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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河北石家庄的乔先生因子女要上学,被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开具自己的“无犯罪证明”。2015年8月25日下午2点半,乔先生托朋友到江苏省常州北大街派出所为他开具了证明。根据法律规定,学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而且,九年义务教育,也规定了孩子们受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权不能因为父母有犯罪前科而被剥夺。当事民警张璇觉得教育部门要求父母开具“无犯罪证明”的要求不合理,但是为了让乔先生的孩子顺利入学,还是给乔先生开具了证明,并且盖了章。不过,办理民警在证明材料上多写了几行字:“请河北教育部门走群众路线,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规定的義务教育,请问子女入学为何需要提供父母的无犯罪记录?难道有前科劣迹的父母,子女就不能按规定入学了吗?”
素材链接 18类证明不应找公安机关
2015年8月23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专门发声称:“不要再白跑了!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这18类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号码不变,要证明是同一人的,生存(健在)、死亡证明,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等,并提出有些证明应找居委会、法院、公证处等部门开具。
【考场仿真试题】“孩子入学,家长开无犯罪证明”你怎么看?请据此写一篇150字左右的微评论。
【范文示例】学生入学,家长要开无罪证明。一方面是当地教育部门对外地人存在“信任歧视”,无“无罪证明”就是“有罪”,“有罪”就不为其提供义务教育服务,看似混乱的逻辑后面是“有色眼镜”;另一方面也是对“有犯罪经历人员”子女的“不信任”。“犯过罪”就一定会再犯,“父母犯罪子女就不是好人”的认定,先入为主的“有罪”概念,不合理,也不公平。如果教育单位能少一些这样无理的开证明的要求,多一些贴心的服务,也不至于让人觉得太无理取闹了吧。
意林·作文素材 2014年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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