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性格大大咧咧,像一个男孩子,直言不讳,勇往直前更是我的个性,但如此个大粗人却独爱上了文字。
怎么说呢,以前的文章几乎都是父亲帮忙写的,那时还小,胸无点墨,提起笔就是个字也写不出来。后来有次测试,似乎文章写得不赖,老师在课堂上当范文读了,自那次以后我的文章都常常被老师表扬,也许就是那次的偶然,使我体会到了文字的吸引人之处。
越发的喜欢上朱自清的《匆匆》,那种描绘出时间的快速流逝是我们领略到却描摹不到的。也爱鲁迅的《风筝》一文中的一句:“全然忘却,毫无怨恨又有什么宽恕之可言呢?无怨的恕只是说谎罢了。”老舍的文章总带着一丝人人羡慕的悠闲,那是让我向往的。偶尔给自己放一天假,丢掉忙碌而繁杂的生活,可像我这种感情粗糙的人绝不会似他百般照料花草。
记得上次我心血来潮,硬是从亲戚家抱回了三盆蝴蝶兰。可一周后我才想起自己种了花要去浇水,来到院子才发现它们早就枯死。现在我只好养着一盆仙人球。有次,朋友拜访时,发现院中这唯一的一抹绿像是欣喜还不停夸奖我改性子了。我吐吐舌头,心中默念道,那只不过是我懒得浇水,种盆仙人球装一下文人雅士罢了。
岁月磨平了我的棱角,使我的性格不再那么莽撞。有时也会和笔友在公园散散心,遛遛狗。这种闲暇是我慢慢忘却心中的那一抹怨天尤人之情。
几年后,我在相册中回顾如今的生活,发现仓促的岁月在我的脸上留下了不少痘印,说话不再抢话茬,而是慢条斯理,也许时光就是那么不平凡,带着点不公平,将我们的面容都变得苍老。
到老掉牙之时,我会坐在深山之中,倾听天籁之音的叮咚流水,眺望天边停留的云朵,扫扫被风吹掉的枫叶,静静地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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