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小学起,我就喜欢朗诵。汉语的魅力在朗诵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好的文章会给人一种欣赏音乐的感觉,比如朗诵鲁迅的《雪》、朱自清的《背影》,你感觉是在听一首如泣如诉的小提琴曲;而朗诵苏轼的《赤壁赋》和王勃的《滕王阁序》,你感觉是在听一首气势磅礴的交响乐。
我现在仍然认为,能够让人读出声来,读出气象来的文章,才是好文章。这样的文章生动,有光彩。所以,直到如今,我虽然已人到中年,并且蜗居在大都市冰冷而苍灰的楼群中,仍然没有间断过朗诵。辛弃疾的诗词是我常放在枕边作为朗诵之用的。如果邻人听见一个女人在屋子里抑扬顿挫地朗诵诗词,一定会认为我神经不健全,可他们又怎能体悟到朗诵给人带来的审美的愉悦呢?
在朗诵的过程中,我渐渐喜欢上了文字,并且生发了要驾驭这些文字的欲望。这可贵的“欲望”就是灵感袭来的前兆。所以,我觉得朗诵比背诵更重要,背诵往往是囫囵吞枣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只记住了文章的内容,那充其量只能称为皮毛的东西,而朗诵却能读出文章的气韵,能品咂到文章的精髓。
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所接触到的作文都是命题的,比如《一件小事》《难忘的一天》《我的母亲》《记一次劳动》等等。命题作文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使学生的思维模式化,遏制想象力的发展,这是非常可怕的。所以,仅仅靠朗诵抓住文字感觉是不够的,还要学会独辟蹊径地把“命题作文”写出新意,是我们所要思考的问题。要知道,命题作文就是在你身旁设置了一堵厚厚的墙,如果只是在墙的阴影下徘徊,写出的文章必然会老气横秋、毫无生气。可是如果你穿越了这堵墙,就会看到别致的风景。
我记得我读高一那年,学校组织了一次作文竞赛。老师出的题目是“秋风与黄叶”,见同学都已经执笔刷刷有声地下笔了,我却不急不躁地仍在思考这篇作文究竟该怎么写。如果仅仅写秋风席卷大地,落叶飘飞的景色,我会毫不费力,而且可以赋予落叶以一种意义:它曾经充沛地活过,它的凋零因而也是壮丽的。可我猜测很多同学都会想到这个立意,就没有兴趣去写。突然,我灵机一动,为什么不能把历史比喻为黄叶,而把历史上一次一次的农民起义比喻为秋风呢?历史这枚叶子之所以如此金黄灿烂,不就在于这些农民起义之风的吹拂吗?灵感如天梯一样垂下,我终于可以从容地逾越《秋风与黄叶》这堵墙了。我的笔开始在白纸上飞快地走动,独特视角的择取使我在写作时一直洋溢着充沛的激情。我如释重负地参加完作文竞赛。果然,得了一等奖。我的卷子被张贴在一楼宣传栏的玻璃橱窗里,很多同学都围过去看,我听到最多的一个议论是:“这个题目可以这么写呀。”是的,这件事使我获益匪浅,那就是看待问题一定要有自己的眼光,不能流俗。
如果不想使自己在写作时陷入庸常立意的泥淖,我认为可以调动和开发逆向思维这根神经。逆向思维,并不是说考虑问题一定要朝相反方面去想,而是说可以从独特的角度切入问题。这样,能使你的思维始终富有新鲜感和活力,从而使由此生发的文字散发出一股与众不同的气息。
意林·作文素材 2016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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