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我看了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的报道,我对打人凶手的警察还有点愤怒的话,那么我看了太原和北京两地的警方,都分别声明杀人的和被杀的都是“好警察”的言论就没有了愤怒,还有种幸灾乐祸的坏想法,希望警察再多打死几个警察,甚至能打死几个公安局长、部长更好,这样看能不能唤醒一些人麻木的灵魂。我这样说不是发疯,更不是精神错乱,而有一定的理由和根据的。
人们不会忘记三年前肆虐全国的警察办暂住证收费风暴,只要你是民工就逃脱不了被宰杀的厄运,办一个证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警察到处设卡追拿民工办证收费,按说交费办了证可就完事了。可这样想就完全错了,时隔不久他们又让你交费办证,有暂住证的警察以检查为名收去一撤,又让你重办,可怜的民工兄弟姐妹实在没有钱办证了,就用法西斯手段让他们蹲大牢,让他们的亲戚朋友交钱赎人,亲戚朋友拿不出钱的就往死里活活的打。北京的警察更绝,就让你掏沙给他们挣钱。试问哪一位民工一年没有经历办四五次证件,遭遇蹲大牢的灾难呢?有些人还命丧收容站,至今冤魂难以昭雪,直至大学生孙志刚被深圳警察活活打死,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可孙志刚是大学生才受到如此礼遇,而多年来命丧收容站的民工谁来关注呢?国家向民工办证一年收多少钱,我们不知道,2002年南方周末报以《暂住证收费背后的利益分配格局》一文披露仅一个小小的深圳市一年暂住证收费达数千亿元,仅暂住证收费这一项就可以把深圳人养老送终,更不要说让他们创造发展了。民工成了唐僧肉任人宰割,如此发展何尝不是制造罪恶和灾难呢。这样的收费暴虐封建社会没有、腐朽的清王朝没有、就是国民党徒匪打劫的是有钱人,绝不会向身无分文的老百姓下屠手,而我们的人民警察却不放过任何一位身无分文苦苦在城市讨饭吃的民工兄弟姐妹。
警察本应是维护安定团结,正义、公道的化身,可从我们身边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着一幕幕恶性冤假惊天大案,怎能让人把他们和正义、公道联系在一起呢?从河北广平“一案两凶”无辜冤枉受害人被杀的奇案怪事,到湖北省京山县涉嫌杀死妻子的佘祥林,被公、检、法曾两次宣告“死刑”,因证据不足逃过鬼门关。后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在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现身,此案又成了一个赅人听闻的冤假错案。在这些冤假错案中,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警察明知受害人没有犯罪的确凿证据,可他们一个个丧心病狂,草菅人命,乱杀无辜,硬要屈打成招,制造冤假错案。
至此我又想起家乡警察制造一起冤假错案的绝妙手笔来,两名中学生男的16岁,女的14岁,他们两家是邻居,都是初中同学。可两家大人有积冤,女方家杖势欺人,处处欺侮男方家,可孩子之间有那么点怨恨随着时间早就此淡化了,偶尔还说说话。突然之间女孩肚子大了起来,女方家人一口咬定是男方强奸了他女儿,就整天到男方家打闹,男方死活不承认是他强奸了女方,要求等孩子生下化验鉴定后论个明白再说,可女方家仗势咄咄逼人,只要求男方家出500元钱把女方怀的孩子打掉就算完事,这时女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有6个月了。事以至此,男方家看女方家仗势欺人也无可奈何,为了息事宁人就答应了。可男方家怎么没有想到这是一次预先设计好的阴谋,当男方家出钱打掉孩子后,女方家借此敲诈向男方家索要一万元,否则就告男方家儿子强奸他家女儿。男方家知道阴谋后没有出钱,就这样一件没有任何证人,证据的事,女方家因大伯是当地有名的商业巨头,警察就狼狈为奸,仅凭流产孩子医生的证明孩子是他们打掉的,却无法证明是男方强奸的这一无意义的证明,硬是屈打成招,制造了一起强奸冤案,判处男方有期徒刑8年。更可笑的是判决书说证据确凿,强奸未成年人,情节恶劣判以重刑。试问男方强奸时谁在场可以证明,女方所怀孩子没有化验鉴定怎么证明是男方的,当时强奸了为何不报案,女方家人发现女儿怀孩子后咬定是男方家儿子的,男方要求等孩子生下后鉴定后再说,为何女方家逼迫男方家打掉孩子就完事了,可打掉后却向男方家敲诈钱财不成才报案,这是何居心,这一系列的问题警察没有调查清楚,硬要说成是证据确凿,明明男女两人都是未成年,偏要说成是强奸未成年人要判以重刑。时值今日,那个被冤枉的强奸犯到监狱已经服刑四年了。不知像这样的冤假错案警察制造了多少,有多少人至今还在含冤之中难以昭雪。
话到至此,我们回到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的特大恶性案件中来。按说太原市公安局的刘立民身为警察,在等红灯的时候,企图强行通过,对前车不满引发和北京警察的争吵。这已经不具备一个遵纪守法的好警察的素质了。尔后发生的尾随跟踪,调集打手,行凶杀人,而且打手中绝大部分竟然是刑满释放人员,就实足是一个地皮流氓。然而,太原警方竟然从警督大队大队长,到宣传科科长,再到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众口一词,齐声称赞这样一个既不遵守交通规则,又和黑道无赖混迹一起,为一点点小事竟胆敢杀人的恶警“是“好警察”,是“一时冲动”,“激情犯罪”,不说以此案为警钟依法严惩杀人凶手,清理整动警察败类,重塑警察形象,反而进行袒护,处处开脱罪责。
个别警察犯罪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集体犯罪。由此我联想到,甘肃经常纵容包庇犯罪儿子,危害社会作恶多端的公安局长王效海,以及当地一些渎职,包庇徇私枉法,为罪犯销毁罪恶,擦屁股,寻求私了的犯罪分子,还有制造佘祥林冤假错案的办案人员现在面对铁的事实,理应为自己的滔天罪恶得到忏悔,依法收审定罪。可事实上制造这些赅人听闻的冤假错案的人员不但没有任何人到目前为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大部分加官进爵,仍然在台上耀武扬威,鱼肉百姓,对自己的罪恶连点悔意都没有,还在强词夺理。
为什么一名普通警察为丁点小事,身上就产生这样的“特权思想和地头蛇意识”,而且恶性膨胀,发展到明目张胆,跟踪尾随,调集凶手,指挥杀人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以上事实足说明他们周围有一帮腐败份子为其撑腰,即使违法犯罪,官官相护,可以包庇了事,久而久之就养成为非作歹,鱼肉百姓,到了疯狂杀害无辜的地步。再看一看太原警方怎样袒护包庇杀人凶手警察的,刘立民所在的尖草坪分局的督察大队队长李凤林对刘立民的犯罪这样说:刘看到李忠义驾驶的轿车是北京车牌,觉得一个外地人竟然敢诈唬自己,便决定“教训教训”李忠义。于是,“刘立民一面跟踪李忠义的车,一面打电话召集了数名社会上的人,告诉他们要教训的是什么人,在什么地方。” 李凤林分析认为,刘立民和李忠义京沪两地的车牌可能导致误解升级。“李忠义可能一看是上海的车,可能也不了解情况。”李凤林分析说,当时一是双方没亮明身份,二是两个人火气都比较冲才酿此惨剧。“刘立民可能也是找人吓唬吓唬李忠义。(来源:《瞭望东方周刊》)李队长谈了半天,分析了一大堆,就是说刘立民和李忠义争吵,再跟踪,直到纠集流氓打人的原因,主要是“双方没有亮明身份”,即不知道对方是警察,所以才打了,“打”也不说是“打”,是“教训”,是“吓唬”。打人狠,也不说是“狠”,说“升级”,也是“误会”,主要是看对方不是本地人,是北京来的,所以就打得厉害了些。通篇没有一句关于刘立民执法犯法,故意杀人,触犯法律的言辞,反倒是尽可能美言淡化杀人事件。按这样的强盗逻辑,明明是行凶杀人,却可以解释为“误会”,“教训”,“吓唬”。我们不难看出,说是误会,主要就是说打了警察---如果对方不是警察,就不是误会了,就可以打了?事件升级,又是源于都看对方是外地人---外地人就可以往死里打?这样包庇纵容凶手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犯罪分子不清除出警察队伍,依法严惩,让其在台上一刻,就别想让他们保护一方平安,有公道和正义了,只要不制造罪恶和灾难就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