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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初,河北沧州市第一中学(下称沧州一中)12名高中生因在校携带或使用手机陆续被劝退的新闻引起社会热议。有人认为学生屡教不改,需要严惩以明确纪律;也有人认为一味劝退反映出学校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不合情理。沧州市教育局随即介入调查此事。27日,沧州一中微信公号就此事件发布声明称:此次处理12名手机违纪学生,学校是在多次告知、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为维护大多数学生利益而做出的无奈之举”。事后,校方已将情况向市教育局做了详细说明。“严肃执行校规,体现了学校为大多数学生负责的担当。”31日下午,沧州市教育局发布通报称,该局“接到关于沧州一中劝退12名手机违纪学生的家长反映后”,成立专门调查组深入一中展开调查,在此基础上,又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批评教育、本人认识错误的基础上,12名学生立即返校学习。
素材聚焦 劝退“玩”手机学生合理吗
据悉,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实施的《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违反中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应耐心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不要轻易处分;不应以停课、劝退等形式剥夺学生学习权利。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表示,沧州一中所规定的“学生在校带手机一经发现,将被劝退,甚至被开除”。处罚过重,违反了包括教育法在内的有关法律法规。
【考场仿真试题】对于在校高中生因携带手机被劝退一事,你有什么看法?请自选角度写一篇150字左右的微评论。
【范文示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沧州一中本着对大多数学生负责的态度,也为了严肃校规校纪,杀一儆百,对12名“冒学校之大不韪”携带手机的学生做出劝退决定似乎无可厚非。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他们只是一个高中生呢?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学校作为教育者,要允许学生犯错误,因势利导,给予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学校教育的价值,彰显学校教育的独特魅力。
意林·作文素材 2016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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