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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诛》有感

时间:2014/2/27 作者: 楚言 热度: 85542

    记得以前批林批孔时,录孔子一大罪,便是诛杀少正卯,并称其事发生,是封建地址阶级对新兴无产阶级的大肆镇压。时年幼不懂!
    今读《始诛》才明白,原是少正卯该杀!与孔子同时代,同教私塾的少正卯,作为鲁国“闻人”被杀理由有五:一是思想悖逆而险恶,二是行为邪僻而坚定,三是言论错误而雄辩,四是记述非正义的事物并十分广博,五是教人不走正道而又广施恩惠!
    按孔子说法,五罪居其一,便可杀之,况少正卯五罪聚齐,不杀不足以平天下!的确,这样的奸雄小人,不杀,就会蛊惑人心,就会以乱正听,不杀就不足以平民愤!
    由此想来,邻国的张,也是该杀的!
    的确,思想上的谋反不义,其恶果远胜于刑事犯罪,前者是引领大众犯罪,具有广义性,而后者只影响到极狭小范围的个体!
    这在《始诛》的第二章节的“父子讼”中,得到了具体论证。如子曰:“呜呼,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其狱,是杀无辜”。也就是说,对于刑事犯罪的,要究其成因,要上溯根源,要“言必教而后行”!
    如此看来,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严打”是有失偏颇的,至少没有“既陈道德,以先服之;而犹不可,尚贤以劝之;又不可,即废之”,杀得急了些!所以现在会有人替陈小蒙之流叫冤!
    但若真如孔夫子那样“若是三年,而百姓正矣”想象,那当今各类刑案不断出现,又该如何解释?莫非教育施行的不够好?莫非孔子思想不够光大?又莫非那些賊人钻了《始诛》的空子?
读《始诛》,倒读出了一段迷惑,看来还是理解不够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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