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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喊捉贼可以休矣

时间:2010/2/26 作者: 翔鹤 热度: 83133
  大凡心术不正,行为不轨的狡诈之徒,要掩盖自己的丑恶罪行,摆脱必然灭亡的命运,往往就要祭起贼喊捉贼的鬼蜮技魉,先把水搅混,然后,在混乱中来个“金蝉脱壳”,逃之夭夭,以便再干罪恶的营生。
  
  一日,某小区“权威”领导以业主委员会《公告》形式,怒斥“某先生”“怀着不良心态,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极不负责任地散布”他“‘出卖业主利益,使业主损失几千万’的流言”,因而“扰乱”了他强调“要多为开发商多着想”的“正常工作步骤与和谐共建”的“主流意识”等等。对于不知内情的广大业主来说,“某先生”的确应该千刀万刮,罪莫大焉!不过,这位“业主利益的代表”毕竟做贼心虚,一会儿假装镇静,坚称他要“以小视的目光,宽容的心态”藐视之:“此君所言所行不值一提!”一会儿又忐忑不安,惶惶不可终日,“不得不提及,以正视听”。岂止“不得不提及”?之前,“权威”及其“黑(核)心”就在小区对“某先生”进行疯狂地诋毁、打击和排斥,以至栽赃陷害,大打出手,进行暴力镇压和政治围攻;之后,又在换届选举大会上对“某先生”的“胡言乱语,恶意中伤”进行猛烈抨击,并略施小计,巧妙地将其“开除”、“搞掉”,还发出恐怖威胁:“我的宽容是极其有限的!”大有不置之死地而不快的决心。不过,头脑稍微理智一点的人就会追问:这没头没脑的“流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这位以“业主利益代表”自居的“权威”,会上会下,一再公开为开发商争公用建筑的产权,引起“某先生”和一些业主的警觉、忧虑和议论。经请示土地房屋管理局,这位“权威”又拒绝去查清产权的归属,仍然坚持与《物权法》的公平与正义原则唱反调,还一句顶一万句地预言:“南京的业主虽然把官司打赢了,最终还得纠正过来!”但又怕全国人大立法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自己的丑行败露,便滥用职权,以攻为守,隐瞒事实真相,斩头去尾,含含糊糊,遮遮掩掩,倒打一耙,嫁罪于“某先生”制造“流言”,给他的渎职、叛卖行为“制造了不少麻烦,增添了不少困难”。因此,无毒不丈夫,先下手为强,以“权威”专用的“话语权”扫荡“某先生”的“流言”,让“某先生”面壁而泣,一头撞死或打掉牙齿往肚里吞!只可惜,这位“权威”一时头脑发热,利令智昏,没想到弄巧成拙:他当众拉下的臭狗屎捂起不臭斡起臭!无论什么权力、阴谋、谎言也掩盖不了“此地无银300两”!在他眼里,业主这群“乌合之众”,大字不识一个,大账不明一笔,公用建筑的产权归谁所有,价值几何,只能由他这个至高无上的“权威”钦定!可见其态度之横蛮,用心之险恶,做法之愚蠢,手段之卑劣!君不见,中外历史上有许多贼喊捉贼的大玩家结局怎样?我真担心:今日这位“权威”韩郸学步,只要民主与法制深入人心,他和他的“黑(核)心”将以何面目立于天下?!
  
  这里,我们也“不得不提及”:就在这位“业主利益代表”大树特树个人“权威”,拼凑以自己为“核心”的“黑心组织”,大肆宣扬以和为贵,取消维权斗争的“主流思想”,成功剪除异己之时,不知是出于幕后的精心安排,还是历史的无意巧合,没有任何约定的“业主专用会所”和车库产权已经堂而皇之地落入开发商的腰包,而他们,也在天不知地不知的幕后交易中捞到半碗残汤,几根骨头的好处!
  
  呜乎,事实胜于雄辩。贼喊捉贼,欲盖弥张。总有一天,会有更多的人识破“皇帝新衣”的庐山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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