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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抄袭女博士学位被撤:一无所有值得反思

时间:2023/11/9 作者: 宋桥 热度: 32388
  【适用话题】反思 诚信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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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17日,新闻传播类知名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刊登了一则《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世界历史专业博士于艳茹发表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存在严重抄袭行为,而于艳茹也承认抄袭事实,一时间“抄袭门”事件将北大历史系女博士于艳茹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2015年1月9日,北大通报撤销其博士学位,再度引发公众关注。1月20日,于艳茹正式向北大提出申诉,认为“北大对我处理得过重”。2月28日,沉默半年多的于艳茹接受记者的专访,首次回应此事,称绝对不能接受北大撤销其博士学位的处理决定。而北大则回应会按照程序处理申诉。

  素材聚焦1 关于学位

  于艳茹说,北大进行的长达四五个月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只是在2014年9月9日,调查小组约谈过一次,询问关于文章的问题。其余的时间,她一直处于“缺席审判”的状态。那段时间里,她仿佛在断头台上上上下下了好几回,那段“刀压脖子”的日子,比媒体轰炸的时候还要难熬一万倍。北大给的处理决定上写这篇文章是“在校期间发表的”,但于艳茹反驳说,事实上,这篇文章是在她毕业离校后的2013年7月23日发表的,而她的博士学位证书上的落款时间是2013年7月5日。

  于艳茹认为北大通报说她“承认抄袭事实”是失实的。她在给北大写的书面说明和约谈记录中,从没有过“承认抄袭”的说法。于艳茹认为那篇文章在客观上是否构成抄袭是有疑问的她自己也绝对没有抄袭的主观故意,错误主要在于她对杂志和文章定位有误以及写作经验不足导致的技术失误,因为在文章的一开头她就两次引用了那篇英文文章,并注释了作者名字、著作。于艳茹觉得自己如果是故意抄袭,就会彻底隐藏那篇文章。北大并没有因这篇文章撤销她博士学位的处理权限。

  素材聚焦2 关于影响

  于艳茹今年36岁了,没有结婚,也没有正式工作,可以说是无家无业。于艳茹说,“我不但失去了一顶博士帽,还被扣上了抄袭者的大帽子。我背负着骂名,是一个丑闻人物,不知道自己除了做学术之外还能干什么,更不知道如何开始下半生。”于艳茹的父母都已是年老体衰的退休老人了,于艳茹唯一能够让他们引以为豪的学业现在又遭遇了灭顶之灾。可以说,这件事对他们的打击更大。对于这次申诉,于艳茹最大的希望是找到活下去的希望。她说北大是她依然深爱着的母校,希望学校能妥善处理申诉事宜。

  【考场仿真试题】你对于艳茹提起申诉有什么看法?请写下来,要求200字左右。

  【范文示例】于艳茹的告白虽然令人同情,但这不等于她可以免于处罚。另一方面,北大的处理方式显得操之过急,不免给人“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之感。同时,事件中的《国际新闻界》其实同样负有责任,尽管《国际新闻界》在公告中称“为此工作疏漏向读者致以真诚的道歉!”但作为一份专业学术期刊,在选取文章上没有做到严格把关,不该以一句疏漏来搪塞。值得我们反思应该是,于艳茹事件不是孤立的个案,这类学术不端现象时有发生,单独处罚于艳茹或为于艳茹叫屈,都不能改变最本质的原因,在制度没有改变的前提下,致力于学术研究的人起码要做到“文责自负”。

  意林·作文素材 2014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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