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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书

时间:2010/1/12 作者: 惊鸟之弓 热度: 87528
  突然觉得自己喜欢看书不如喜欢买书,这样的发现让我自己深感悲哀。
  
  看一本书最少需要三天,买书就只要俸去书来,几十年下来,书已经落落大满了。可是这汗牛充栋的书我可是没有看过多少本。
  
  我是从小就喜欢看书的,没有书看的小时,借了书就好象如获至宝似的,哪怕就了月光也看个如醉如痴,就象有个人形容如同扑在面包上一样的,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煤油灯点没了油或者在父亲的一再催促下才挺到床上。书里的世界为我这样一个足不出户的孤陋寡闻的农家子弟展开了一片新天地。我的眼睛也正是那样读成了近视,当然从不后悔。
  
  工作以后,除了吃饭穿衣,我的不多的工资全都拿去买了书,那时也不知道什么书好,看书也是囫囵吞枣,所以买书根本就不加选择,好在书也很便宜,一本200到300页的书也就一两元钱,后来渐渐贵了,可工资也是日渐见涨,所以也就感觉不到什么,但是当其它物品涨得厉害的时候,应付家计的开销越来越大,用于买书的钱便少了起来。好在地摊上还有些小书店有了盗版书,虽然错字连篇,但是对于我这些都不成什么问题,因为教语文的缘故,汉字错别在我一眼就能认出,我总对人自豪的说我最好的职业应该是校稿员,错别字在我的眼里逃无可逃,不象现在有些杂志书籍而且是一些有名的出版社都免不了错别字出现,以讹传讹是会误人的。我看这些书是常常边看边改的,看完一本书上往往有我的钩画改涂,为了让书能够象个样子,我干脆给它进行评点,以致现在这样的书却成了我的宝物,轻易不肯示人了。而且,我对于作品的鉴赏水平因此有了很大的提高。
  
  当然盗版书是谋财害人的,我现在已经不再买盗版书,尽管盗版的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虽然我的收入也还不高,有些书虽然爱不释手,却要暂时的忍痛割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嘛!我不喜欢逛街,也不挑剔吃穿,可是每到一个城市,我别的店不进,但是一定要进新华书店,这几乎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
  
  记得在南昌学习,我趁休息时间去过旧书市场,因为便宜,又是正版,所以买了一蛇皮袋带回。后来又去了批发市场,也是一买便是一大摞。我现在经常光顾的是一个卖正版书的特价书店,每每有事前往,则必买几百元书回家,久而久之,书多了,却不知道从何看起了,加上我每年都要订几份杂志,我一面墙的书架已经全都充满了,我看的可是不到其中的百分之一呀。
  
  不过买书还是给我带来很大的快乐。以前我在乡下家里,星期六回到家,拿了一本书看,把其它的书搬出来晾晒,然后一本本码回去,闻着书香,心情别提有多爽了。到了城里,隔一段时间,我就把书们请出来见见光,在书堆里徜徉着,我享受着一种不可言传的别人也许不能理喻的却又是极真切的快乐。
  
  写到这里,忽然想到余秋雨写的天一阁的藏书了,一个女子竟为了看书,而嫁了天一阁的公子,这个女子也真是书痴了,是我,也许也会象她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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