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是三毛剧作《滚滚红尘》中的女主角,张爱玲是韶华所影射的传奇女作家。刚看完了影片,总感觉韶华不像张爱玲,倒更像三毛,但写起来总是力不从心,读书少之故。小时候读过三毛的书,一大本吧,后来朋友送了一本《三毛散文集》,但一直没认真读,对三毛的事也所知甚少,只知道她和小自己很多岁的大胡子荷西结合,并且两人在撒哈拉沙漠定居了很多年。三毛以当地的生活背景写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在大陆广为人传。最后,荷西遇车祸身亡,三毛于1991年也自杀身亡。但三毛的死一直是个疑问,有人说她没有自杀动机,有人说是他杀等等。但我们对三毛最深的记忆恐怕不是这些,而是她浪迹天涯,以笔代剑,谱写的一曲浪漫圣歌。
《滚滚红尘》写于1990年,是三毛的第一部中文剧作,也是她最后的作品。按照三毛的说法剧中的主人翁是影射张爱玲,按照剧情的发展来看,也的确是影射张爱玲。
韶华被父亲关了很多年,张爱玲也曾被其遗少父亲关过若干年,但关的原因不一样。韶华的父亲关她是因为她和自己家庭门不当户不对的男孩子谈恋爱,张爱玲却是因为自己反抗父亲的暴虐而被关,这两个不一样的原因看那起来似乎无足轻重,但反映的人物性格迥异。首先,年少的张爱玲极度自卑,也极度早熟,她不会和这样的一个穷小子谈恋爱,张爱玲自幼不会浪漫,她最浪漫的幻想莫过于“我希望快快长大,十一岁吃汤圆,十二岁吃日本寿司……”听起来一派童真,却给人一种发自骨底的悲凉。而三毛倒是很浪漫的,不管是与荷西的邂逅,还是最后与荷西的定居,在文字里,处处是惊喜,多多少少给人一种向往,仿佛只有流浪过才算年轻过一样。第二,谈恋爱被关,对象又是家长眼中不合适的人,多多少少让人感觉有点情理,而张爱玲却是因为自己无法忍受父亲的暴虐而反抗,最后被父亲关在了又黑又暗的后房里,这里至少可看出张爱玲自幼的反抗心理。张爱玲从来就是倔强而冷傲的。
韶华自幼缺少母爱,那是因为母亲英年早逝,张爱玲自幼亦缺少母爱,那是因为母亲接受西洋教育,是新时代女子,没有传统的贤妻良母观念。韶华尚依稀记得小时候母亲送给她的泥老虎,而张爱玲记忆中的母亲是“要读书就没钱做衣服,倘是要嫁人,上课把读书的钱用来做衣服。”所以年少的张爱玲经常是一身灰蓝的不合身的大旗袍,不是母亲留下的,就是姑姑留下的,要么就是张爱玲不愿承认的后妈留下的。后来的张爱玲经常一身奇装炫服,似乎是可以从童年记忆里找到原因的。韶华因为命运而丢失了母爱,而张爱玲却因为时代,因为时代给与了她一个与众不同的家庭和一个与众不同的母亲,而失去了常人的母爱。事实上,后来年老时,张爱玲在美国定居,收到母亲死时的遗嘱,是要她去英国继承遗产,包括一些贵重的珍玉,但张爱玲没有。
说到衣服,剧中的韶华和张爱玲倒是有一些相似。韶华作为美孚集团总代理唯一的千金,自出场到最后都没穿过一件好衣服。但对穿着的大胆都是和张爱玲很像。第一次见张能才,用熄灭的火柴棍画眉,第二次见面,用雪白的桌布作披肩,进入豪华酒店,一开始倒没什么,但经张能才一番打量,自己便不自在起来,去了趟洗手间,回来时肩上的披肩便不见了。这一点她比不上张爱玲自信,更比不上张爱玲的哗众取宠,也许这个词用得过分了点,当时张爱玲用床单当衣服直接或者稍加改变一下披在身上便可在街上招摇过市,惹得街上的小孩子一见到便在后面追着喊“张爱玲”。三毛到底不是张爱玲,笔下的韶华在形式上有那么点张爱玲的影子,但骨子里,韶华依然是小女儿态,带有太多的害羞与扭捏,不似张爱玲,一昂头,便整个世界在脚底下,她用俯视悲悯的打量世人。所以张爱玲最后成了传奇女作家,而韶华也只能是个旧式文人,留下一本《白玉兰》由七老八十的张能才回首往事。三毛是浪漫的,笔下的韶华也少了张爱玲的清绝。
其实,不光在衣着上,三毛让韶华尽量与保持张爱玲保持一致,就是神态,韶华也有太多张爱玲的招牌姿态了。张爱玲不苟言笑,胡兰成说张爱玲很少笑,但一笑似乎整个世界都在开花,很是灿烂。剧中林青霞饰演的韶华也能把张爱玲的冷傲演得八九不离十。韶华搬出家门时正是一九三八年,上海已成日本的沦陷区,坐在马车上的韶华一脸漠然,后面是日本的宪兵,街上人仰马翻。但韶华是美孚集团的大小姐,她可以视若无睹,可是她眼神里依然有藏不住的忧伤,她没有了家,父亲去世,小妈丢下她不管。剧中的韶华一再强调想有个家。可以看出三毛在这个黑白的图景上花了很多心血,想要把韶华的命运以及心态、气质通过乱世显示出来,像张爱玲一样揭穿世人,但又悲悯世人。可是韶华是个没有家的千金大小姐,我们看到的是她的忧伤,而不是清绝而温润的遗世独立。林青霞的轻描淡写的那句“无所谓,乱世嘛”,多多少少让人有点动容,但我们看到的依旧是一个失去了家的少女的失落,而不是张爱玲的悲悯。林青霞的演技我们可以毫不挑剔,只因这是出在三毛之手,三毛是浪漫而理想的,除了自杀,她一生算得上幸福,生于四十年代,就是剧中张能才说的“要是我们晚出生一二十年就好了”的晚二十年,家庭美满,父母温和,又有美好的爱情,可以浪迹天涯,她是写不出张爱玲看穿一切而承担一切的豁达与冷峻的。
最后自然要说说韶华和张爱玲相似的爱情。和张爱玲一样,韶华也爱上了一个汉奸,这个汉奸和胡兰成一样温文尔雅,更要命的是和胡兰成一样读得懂女孩子的心,从韶华的文字中,知道韶华的爱好,不声不响的就买来了她喜欢的玩具。但韶华比张爱玲幸福,也就是说她最终还是拥有了世人常有的幸福——爱情与婚姻。张能才与胡兰成最大的不同是他很懦弱,他不敢担当,因为懦弱才使他最终失去了韶华,而胡兰成最终失去张爱玲却是因为他四处留情。韶华赶到能才避难的地方,能才说那个和她同处一室的女子是房东,而胡兰成却敢大明大白的告诉张爱玲他与小周的故事,温州避难时,张爱玲亲眼看到他与温州寡妇的亲昵,他也毫不避嫌,胡兰成总能为自己为张爱玲找一个十全十美的理由。可是张爱玲不要,她要的是在文字中释放自己,在生命中遇到他从此便现世安稳。所以张爱玲不会像韶华一样,哭着说“你怎么可以把对我说的话,跟她说呢?”,待送别的胡兰成走后,张爱玲望着滔滔江水,无以为言,苍苍大地,她又将是一个人跋涉。只是半年后她写来了一封信“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从此两人便彼此相忘。剧中的韶华做不到张爱玲的决裂,感叹一声“心被狗吃了后”,她还是原谅了能才,并且把唯一的一张船票留给了能才,给了他生的机会,在码头分别的刹那,能才一定被眼前那个倔强敢于牺牲的女子感动了,并且获得了力量。所以后半生的能才一直记得韶华,直到白发苍苍才回到韶华住的地方,却只得到一本《白玉兰》。韶华最终还是得到了能才彻底的爱。可张爱玲没有。胡兰成后来去了日本,重新组建了家庭,活得悠哉游哉,想起了张爱玲,张爱玲照样是“以后不要再写信了,即使写了,我亦不回。”张爱玲不要胡兰成嘴中的与别人一样的爱情,他要的是懂她的人,给她以养分,让她开出鲜花。事实上,张爱玲只有和胡兰成一起才写得出惊世的文字,自和胡兰成分手后,她便从此枯萎了。按照剧情的发展,韶华最后是嫁人了,并且有了孩子,自此过上了世人的幸福日子。但张爱玲却没有,最后孤孤单单的客死异乡。我们不能说韶华也和张爱玲小说中的女子一样是个不彻底的人,韶华是出自三毛之笔,三毛和张爱玲是不一样的,她没有张爱玲那样的悲悯世界,所以她寄予在韶华身上的是理想,一种理想而浪漫的生活,在乱世,大惊大动过,大爱大悟过,最后步入正轨,这是三毛的浪漫世界。
所以说韶华身上更多的是浪漫,形似张爱玲,神似三毛。
《滚滚红尘》写于1990年,是三毛的第一部中文剧作,也是她最后的作品。按照三毛的说法剧中的主人翁是影射张爱玲,按照剧情的发展来看,也的确是影射张爱玲。
韶华被父亲关了很多年,张爱玲也曾被其遗少父亲关过若干年,但关的原因不一样。韶华的父亲关她是因为她和自己家庭门不当户不对的男孩子谈恋爱,张爱玲却是因为自己反抗父亲的暴虐而被关,这两个不一样的原因看那起来似乎无足轻重,但反映的人物性格迥异。首先,年少的张爱玲极度自卑,也极度早熟,她不会和这样的一个穷小子谈恋爱,张爱玲自幼不会浪漫,她最浪漫的幻想莫过于“我希望快快长大,十一岁吃汤圆,十二岁吃日本寿司……”听起来一派童真,却给人一种发自骨底的悲凉。而三毛倒是很浪漫的,不管是与荷西的邂逅,还是最后与荷西的定居,在文字里,处处是惊喜,多多少少给人一种向往,仿佛只有流浪过才算年轻过一样。第二,谈恋爱被关,对象又是家长眼中不合适的人,多多少少让人感觉有点情理,而张爱玲却是因为自己无法忍受父亲的暴虐而反抗,最后被父亲关在了又黑又暗的后房里,这里至少可看出张爱玲自幼的反抗心理。张爱玲从来就是倔强而冷傲的。
韶华自幼缺少母爱,那是因为母亲英年早逝,张爱玲自幼亦缺少母爱,那是因为母亲接受西洋教育,是新时代女子,没有传统的贤妻良母观念。韶华尚依稀记得小时候母亲送给她的泥老虎,而张爱玲记忆中的母亲是“要读书就没钱做衣服,倘是要嫁人,上课把读书的钱用来做衣服。”所以年少的张爱玲经常是一身灰蓝的不合身的大旗袍,不是母亲留下的,就是姑姑留下的,要么就是张爱玲不愿承认的后妈留下的。后来的张爱玲经常一身奇装炫服,似乎是可以从童年记忆里找到原因的。韶华因为命运而丢失了母爱,而张爱玲却因为时代,因为时代给与了她一个与众不同的家庭和一个与众不同的母亲,而失去了常人的母爱。事实上,后来年老时,张爱玲在美国定居,收到母亲死时的遗嘱,是要她去英国继承遗产,包括一些贵重的珍玉,但张爱玲没有。
说到衣服,剧中的韶华和张爱玲倒是有一些相似。韶华作为美孚集团总代理唯一的千金,自出场到最后都没穿过一件好衣服。但对穿着的大胆都是和张爱玲很像。第一次见张能才,用熄灭的火柴棍画眉,第二次见面,用雪白的桌布作披肩,进入豪华酒店,一开始倒没什么,但经张能才一番打量,自己便不自在起来,去了趟洗手间,回来时肩上的披肩便不见了。这一点她比不上张爱玲自信,更比不上张爱玲的哗众取宠,也许这个词用得过分了点,当时张爱玲用床单当衣服直接或者稍加改变一下披在身上便可在街上招摇过市,惹得街上的小孩子一见到便在后面追着喊“张爱玲”。三毛到底不是张爱玲,笔下的韶华在形式上有那么点张爱玲的影子,但骨子里,韶华依然是小女儿态,带有太多的害羞与扭捏,不似张爱玲,一昂头,便整个世界在脚底下,她用俯视悲悯的打量世人。所以张爱玲最后成了传奇女作家,而韶华也只能是个旧式文人,留下一本《白玉兰》由七老八十的张能才回首往事。三毛是浪漫的,笔下的韶华也少了张爱玲的清绝。
其实,不光在衣着上,三毛让韶华尽量与保持张爱玲保持一致,就是神态,韶华也有太多张爱玲的招牌姿态了。张爱玲不苟言笑,胡兰成说张爱玲很少笑,但一笑似乎整个世界都在开花,很是灿烂。剧中林青霞饰演的韶华也能把张爱玲的冷傲演得八九不离十。韶华搬出家门时正是一九三八年,上海已成日本的沦陷区,坐在马车上的韶华一脸漠然,后面是日本的宪兵,街上人仰马翻。但韶华是美孚集团的大小姐,她可以视若无睹,可是她眼神里依然有藏不住的忧伤,她没有了家,父亲去世,小妈丢下她不管。剧中的韶华一再强调想有个家。可以看出三毛在这个黑白的图景上花了很多心血,想要把韶华的命运以及心态、气质通过乱世显示出来,像张爱玲一样揭穿世人,但又悲悯世人。可是韶华是个没有家的千金大小姐,我们看到的是她的忧伤,而不是清绝而温润的遗世独立。林青霞的轻描淡写的那句“无所谓,乱世嘛”,多多少少让人有点动容,但我们看到的依旧是一个失去了家的少女的失落,而不是张爱玲的悲悯。林青霞的演技我们可以毫不挑剔,只因这是出在三毛之手,三毛是浪漫而理想的,除了自杀,她一生算得上幸福,生于四十年代,就是剧中张能才说的“要是我们晚出生一二十年就好了”的晚二十年,家庭美满,父母温和,又有美好的爱情,可以浪迹天涯,她是写不出张爱玲看穿一切而承担一切的豁达与冷峻的。
最后自然要说说韶华和张爱玲相似的爱情。和张爱玲一样,韶华也爱上了一个汉奸,这个汉奸和胡兰成一样温文尔雅,更要命的是和胡兰成一样读得懂女孩子的心,从韶华的文字中,知道韶华的爱好,不声不响的就买来了她喜欢的玩具。但韶华比张爱玲幸福,也就是说她最终还是拥有了世人常有的幸福——爱情与婚姻。张能才与胡兰成最大的不同是他很懦弱,他不敢担当,因为懦弱才使他最终失去了韶华,而胡兰成最终失去张爱玲却是因为他四处留情。韶华赶到能才避难的地方,能才说那个和她同处一室的女子是房东,而胡兰成却敢大明大白的告诉张爱玲他与小周的故事,温州避难时,张爱玲亲眼看到他与温州寡妇的亲昵,他也毫不避嫌,胡兰成总能为自己为张爱玲找一个十全十美的理由。可是张爱玲不要,她要的是在文字中释放自己,在生命中遇到他从此便现世安稳。所以张爱玲不会像韶华一样,哭着说“你怎么可以把对我说的话,跟她说呢?”,待送别的胡兰成走后,张爱玲望着滔滔江水,无以为言,苍苍大地,她又将是一个人跋涉。只是半年后她写来了一封信“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从此两人便彼此相忘。剧中的韶华做不到张爱玲的决裂,感叹一声“心被狗吃了后”,她还是原谅了能才,并且把唯一的一张船票留给了能才,给了他生的机会,在码头分别的刹那,能才一定被眼前那个倔强敢于牺牲的女子感动了,并且获得了力量。所以后半生的能才一直记得韶华,直到白发苍苍才回到韶华住的地方,却只得到一本《白玉兰》。韶华最终还是得到了能才彻底的爱。可张爱玲没有。胡兰成后来去了日本,重新组建了家庭,活得悠哉游哉,想起了张爱玲,张爱玲照样是“以后不要再写信了,即使写了,我亦不回。”张爱玲不要胡兰成嘴中的与别人一样的爱情,他要的是懂她的人,给她以养分,让她开出鲜花。事实上,张爱玲只有和胡兰成一起才写得出惊世的文字,自和胡兰成分手后,她便从此枯萎了。按照剧情的发展,韶华最后是嫁人了,并且有了孩子,自此过上了世人的幸福日子。但张爱玲却没有,最后孤孤单单的客死异乡。我们不能说韶华也和张爱玲小说中的女子一样是个不彻底的人,韶华是出自三毛之笔,三毛和张爱玲是不一样的,她没有张爱玲那样的悲悯世界,所以她寄予在韶华身上的是理想,一种理想而浪漫的生活,在乱世,大惊大动过,大爱大悟过,最后步入正轨,这是三毛的浪漫世界。
所以说韶华身上更多的是浪漫,形似张爱玲,神似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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