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幅员辽阔,居住着汉、满、回、蒙、藏、朝等56个民族。由于地理、历史条件的不同,各地婚姻嫁娶的风俗不尽相同,但也有许多相同或相通的地方。
解放前,特别是清代以前,婚姻靠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结婚的子女却没有选择配偶的权力。
大户人家的婚礼甚为讲究,行“六礼”方可完婚,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
纳采——也叫行聘,男方具求婚礼品,送到女家,请求采择;问名——男方具庚帖,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时,送到女家。女方复以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时的“回柬”。纳吉——定下吉日,男方备定婚礼品送往女家,算作婚姻已定;纳征——定婚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双方年龄、时机合宜成婚。男方便具礼品,到女方家告知准备聘娶;请期——纳征后,女方没意见,男方选定吉日,写一迎亲帖,写明迎亲日、时,请求女方答应。女方回帖同意;迎亲——即成婚礼。这天,男方到女家迎新娘过门,行交拜合卺礼。
一般人家的婚礼相对简单,但也基本上是在“六礼”的基础上发展、演变和简化而来的。
定婚之前,双方先打听对方的门户,由媒人从中撮合;
双方家人同意后,媒人即取女方庚帖,送到男家。男家请算命先生或私塾先生,按男女八字算吉利否,属相相合否,俗称“合婚”。换庚帖后,男家备酒席,请媒人陪女家父母、亲戚来家相亲。席间未来的女婿出来拜见。逾数日,女家备酒席,请男家到女家相亲,席间未婚媳妇出来拜见;定婚后行定婚礼,俗称许口;男家欲完婚,就请“先生”看“好”,选定吉日,写在一片红纸上,请媒人给女家送去,女方向男方索“彩礼”。娶亲时男方以“红”示“喜”,放鞭炮,打红灯笼,还请仪仗队和吹鼓手奏乐,新郎乘轿或骑马,或坐车,到了岳父门前,新郎被引至客房吃茶点。女方以插花戴到新郎帽子上,将披红挂在新郎身上或轿前。新娘多穿红绸衣服,戴红花,在迎亲曲中上轿。有的轿后还系把水壶,不断滴水,谓“长流水”,取两家往来不断之意。新娘娶回,要绕村串庄,不准走原路,谓不走回头路。新娘以红绸盖头,下轿后同新郎拜天地。此日,亲友都来致贺送礼。这时请德高望重者念喜歌,歌词都是吉庆的。新婚之夜闹洞房。入洞房之前,堂屋桌上放置核桃、枣、花生、栗子,取夫妇合投到老、早生贵子之意。婚后第二天女家来人接女“回门”,第三天送回男家。也有第三天回门,次天还男家的。
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婚姻受法律保护,虽旧婚俗时有沿袭,但也与时俱进,有了不少新的变化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媒人作用逐步减小,婚姻自主更加深化。旧社会那种“三媒六证,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的约束变得越来越小。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熟人、婚姻介绍所介绍,电视、报纸征婚,外出打工或网上聊天相知相爱而逐步走向婚姻殿堂的越来越多。父母一般不再干涉儿女的婚事,儿女的婚姻自主权越来越大。异地通婚、远距离通婚,甚至千里通婚的越来越多,跨国婚姻也屡见不鲜。这无疑有利于婚姻的幸福巩固,有利于优生优育,有利于下一代子女的健康发展。
彩礼嫁妆日新月异,发展含量不断提高。男出彩礼女带嫁妆,是我国婚俗的一大特色和传承。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前,相对于子女较多而家庭又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论是娶媳还是嫁女,都是一笔较大的开支,一种沉重的负担。但对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而日渐走上少生快富之路的当代中国公民来说,这种负担已基本上不再成为负担,或负担非常小了。彩礼嫁妆成了父母赠予子女财产的一部分,进一步提高了子女的生活质量,甚至进一步促进了子女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在近三十年来,女方所带的嫁妆(含部分向男方索要的彩礼)从以被褥、衣物、家俱等生活用品为主逐步发展到了以自行车、摩托、拖拉机、电脑、轿车等发展用品为主;近几年还有干脆带存折、保险单的。说明新时代的年轻人考虑的不仅仅是生活的舒适,更重要的是考虑今后的发展和进步。彩礼嫁妆中的发展含量就自然越来越高。这是我们应提倡和推广的。
典礼仪式日渐专业,婚庆排场越来越大。婚纱摄影、礼车接送、婚庆录像等日渐普及,专业婚庆公司生意日渐红火,旅游结婚、集体婚礼等层出不穷。婚庆排场越来越大,婚宴从在男方家中小摆宴席,请亲朋好友欢聚一堂,逐渐变成到专业饭(酒)店包桌,亲朋好友、同事邻里齐参婚庆的大场面,标准越来越高,花费越来越大。
针对上述婚俗出现的变化,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大力倡导和谐新风。
首先要继续深化婚姻自主。父母要严格执行《婚姻法》婚姻自主的规定,给子女双方充分的选择配偶和结婚方式的权利,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根据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经验,对子女提出必要的参考意见,但仅限参考,不能替儿女作主,甚至包办婚姻。
其次要鼓励子女发展要求。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子女的彩礼嫁妆中增加更多发展的色彩。
第三是婚庆场面适度为宜。不要互相攀比、恶性循环。应本着财力办婚庆,办出一个既喜庆俭朴,又有深刻记念意义的婚庆场面来,为和谐社会增添一丝更加光亮的色彩。
要达到上述效果,不仅仅靠人们的自觉,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和引导,特别是党委宣传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民政部门等的联合努力,人口计生部门也应积极关注、踊跃参与,大力宏扬婚育新风,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解放前,特别是清代以前,婚姻靠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结婚的子女却没有选择配偶的权力。
大户人家的婚礼甚为讲究,行“六礼”方可完婚,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
纳采——也叫行聘,男方具求婚礼品,送到女家,请求采择;问名——男方具庚帖,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时,送到女家。女方复以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时的“回柬”。纳吉——定下吉日,男方备定婚礼品送往女家,算作婚姻已定;纳征——定婚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双方年龄、时机合宜成婚。男方便具礼品,到女方家告知准备聘娶;请期——纳征后,女方没意见,男方选定吉日,写一迎亲帖,写明迎亲日、时,请求女方答应。女方回帖同意;迎亲——即成婚礼。这天,男方到女家迎新娘过门,行交拜合卺礼。
一般人家的婚礼相对简单,但也基本上是在“六礼”的基础上发展、演变和简化而来的。
定婚之前,双方先打听对方的门户,由媒人从中撮合;
双方家人同意后,媒人即取女方庚帖,送到男家。男家请算命先生或私塾先生,按男女八字算吉利否,属相相合否,俗称“合婚”。换庚帖后,男家备酒席,请媒人陪女家父母、亲戚来家相亲。席间未来的女婿出来拜见。逾数日,女家备酒席,请男家到女家相亲,席间未婚媳妇出来拜见;定婚后行定婚礼,俗称许口;男家欲完婚,就请“先生”看“好”,选定吉日,写在一片红纸上,请媒人给女家送去,女方向男方索“彩礼”。娶亲时男方以“红”示“喜”,放鞭炮,打红灯笼,还请仪仗队和吹鼓手奏乐,新郎乘轿或骑马,或坐车,到了岳父门前,新郎被引至客房吃茶点。女方以插花戴到新郎帽子上,将披红挂在新郎身上或轿前。新娘多穿红绸衣服,戴红花,在迎亲曲中上轿。有的轿后还系把水壶,不断滴水,谓“长流水”,取两家往来不断之意。新娘娶回,要绕村串庄,不准走原路,谓不走回头路。新娘以红绸盖头,下轿后同新郎拜天地。此日,亲友都来致贺送礼。这时请德高望重者念喜歌,歌词都是吉庆的。新婚之夜闹洞房。入洞房之前,堂屋桌上放置核桃、枣、花生、栗子,取夫妇合投到老、早生贵子之意。婚后第二天女家来人接女“回门”,第三天送回男家。也有第三天回门,次天还男家的。
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婚姻受法律保护,虽旧婚俗时有沿袭,但也与时俱进,有了不少新的变化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媒人作用逐步减小,婚姻自主更加深化。旧社会那种“三媒六证,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的约束变得越来越小。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熟人、婚姻介绍所介绍,电视、报纸征婚,外出打工或网上聊天相知相爱而逐步走向婚姻殿堂的越来越多。父母一般不再干涉儿女的婚事,儿女的婚姻自主权越来越大。异地通婚、远距离通婚,甚至千里通婚的越来越多,跨国婚姻也屡见不鲜。这无疑有利于婚姻的幸福巩固,有利于优生优育,有利于下一代子女的健康发展。
彩礼嫁妆日新月异,发展含量不断提高。男出彩礼女带嫁妆,是我国婚俗的一大特色和传承。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前,相对于子女较多而家庭又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论是娶媳还是嫁女,都是一笔较大的开支,一种沉重的负担。但对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而日渐走上少生快富之路的当代中国公民来说,这种负担已基本上不再成为负担,或负担非常小了。彩礼嫁妆成了父母赠予子女财产的一部分,进一步提高了子女的生活质量,甚至进一步促进了子女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在近三十年来,女方所带的嫁妆(含部分向男方索要的彩礼)从以被褥、衣物、家俱等生活用品为主逐步发展到了以自行车、摩托、拖拉机、电脑、轿车等发展用品为主;近几年还有干脆带存折、保险单的。说明新时代的年轻人考虑的不仅仅是生活的舒适,更重要的是考虑今后的发展和进步。彩礼嫁妆中的发展含量就自然越来越高。这是我们应提倡和推广的。
典礼仪式日渐专业,婚庆排场越来越大。婚纱摄影、礼车接送、婚庆录像等日渐普及,专业婚庆公司生意日渐红火,旅游结婚、集体婚礼等层出不穷。婚庆排场越来越大,婚宴从在男方家中小摆宴席,请亲朋好友欢聚一堂,逐渐变成到专业饭(酒)店包桌,亲朋好友、同事邻里齐参婚庆的大场面,标准越来越高,花费越来越大。
针对上述婚俗出现的变化,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大力倡导和谐新风。
首先要继续深化婚姻自主。父母要严格执行《婚姻法》婚姻自主的规定,给子女双方充分的选择配偶和结婚方式的权利,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根据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经验,对子女提出必要的参考意见,但仅限参考,不能替儿女作主,甚至包办婚姻。
其次要鼓励子女发展要求。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子女的彩礼嫁妆中增加更多发展的色彩。
第三是婚庆场面适度为宜。不要互相攀比、恶性循环。应本着财力办婚庆,办出一个既喜庆俭朴,又有深刻记念意义的婚庆场面来,为和谐社会增添一丝更加光亮的色彩。
要达到上述效果,不仅仅靠人们的自觉,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和引导,特别是党委宣传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民政部门等的联合努力,人口计生部门也应积极关注、踊跃参与,大力宏扬婚育新风,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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