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女孩的疯狂举动,令公众哗然,甚至还有不少人抛出了世上就有“天生罪犯”的论调。然而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同时刑事责任不能转移给父母,只能转移民事责任。这就意味着,年仅10岁的施暴者将免受惩罚,对施暴者的父母民事处罚显得不足以平息民愤。
@LILY:简直不是人,这小女孩是魔鬼吗?一定要还原原一个公道。
@姚晨:难道不用追究女孩监护人的责任吗?任由他们大摇大摆地离开住地去新疆?
@陆琪:不太认同“恶意天生”说。这完全是帮女童父母推卸责任。反社会性心理并非天生,而是因为童年期受到强烈外界刺激,譬如经常受到虐打、冷暴力、父母长期吵架、受过性侵害等。所以必须将女童带回调查,如有相应情况,父母应受更重的惩处。
@豆兜:很快!当这十岁妖魔鬼怪有足够力气时,掉下25楼的将是她父母!
@马伊琍:我们为人父母的都拭目以待结果。
@画眉深浅棕时无:法律应该改改,对于小孩子和精神病人犯罪同样要重判,这样对受害者才是公平的。
@prefect1:还记得,小学时,我们的同学也有很坏的,特别坏。(@拯救大彬:再坏也坏不到这种程度,这个是多么令人发指!)
@折翼飞鸟:养不教,父之过。这句话从春秋时期就有了,难道会错吗?
@原原爸爸: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关心:昨天医生说了,原原可能要维持现状几天,一切都要等做了手术后才知道。现在原原的左手没有知觉了,我非常难过,不过,幺儿不要怕,爸妈相信你会痊愈的,像刚学会走路一样健康、快乐。爸爸妈妈永远都爱你,疼你,支持你!
意林·作文素材 2014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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