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扬诗歌赏析 文/张三醉
诗歌探索是诗者最永恒的追求。之所以下这个定语,其一,一个初学写诗者,在其诗歌创作的学习过程中,就是一个探索诗歌写作的过程;其二,一个初学写诗者,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砺之后,具备了一定的诗歌写作能力,从这个时候起,这个诗者便开始了新一轮的探索,这个探索就是技艺的提升;其三,当诗者的技艺达到一定的高度后,作诗者的追求不再局限于技艺的本身,而是另一种境界的突破。象征主义是现代派文学史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文学流派,这一流派的先驱是法国的波德来尔。他的惊世骇俗的著名诗集《恶之花》是这一流派的第一部诗集。这部诗集之所以引起轰动,归根结底就是对当时诗歌传统境界的一种突破。
诗无止境,一个诗者的一生,永远都是在对诗歌写作的探索中。这种探索,将穷尽一个诗者的一生。即便如此,也许还不能让诗者本人满意。这就是诗歌的魅力之一。
青年诗人轩扬的创作同样是一种进阶式的发展轨迹,他的早期作品,如《青春放歌》、《情海叠沙》等,正是一个诗者青春飞扬时创作的作品。他的作品到《心行漫记》、《柔情帝国》时,达到了另一种诗艺的境界。他的《最后的门》、《极度领悟》、《轩扬诗选》等,已经不再满足于诗艺的考量,而是在诗艺的境界下,试图进行新的突破。诗人轩扬的写作历程,同样反映了诗歌探索是诗者永恒的追求之一。
诗歌探索是诗者最永恒的追求,但每一个诗人追求的道路是不一样的。探索情境下的哲理生存,追寻诗意中的魅力生活,是轩扬作品所展示的特质。
同诗人轩扬交流,得知诗人最早写诗大约是读小学三年级时。那时他写了一首名叫《树苗》的诗。他说,这首诗想要表达的主要思想就是向往将来能成为一棵大树。
诗人轩扬年少学习时,一直很优秀,也很顺利。中学时生了一场大病,之后一直在家养病。在养病的近一年时间里,他自习书法,写诗,把新华字典一次次翻阅。这给了年少的诗人很多词汇的积累。病好后,读书的事也被打断了。两年后,他跟随表哥去大同打工。那年的诗人,才十七八岁左右。三年后,由于种种原因,诗人来到了北京。当时,他身上只有朋友给的50元钱。来北京后,轩扬就开始了一边读书、一边打工的生活。
1997年,轩扬拿到了西北大学文学院的大专学历,1998年进入鲁迅文学院研修班学习。毕业后,他应聘到《人民文学》杂志社的下属单位“人民文学奖励金委员会”(这个组织后来被撤销了)工作。从此,他开始大量发表作品。就在那一年,他参加《诗刊》高研班学习,师从当代著名诗人洪烛老师。
生活之中,人生的精彩之处随处可见,人生的成功到处都有,就看你有没有给自己的向往和憧憬,插上飞翔的翅膀,并以实际生活为基石,去构建理想的大厦。轩扬在北京二十多年的成长岁月里,经历过三轮车工人、仓库管理员、汽车修理工、上门推销员、记者、编辑、主编、策划、自由撰稿人等职业。正如诗人同我说的,这些无一不是生活给予的财富,无一不是自己心中的那份渴望作为力量在推动着自己前进……在北京的艰难磨砺,练就诗人性格的同时,也造就了其诗歌的独特观察与领悟能力。
随着诗歌艺术的提升,诗人轩扬已经不再满足其过去的创作,而是进行了全新诗歌境界的探索,这几年,轩扬一直致力于中国新写实主义诗歌探索与写作。
轩扬的作品透析着诗人对生活的深深感怀。他的诗,情感浓烈,意象冷峻奇特,常给读者以意外的获得;他善于运用场景亲历讲故事、在情节中抒情,让诗凝练至一个哲理性的锥点上,从而产生巨大的诗意爆发力,他的作品既有浪漫的风骨又特别结合现实生活;亦正如他在诗中寻求着浪漫的爱情、飞翔的理想王国,他在现实中谋求着发展的方向,挖掘有价值的财富人生。也许正是因为他一直处在生活的市井、不停地挣扎着向前的生存之况味,同时还造就了他诗歌中的一种特殊的幽默感,其作品受到广泛赞誉。总体来说,轩扬通过他的作品,实现了诗歌写作上的一种自我境界的突破,这是一个诗者达到一种境界的必然。
轩扬在《挣扎》这首诗里写道:“一只趴着枯枝上的蝉/提着嘶哑的嗓门/叫嚷。秋,慢慢地醒了/死亡,已离自己/越来越近了。”在这首诗里,他把自己厚重的情感寄托于我们司空见惯的事物之上,用凝重的笔墨写出了他对现实生活的感悟与哲理性思考。这个哲理是一种自然存亡的逻辑,亦是一种对人生过程中某一个小小片断的思考。
轩扬写诗,粗看似乎是随心所欲,任情感肆意流淌,没有固定的模式,甚至让人感觉没有章法可言,但细品他的作品,你会发现,他是在用一种几乎别人没有尝试的形式,把我们的阅读从视觉空间带到思维空间,让我们在反复的思考与琢磨中,领悟他诗歌的魅力。
他的《暗恋》一诗,“已经可以沉默/让死。在冬天里发芽/让春天的阳光。风和雨露/都交给宇宙/我只是一颗/你触摸不到/又无法被岁月赶走的星”,这种别具一格的诗行,读来总让人心头一震,在惊异间去思考,去想象,去感悟。这里隐含着一种对沧桑的追寻,更是一种对宇宙自然界的全景式展示,让读者在阅读后有一种惊悸之感。
轩扬的作品,写爱情的内容很多。但无论从意象、角度,还是意义来说,都与其他的爱情诗不同。从中能读出缠缠绵绵的情意,但没有凄凄惨惨的失落之态;从中能体会到失恋的无助与痛苦,但没有一蹶不振的消沉之感。诗人在《我只在乎你》这首诗里写道:“把春全部给你/我只留个秋/看着自己的心/被季节荒芜”读他的爱情诗,得到的是一种启发,是一种动力,是一种涅槃。这个“涅槃”同样是一种生活的“理”的意蕴。
中国新诗发展有一百年了,大众对今天现代诗的越来越长有些不能接受。的确,绝句等中国古体诗形式,产生了一大批几行之诗的登峰造极的作品,如《静夜思》、《春晓》等等。当代新诗在几行以内的,与唐诗没法抗衡。诗人轩扬这几年一直坚持不懈地进行四行诗的探索,大有一种直追唐诗绝句而不休的气概。这种探索当然是有价值的。
诗人的《不期而遇》这首诗,“风雨过后。这七月的黄昏。美美的。让我看到一个/穿红旗袍的女人/她不说话,也不微笑。只是轻轻地/从我身边飘过。最美的彩虹便在心中燃起了火苗”,这一种沧桑与漂泊,有惊喜与陶醉,用笔有直接的一面,有含蓄的一面,有景有情,人物突出,如彩虹如火苗,“光溜溜”可谓口语,自身感情的体现得淋漓尽致,以虚写实,指向人物,是超然物外的。其韵致,在虚虚实实间,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艺术空间。人物跃然纸上,达到身临其境的境界,虚实之间,似与不似,拓出了一个艺术的辽阔天地。这首诗同样表达了一种在同一条河里背向而行的人生哲理。通过这首诗,也可以说现代诗歌在四行诗上,还是大有可为的。
总之,诗人轩扬《不期而遇》这一组诗,透着对生活深深哲思的感怀,体现了诗人观察生活、把握生活、发现诗意的独特的艺术才情。
轩扬的诗,没有伪善的虚情假意,一切都在情绪自然释放的情感里。这组诗中的《穿红衣衫的女人》一诗,用日常生活中两个陌生个体对象的动作对比,折射一种人生的状态。《惟愿今生只为你一人白发三千长》、《蝴蝶》等诗写一种生活中的挚爱。《河水》写一种追寻之思。《合葬》、《画》写一种生活之悟。
一个诗人的创作是离不开他的生活状况的,轩扬诗歌的这种风格也一定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而是他从小就因生病、青年时四处打工,拥有了一种潜意识的沧桑。然而他在面对生活中的现实时,又带着诗意的洒脱。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常常在诗中追随爱情,并把对爱的渴望化为一簇簇优美的诗句,飘洒在梦幻与现实之间,填充他心灵的创伤——抒发一个诗人的情感独白。正是因为他的这种经历,才使他在生活中总是想寻找一种道理,反映到他的诗中,就形成了一种自然生活下的哲理性思考的探寻。
诗人之所以另类,不是为了文字被赞扬,而是为了创造出文字组合后形成的不一样的意蕴。正因为此,诗人总是睁大灵魂的双眼,去观察、去思索,去发现美中的美,发现不美中的美,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美。一个看不到美的事物和事物的美,并愿意为之心甘情愿去歌唱的人,是成不了诗人的。诗人,就是长着一双可以发现美的眼睛的人。因美好的事物而歌唱;或者虽然看到的只是丑陋的一面,但为了美好,诗人进行向美的提升,同样是一种诗的歌唱。诗歌的另类不是以出卖诗歌的良知去迎合某些人或事的青睐,而是一个人追求心灵向真、向美、向善的极致,这种极致是很多人所达不到的,所以让常人觉得“另类”了的。
诗人的另类,是宁愿承受孤独、与丑恶这个魔鬼决战到底的另类,是洁净的心灵的另类,是以良知去阅读人生和世界的另类。诗人轩扬的作品,同样是一种另类,他的这个另类,亦正是他所倡导的中国新写实主义诗歌的精神,向真、向美、向善的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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