民生活是痛苦的啊”,让我大为惊讶。那么,她亲手撕下的标签,不只是意味着对过去自我的否定那么简单,她当初得以成名的作品,如果抽掉其现实命运的底色,也未必就比朋友圈的一般鸡汤文字高明多少。
对食指的回应里,她也给出了自认为比较正式的理由:“真是一个高深的课题:人们向往田园生活,凭什么又鄙薄它?”既然这个问题有点高深,我就多说几句。这话如果出自某些居住在城市的诗人之口,我觉得不会那么意外,也较有说服力。在十三亿人口拥挤的工业时代,祖国山河的姿色,已迥异于唐诗宋词里寥寥数千万人口的农耕时代,真正的大自然已不复存在,但在诗歌里,那空心村和荒地,还在充当着人们的精神家园。
而城市展示给当代人的,主要是其积极的一面,它在往更宜居的方向演化。当某一天,城市化水平到达某个峰值,出现逆城市化现象,人们不再是节假日驱车到城乡接合部的农家乐,而是已厌倦城市生活,更向往环境得以改善的郊区、小城镇或农村,那么,诗歌里出现大面积的怀乡病,赞美农村的美好,会比较正常。
这个基本认识,有助于辨识诗人情感的真实性。对城市喜爱也好,爱恨交加也好,孤独也好,茫然失措也好,都正常。但很难想象,那么多惬意地享受着现代城市文明的人,回到诗歌却如此憎恨和厌恶他的城市,只倾心于广大乡村。在他们眼里,城市已成地狱,只有自己是地狱里的无辜者。
意林·作文素材 2018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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