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30日,江苏省通过《南京市邮政条例》,并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同时,条例规定,收费前应事先告知收费标准。此条例一出,遂引发社会讨论。有网友表示,如何证明“两次投递不成功”?如果只是打了两个电话就说没投递成功要收费,显然不合理。也有网友认为多次投递不成功,收件人应负一定责任。有专家表示,新规厘清了投递人和收件人的权利义务,会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多维时评】1.条例规范是社会发展和成熟的标志。每项政策和规定的出台一般都是为了规范大众行为,最终维护公众整体利益。此次江苏省关于第三次投递的收费规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它的出台是为快递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是快递业进步与发展,并逐步成熟的标志。
2.享受权利也要明晓义务。《南京邮政条例》的出台,对收件人行为进行了规范,让收件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知晓自己理应履行的义务。这是以规范少数人的行为来获取为更多人进行更好的服务。作为条例另一方的快递公司,也应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自觉履行条例中的义务,不断完善和提升服务质量。
(特约教师 裴年忠)
意林·作文素材 2016年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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