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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与申包胥

时间:2010/3/31 作者: 惊鸟之弓 热度: 86353
  无论是功业,还是身前身后名,申包胥与他的好友伍子胥相比,那都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不可同日而语。伍子胥过韶关,一夜白头,家喻户晓;然后进专诸于公子光,用鱼肠剑刺死吴王僚,名闻一时;再然后带领吴国军队打到楚国国都郢,挖出平王尸首鞭打,更是名动天下;最后是苦苦谏诤而为吴王夫差赐予自尽,他说在他死后,将他的眼睛挖出来,悬在东门上,他要亲眼看越国如何灭亡吴国,也是世人皆知。
  
  伍子胥的一生真可谓可圈可点,用波澜壮阔来形容也一点不为过。在春秋战国之际,能够像他这样经历坎坷而又大有作为的人并不很多。而申包胥却乏善可陈,翻遍史册,他似乎只做了一件事,而且这件事得以做成,还主要靠的是外力和偶然事变。但是,我还是要说,就人生境界与道德操守而言,申包胥却要比伍子胥高出许多。
  
  伍子胥的父兄都被楚平王杀害后,他非常痛苦,他在逃亡之中找到好友申包胥,咬牙切齿地对他发誓说:“我必覆楚。”申胥再三劝之无用,也坚定地说:“我必存之。”两人分道扬镳,不欢而散。
  
  后来便是伍子胥借吴兵攻进郢都,追杀楚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而此时,“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仇,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戮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曰:‘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逆施之。’”申包胥便去了秦国,求秦王救楚,秦王不愿意趟这趟浑水,坚决不答应。于是申包胥站在秦国驿馆里,日夜嚎哭,七天七夜,悲声不断,终于感动了秦哀公。哀公出兵,加上吴王之弟夫概回国自立为王,吴王阖庐弃楚回国。
  
  孟子说过:“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伍子胥要报血海深仇,以下犯上,虽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却应该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古有言,君子之仇,人死即休。平王已死多年,再掘墓鞭尸,就是有悖常理,必遭天谴的行为。更主要的是,因为一己之私而借外国势力去灭掉自己的国,无论如何都不是什么正义的行为。就算那个时代还没有国家观念,或者国家观念还很淡薄,但是刀兵一起,必然生灵涂炭,牺牲无辜,把自己的家仇扩大到不惜引外敌来侵略自己的父母之邦,更是不忠不仁不义之举。其心胸之狭隘,心地之狠毒,近乎丧心病狂头。他不管不顾,不顾一切,比起平王不是凶残狠暴有过之而无不及吗?他不也直接成为无数活生生的生命死于平地而起的战争的罪魁祸首吗?害你父兄的只是平王与费无忌数人而已,这些平民百姓可是与你近日无冤往日无仇,你为什么就非要造成这新的血流成河尸积如山的惨绝人寰的悲剧才心甘?
  
  我想,他是完全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去报仇的。他在此之前不是就很成功的通过专诸的力量与自己的智慧而成功地刺死了吴王僚吗?他当然也可以以类似的方法去杀平王以及陷害自己父兄的奸佞小人。可是,临到自己头上,就失去了理智,迷失了本心,做出了非常过分的举动,可见,人在置身事外的时候,是可以清楚自己的行为应该怎么做的,一旦涉及到自己,就临事而迷,做出也许令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出来。
  
  “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伍子逢殃兮,比干菹醢。”屈原赞赏着伍子胥对吴国的忠贞,可是却没有看到伍子胥背叛父母之邦的罪愆,伍子逢殃是其暴虐的自食其果,他也根本不配做忠臣的典范。
  
  倒是申包胥连哭七天七夜,其悲至真,其情至深,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纵是铁石,岂能不化呢?申包胥终于挽救了自己的国家,他的诚意与至性,为中国史册增添了异样的光彩。
  
  伍子胥波澜壮阔的人生还在曲折进行的时候,申包胥却不知所终或者说堙没无闻。但是他仅仅凭此一事,就足以名垂青史,而且还成为一面旗子,飘扬在中国民族精神的天空中。
  
  壮哉!申包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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