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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说出来今天的人根本不会信,我的初中英文老师李女士在上课的时候打毛衣。李女士上课打毛衣只是她的教学三件套之一,另外两样是让女生帮她盘头,找个她认为声音好的男生起来朗诵课文。在盘头、打毛衣的同时,她眯着眼睛欣赏男低音。
有这样的课堂,有这样的老师,英文课自然变成了自习课,学生的成绩自然可想而知。我在初三之前,英文成绩能力保40分,是我很长一段时间的梦想。多年后同学聚会,每次提到李女士的时候,都有同学咬牙切齿,认为如果当初不是遇见她,自己现在的英文水平不会是这个样子,人生里也不会错过那么多机遇和财运。
“遇见一个糟糕的初中英文老师”是许多人的痛。哪怕后来的英文教育是从小学开始,但学习英文是以初中为起点的。而对许多人来说,因为“遇人不淑”,初中也就成为学习英文的终点。如果把这些人的遭遇集结出版,书名可以叫做《初中英文:从入门到放弃》。
上了高中之后,遇见的英文老师很好。可是,她的教学方法完全不适合我。坐在教室里,我整个人处于梦游状态,成绩又开始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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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状况直到高二换了老师才彻底改变,但是这一次我没有坐在教室里继续等待,而是自己找了英文补习班,每个周末去上一整天课。
补习老师杨霈,脾气恶劣,长期抽烟,一口黄牙,说话慢条斯理。但是裤线永远笔直,梳倒背,戴金丝眼镜,板书一丝不苟。杨霈先生收费是真贵,教书也真的好。第一堂课先每个人问几个问题,看一下各自的英文水准。在确定了没有英文文盲之后,就是“劈头盖脸”地教学。
杨先生不管学生在学校是什么进度,老师是怎么教的,上来就开始提速。从高中英文第一册开始,一年时间讲完高中全部英文教材。每次上课前,自己先去背新课文的单词,背不住的话,在课文里标注出来。上课的时候,他一边喝茶,一边朗诵课文。朗诵一句,讲解一句。遇见知识点,停下来讲解,请大家做笔记。根据高考的出题频率,从一级重点到三级重点,在课本上做注释。一篇课文下来,每个人大约记下一两页纸的笔记,于是一本厚厚的教科书就变薄了。讲解完毕,趁着大家记忆还深刻,立即下发测试考卷,当堂测试。对了就过,错了的地方说明没有记住或者理解有误,回家继续复习。
一开始我觉得这人疯了,一堂课一篇课文怎么可能完成?但习惯之后,发现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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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补习班上了一段时间,我的课程进度已经超过了同学。于是,在学校上课的时候,相当于是以极慢的速度复习一遍。由于之前听过、考过,信心也就变得很足,英文成绩也飞一般提升起来,远超初中时代的水平。
杨老最妙的地方是整理了一本书,针对高考的考点,集纳了所有中学英文的语法点,每次讲解试卷的时候,闭着眼睛叫我们翻到第几页,看第几段。所以,这本书我们不曾从头到尾读过一遍,但是通过反复查阅的方法,最后全部烂熟于心。
上大学之后,我的高考英文成绩让我得以免修大学英文。大一下学期我通过了四级英文考试,大二上学期我通过了六级英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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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回过头来再看我的两位英文老师,我依然感激并且尊敬杨霈先生。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时候,在昆明这样的边陲小城,一个人会英文而且可以教英文,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李女士和杨霈先生一样,都带着一种傲气,自视甚高,和周围的人和事格格不入,感觉像是天使飞越大气层的时候被卫星撞击,误落昆明,翅膀折损,不得不和土著们生活在一起。
但是,两个人的选择并不相同。
李女士在课堂上盘头、打毛衣、听朗诵,用身上的时装、头上和香港同步的发型以及对学生毫不掩饰的鄙夷证明她是打落凡间的天使。她有她个人对生活、对审美的理解和要求,她对现实有一种消极抵抗的态度。只是她的个人选择对我们这些学生而言,不算是好事。有趣,但是毫无用处,这就是我对李女士的评价。我觉得是她对生活的态度,对工作的态度,让她镶嵌在她的现实处境中动弹不得。作为老师,她以身教的方式向我展示了什么叫做全无责任,什么叫有趣而无用。我并不尊重这样的教师,哪怕她并不额外向我收取费用。说到底,英文作为她自我认同的依仗,毫无价值可言。
楊先生收我们的钱,提供我们优质的英文教学,保证我们的英文成绩领先。所以他上课抽烟,对答不出题的我们冷嘲热讽,下课之后对现实生活骂骂咧咧,我却到今天都依然尊重他。隐约觉得他不应该在这样的小城里度过一生,一定有更大的地方,更广阔的世界更适合他,在那里,也许他会快乐一些,不会终日那么愤愤不平。
说到我,我在彼时学到了一个真谛:现状不对我负责,我只能自己对自己负责。如果一个人想要改变自己的处境,总能找到点什么办法。所以在今天,我说陈述句:我在初中遇见了一个糟糕的英文老师。而不用虚拟语气说:如果我有个好一点的初中英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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