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全国政协会上,著名作家、政协委员、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张抗抗再次提交提案,呼吁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800元的稿酬起征点从1980年执行到现在,已经与时代脱节。如,作家张浩文耗时5年写成一部30余万字长篇小说《绝秦书》,获得税后稿酬3万元,但按照800元稿酬个税起征点,缴纳税负近1万元,占到稿酬近三分之一。
目前我国的稿酬个税起征点是按照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起征点为800元,至今已经过去了30多年。现行稿费个税的税率分两种,低于4000元的,按14%缴税;高于4000元的,按11.2%缴税。而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过2006年、2008年、2011年的多次上调已提高到3500元,稿费的起征点却一直原地踏步,始终保持在800元不动。
关于作家稿酬提高和稿酬个税起征点提高的提案,多年来一直有政协委员上交提案,2013年9月22日,国家版权局官网面向全社会征集稿酬修改建议和意见,在《办法》中,拟将原创作品每千字稿酬定为100元至500元,但对个税起征点却未能提高。张抗抗表示,稿酬标准关系到作家劳动价值的公平。稿酬个税的起征点过低,导致作家需要承担的税赋过高,有违社会公平正义。
【素材分析】30多年前的个税起征点至今仍然沿用,确实是有些滞后了,对于以文字为生的作家群体,辛苦创作的近三分之一都要交税,着实会打击其积极性。稿费个税起征点的重视,不仅是对整个作家群体的重视,也是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
【速用名言】
1.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
——德国法学家 耶林格
2.延误公正就是不公正。
——美国作家 巴里·H·兰多endprint
意林·作文素材 201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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