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美国共和党主导的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举行投票,废除了前总统奥巴马任内极力主张出台的一项旨在保护互联网自由开放的“网络中立”规则。此举一出,立即在美国引发抗议,美国多个州的检察长威胁将针对联邦政府废除“网络中立”的举动进行起诉。
知识链接“互联网第一修正案”
——“网络中立”原則
“网络中立”原则是2003年哥伦比亚大学媒体法教授Tim Wu提出的一个理念,它要求ISP(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和对互联网进行监管的政府,必须平等对待互联网上的所有数据,不得对合法的用户、内容、网站、平台、应用、联网设备或通信方式进行歧视或区别收费。你可以这样理解:政府要求将宽带服务视作基础设施,就像自来水一样。只要是通到你家的自来水,无论你拿来浇花、洗车还是饮用,都是同样的供应和同样的计费,不得有歧视。在这种情形下使用宽带服务,无论你用网络读新闻、玩游戏、看电视还是下载,ISP都不得歧视,不得对它们不喜欢的网络流量进行限速、屏蔽和额外计费。
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在2015年签署命令,规定以1934年通过的《联邦通信法》“第二类”业务来规管网络服务供应商,让联邦通信委员会执法,禁止网络服务供应商优待任何公司。这一法令禁止网络运营商滥用对网络基础设施的控制权,压制竞争对手或支持自己的子公司。依照网络中立性原则,NBC(全国广播公司)所属的康卡斯特公司不能遏制传送竞争对手网飞(Netflix)公司的电视节目的数据流量,NBC《今夜秀》节目的母公司通用电气公司不能切断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同类节目《深夜秀》演播室的电源。这种内容中立性保护措施既适用于新闻节目,也适用于电视剧。这条法令被称为“互联网第一修正案”,而现在它被废除了。
各界反响 讨论不会停止
科技行业迅速对此做出了反应。对于特朗普政府到目前为止最重要的监管决定,科技行业并不满意。
脸谱网首席运营官谢丽尔·桑德伯格:“这个决定令人失望,将带来危害。”
推特官方:“这个决定对于创新和自由的表达是一次重创。”
意林·作文素材 2018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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